時間:2022-11-23 15: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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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對全鎮涉粉塵爆炸企業進行全面整治,辨識管控企業粉塵爆炸風險,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加大整治力度,健全監管臺賬,強化責任落實,督促涉粉塵爆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完善規章制度,加強教育培訓,制定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塵爆炸事故發生。
二、整治范圍及重點
整治范圍:全鎮涉粉塵爆炸企業,特別是專項整治開展以來發現的隱患問題但未進行徹底整改實現閉環的涉粉塵爆炸企業。
整治重點:
(一)建構筑物
1.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或與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
(二)除塵系統
2.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
3.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
4.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點燃源的措施。
5.除塵系統采用粉塵沉降室除塵,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構筑物作為除塵風道。
6.鎂等金屬粉塵及木質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設置鎖氣卸灰裝置。
(三)防火防爆
7.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20區未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設施(20區是指爆炸性粉塵環境危險區,在正常運行時,空氣中的爆炸性粉塵云持續(長期或經常短時頻繁)存在的場所,如粉塵容器內、料斗、料倉、施風除塵器和過濾器、粉料傳輸系統、攪拌機、研磨機、干燥機等)。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產生機械點火源的工藝設備前,未按規范設置去除鐵、石等異物的裝置。
9.木制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規范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
(四)粉塵清理
10.未制定粉塵清掃制度,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范清理。
三、工作分工
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鎮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指導和督促,鎮安監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現將工作分工如下:
鎮安監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本轄區內涉粉塵爆炸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各級領導要堅持“一崗雙責”的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周密部署,嚴密組織,做好管線工作中涉及粉塵作業企業和使用場所的爆炸檢查工作。
四、整治步驟
涉粉塵爆炸企業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擬制方案
1.鎮安監辦公室結合涉粉塵爆炸企業數量和行業分布,制定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搞好協調分工,精心組織安排,增強排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相對本行業涉粉塵爆炸企業全面徹底進行排查摸底,特別要核準粉塵作業場所人數,排除非涉爆企業。
(二)業務培訓,提高素質
督促企業開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涉粉塵爆炸專題安全培訓,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關操作規程和標準規定, 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塵爆炸事故發生。
(三)自查自糾、整改隱。
涉粉塵爆炸企業要依據粉塵防爆相關法律規章、標準規范等要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有關專家,圍繞建構筑物、除塵系統、防火防爆、粉塵清理4類10項問題、隱患,認真組織對本單位涉粉塵爆炸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作場所、崗位人員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隱患,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并建立隱患整改檔案,防范粉塵爆炸事故發生。
(四)集中整治。
認真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繼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開展集中整治。要將粉塵涉爆企業執法檢查納入年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計劃,采取專項檢查、交叉互檢等形式,充分發揮專業機構和專家作用,逐條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明確整改責任和任務及完成時限,加強跟蹤督辦,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對未落實專項整治要求、隱患整改不到位的企業,要堅決依法從嚴處罰;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或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堅決提請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埋單”的原則,堅持綜合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大力整治污染企業,規范企業排污行為,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二、整治任務
(一)鄉應負責以下幾項工作:
1.牽頭關閉、搬遷市寶勝米石廠、市黃小青石灰廠、市耐根米石廠等3家企業。此項工作在12月20日以前完成。
2.負責轄區內市恒輝礦業有限公司等18家企業(詳見附表)進行整改,補辦相關審批手續,此項工作在11月30日以前完成。
3.今后在鄉村公路主干線兩側各500米范圍內不準再興建粉塵較大的類似企業。應著眼長遠,拿出搬遷方案,統一規劃選址,為現搬遷和將來整合規模企業用地做準備。
(二)人和鄉應負責以下幾項工作:
1.在12月20日以前牽頭關閉、搬遷人和永繼透輝石礦、天和礦業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
2.負責轄區內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等6家(詳見附表)在11月30日前完成企業整改、補齊相關審批手續。
3.在鄉村公路主干線兩側各500米范圍內不準再興建粉塵較大的類似企業,拿出搬遷方案、統一規劃選址,為現搬遷和整合規模企業用地作準備。
(三)相關企業應負責做好以下工作:
1.擬關閉、搬遷企業必須在12月20日前斷水截電、拆除設備、搬運走產成品。
2.擬整治企業必須在11月30日前拆除簡易棚,一律采用鋼架改造,安裝除塵設備,嚴禁露天破碎、磨粉,采取隔離圍護措施,嚴防粉塵外排。
三、主要措施
1.區委宣傳部要加大對專項整治的宣傳力度,全過程跟蹤整治活動,積極宣傳正面典型,加大負面典曝光力度。
2.區工商局負責收回擬搬遷企業的營業執照,待按要求搬遷后再核發。
3.區供電公司積極配合整治活動,對整治過程中企業必要的停電、斷電工作。
4.區林業局負責沿路植樹造林規劃和植皮恢復工作。
5.國土分局負責嚴格審批土地利用和開發,嚴厲打擊非法采礦活動。
6.區發改局把好項目準入、審批關,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的、不符合本整治方案的新、擴建項目不予立項,審批、核準或備案。
7.區環保局負責加強環境監管,嚴把項目準入關,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加大環境整治力度,對違法排污企業實行嚴懲。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加強至人和路旁石灰企業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區里成立了以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鄉、人和鄉人民政府也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每一個搬遷、整改企業均要安排一名企業負責人和一名鄉干部具體負責,實行任務層層分解,層層抓落實。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不斷強化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__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20__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__〕96號)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科技興安”戰略,落實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責任,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通過深入開展預防建筑起重機械、坍塌等多發性事故的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控制和減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提升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標
規范塔吊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驗收、使用、維護、拆卸和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排查整改事故隱患,減少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切實預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市建設局成立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__局長、黨組書記
副組長:__副書記、副局長____
成員:__建筑管理處處長____________
為搞好本次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設置三個專項整治特別行動小組。
第一組:組長:__(市建設局建筑管理處處長)
組員:部分市安監站監督科人員
具體負責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整治工作;
第二組:組長:__(市安監站站長)
組員:部分市安監站監督科人員
具體負責土方坍塌專項整治工作;
第三組:組長:__(市建設局城建處處長)
組員:部分市安監站監督科人員
具體負責高達模板專項整治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辦公室主任由王志來同志兼任。
各縣(市)、區建設局也要成立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本轄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四、整治重點
(一)建筑起重機械設備
1、起重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必須與產權單位(或租賃單位)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2、起重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應與設備的安裝、拆卸單位簽訂安裝拆卸合同(安裝單位必須具有相(來源:文秘站 )應的安裝資格,并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業務),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使用單位、安裝單位、產權單位在合同應明確使用過程中機械設備操作、指揮、司索等相關人員的配備與管理。
3、安裝單位在起重機械設備安(拆)作業前2個工作日內要按規定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履行告知手續,并提交相關資料,在安裝后及時檢測或組織聯合驗收,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4、起重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必須按要求做好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工作。
5、起重機修設備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每臺起重機械的單位檔案。
6、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在起重機械設備安裝、頂升、錨固和拆卸前,必須編制定有針對性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經安裝單位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7、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指揮、司索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8、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人員應當客觀、公正、及時地出具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在檢驗檢測時,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告知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 報告。
9、使用單位、安裝單位要對所屬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逐臺檢查,做好檢查記錄,每臺設備有案可查,安全隱患有整改有落實。
(二)基坑開挖和支護
1、施工企業要制定基坑開挖和支護開挖專項施工方案,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由監理單位專業監理人員和總監審查后方可實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險較大的,要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2、施工現場要嚴格按照經審批、論證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基坑的開挖和支護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完畢后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并派專人進行基坑的變形監控和監測。
(三)高大模板支撐系統
1、對于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高度超過8m,或搭設跨度超過18m,或施工總荷載大于15kn/平方米,或集中線荷載大于20kn/m)專項施工方案,應先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由監理單位專業監理人員和總監審查后,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家論證,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家組成員應當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家組成。項目參建各方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
2、模板支撐系統立桿基礎須設墊木或底座。縱、橫向間距按照專項方案要求搭設,立柱接長嚴禁搭接;應設置掃地桿、縱橫向支撐及水平垂直剪刀撐,并與主體結構的墻、柱牢固拉接。
3、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應在搭設完成后,由項目負責人組織驗收,驗收人員應包括施工單位和項目兩級技術人員,項目安全、質量、施工人員,監理單位的總監和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后續工序的施工。
4、澆筑過程應有專人對高大模板支撐系統進行觀測,發現有松動、變形等情況,必須立即停止澆筑,撤離作業人員,并采取相應的加固措施。
5、模板拆除時要編制詳細的拆除方案,并設置警戒區,指定專職監護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
四、整治重點
重點區域:城市主干道兩側、人員密集場所、城鄉結合部、各類開發區等重點區域的工程。
重點企業:對近幾年來發生過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企業進行重點監控,督促其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
五、整治步驟
第一階段:全面宣傳發動階段。3月底前,各縣(市)、區建設局,各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全面制定專項整治方案。
第二階段:重點整治階段。4-8月份,施工單位和施工現場全面自查,全面整治。
第三階段:整頓提高階段。9-11月份,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各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督導。
第四階段:總結提高階段。12月份,全面總結專項整治經驗,通報專項整治情況。
各縣(市)、區建設局,各施工企業要結合市建設局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轄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分別在7月初及12月份報送上半年和全年的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六、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結合本地實際,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實行“三級”監管,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專項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內容傳達到各企業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都要結合企業特點深化完善本單位整治方案,并落實到每個施工現場,督促各項目部嚴格按要求進行自查和整改。對查出的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限期進行整改。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針對實際情況,明確重點監管企業、重點部位和重點區域,對易發生事故的薄弱環節和關鍵問題,要登記建檔,重點監督,切實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和重大事故的發生。
(三)督促落實主體安全責任。
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要建立組織機構,實行領導牽頭掛牌上墻公示制度,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落實各項規整制度,保證必要的安全投入,改善生產條件;建設單位要保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費用的及時撥付,并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勘察設計單位要在勘察設計文件中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監理單位要審查安全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施工過程的重要危險部位和環節要嚴格執行旁站式監理,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通過專項整治消除行業監管的薄弱環節,完善安全監管工作。適時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隱患,要總結工作經驗,穩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四)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普及和宣傳活動,開展《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培訓教育,積極引導施工單位開展安全文化建設,使之認識到“安全管理是第一管理”的理念,明確“生命安全是首要目標”的要求,認真落實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尤其要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降低或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有記錄,并進行考試,考試不合格人員不準上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及考試 試卷要存檔。提倡農民工上崗前舉行崗位安全宣誓儀式。
一、整治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按照“誰運營、誰負責”“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通過開展全縣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清理整頓,進一步理清價費關系,完善價格機制,打擊違法經營、違規收費行為,回應群眾關切,促進行業自律,規范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切實解決供水供電供氣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二、整治重點
(一)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水、電、氣工程安裝收費過高問題。(牽頭單位:縣發改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縣經信局、縣水務局)
(二)整治對已取消的費用項目變換名目強制服務、捆綁收費等問題,以及因企業管道鋪設不合理而額外增加的費用轉嫁給用戶收費的問題。(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經信局、縣水務局、縣發改局)
(三)整治違規收取水電氣戶頭費問題,包括開通費、開戶費、開口費、入網費、通氣費、點火費等。(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經信局、縣水務局、縣發改局)
(四)整治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構成、和價格投訴舉報電話,不明碼標價、明碼標價不規范,以及散布虛假漲價信息、價格欺詐、價格串通、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經信局、縣水務局、縣發改局)
(五)整治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取不合理費用、達成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經信局、縣水務局)
(六)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的建設安裝費用統一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另外向買受人收取。(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經信局、縣水務局)
(七)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電供氣企業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管網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由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承擔的部分,納入企業經營成本。(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經信局、縣水務局)
(八)相關職能部門對整治工作重視不夠、思想松懈、履行職能職責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責、流于形式,未及時有效辦理群眾的價格投訴等問題。(牽頭單位:縣政府督查室,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水務局)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為動員部署、自查自糾、全面整治、總結評估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1月8日至1月15日)。制定全縣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專項整治總體方案,發改、住建、經信、水務、市場監管部門和各供水供電供氣企業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于1月13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單位要召開動員大會,在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媒體平臺等,廣泛向群眾公示整治項目、公布舉報方式,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務求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1月16日至1月25日)。供水供電供氣企業要按照“規范化、標準化”的要求,全面梳理自查現行收費項目和標準,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糾正強制性收費,降低偏高收費標準。針對自查發現的違規問題要立即組織進行整改,限時清零。縣供水供電供氣企業自查自糾情況于1月25日前報送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三階段:全面整治階段(1月26日至3月25日)。縣發改局要加強水電氣收費水平監測,定期收集掌握本地區及周邊地區收費標準;要對水電氣公司開展價格成本評估;要會同住建部門指導燃氣企業合法合理定價,并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燃氣工程安裝平均收費水平。縣住建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要求,進一步規范行業市場管理和施工管理,明確工程建設管理、安全監督、事故賠償等責任,對施工質量不合格和不達標的要依法查處。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加強對供水供電供氣市場收費行為監管,規范市場秩序,通過約談、告誡等方式引導企業加強價格自律,加大反壟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對非利益相關方施工并已驗收合格的工程另行加價的,以及對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變換名目另行收費的,依法進行查處。
第四階段:總結評估階段(3月26日至3月31日)。縣發改、住建、經信、水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和供水供電供氣企業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成果,形成書面材料,并于3月31日前報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為民情懷,強化責任擔當,推進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全縣成立以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縣發改局牽頭統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縣發改、住建、經信、水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和各供水供電供氣企業也要成立相應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專人負責整治工作。
(二)強化輿論引導。通過公布舉報電話“12315”,受理舉報投訴,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對發現的違法違紀典型案件嚴肅查處,并予以曝光。各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清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和典型經驗做法,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一.工作目標
根據《方案》精神,結合我市外貿領域的實際情況,加強宣傳,重點打擊外貿領域三類商業欺詐行為:利用外貿合同詐騙行為;低開、虛開出口發票行為;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的價格瞞騙和假出口行為。通過發揮各部門聯合監管的功能,達到整頓和規范對外貿易秩序,維護對外貿易環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點
(一)關于預防利用外貿合同騙取資金的欺詐行為的發生。
由滁州市商務局牽頭,工商、公安、稅務、外管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機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對外貿易信用體系建設的方案,充分體現各部門功能互補、信息共享以及發揮各自監管職能,形成監管合力。同時,根據我市工作的進展情況,商務局、工商局、公安局、稅務局、外管局等部門將組成聯合工作小組,現場辦公,協調相關問題,落實具體實施工作。
(二)嚴厲查處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行為。出口發票是出口企業根據國際慣例向進口商自行開具的一種形式發票。我局將會同稅務、外管等部門在深入調查了解的基礎上,盡快制訂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嚴厲打擊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行為。同時,要高度重視,加強對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宣傳教育,將治理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行為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嚴厲打擊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的價格瞞騙、假出口行為。在進出口環節,積極利用海關風險監控機制,廣泛開展對外貿領域內的價格信息核實以及企業稽查。綜合運用查緝和規范兩種手段,將打擊進出口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與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有機結合起來,既要制裁違法企業,又要鼓勵守法企業,引導企業經營行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確軌道上來,在外貿進出口領域,形成一個良性、長效的綜合治理機制。
三、職責分工版權所有
為更好地開展打擊外貿領域商業欺詐行為專項行動,有效協調相關部門在專項行動中的工作,商務局會同公安局、工商局、國稅局、外管局等部門組成打擊外貿領域商業欺詐行為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商務局對外貿易科。辦公室作為專項行動領導辦事機構,主要職責包括:召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和成員會議;負責執行領導小組的決議;督促、落實相關部門在專項行動中的工作任務;調查督辦專項行動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動市際信息共享制度;向領導小組提交工作報告。定期溝通對外貿易領域中利用合同詐騙的案件;定期匯總現有對外貿易經營者違法違規信息,各部門內部要確定本系統內信息的匯總機制;對滁州市對外貿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導和協調;會同相關部門向滁州市相應對口部門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對外貿易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并盡早實施。加強對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宣傳教育力度,通過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開、虛開出口發票對我市商品、企業以及國家聲譽造成的不良影響;盡快推動關于治理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管理辦法的出臺;對依據辦法查實的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進行處罰;敦促地方有關部門將治理低開、虛開出口發票作為整頓和規范外貿秩序的一項長抓不懈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商討建立進出口商品價格信息共享制度,違規違法企業通報制度。
四、工作進度
按照《安徽省打擊外貿領域商業欺詐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05年12月—2006年1月,動員部署階段,印發工作方案及實施方案,做好相關的前期準備工作。
一、檢查范圍及檢查內容
全縣天然氣加氣站、門站、液化氣沖裝站、銷售點、住宅小區、餐飲經營場所等燃氣用戶安全管理情況。
為切實開展好__縣建設系統開展城鎮燃氣行業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專項整治工作,經局領導研究成立__縣建設系統城鎮燃氣行業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專項整治工作行動領導小組,具體人員組成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燃氣辦,主任由吳建軍同志擔任,工作人員由燃氣辦、城建監察大隊工作人員組成。
(一)燃氣經營企業(含液化天然氣)安全生產管理情況。1、安全生產制度建設情況。經營證照是否齊全、有效;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各執行情況;安全負責人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巡線巡檢、設施設備檢測檢修和保養記錄;燃氣工程審批和竣工驗收備案情況;隱患排查整改落實情況(包括管道占壓情況);履行24小時值班記錄、應急演練、及時處置緊急事故、搶修服務職責等;入戶安全檢查及安全用氣宣傳情況。2、安全生產設施建設情況(重點是各類燃氣儲存、輸配設施以及強檢的壓力容器、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報警系統、消防器材、避雷設施等設備完好和定期檢驗、運行情況以及燃氣設施重點部位的防凍措施執行情況);燃氣工程建設現場安全管理情況。3、企業消防安全建設情況。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責任制是否得以落實;企業員工是否經過消防知識教育培訓;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能否達到緊急疏散要求;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特殊工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易燃易爆場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情況
__縣興雅城市供水有限責任公司對縣城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鶴的建設及日常維護運行情況、設施完好情況、市政消防栓、消防水鶴要建立臺賬,以便于掌握全縣消防栓、消防水鶴的完好情況。
各企業對轄區內所有隱患進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盲區,同時要突出重點,加強危險性較大的供氣環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實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凡因思想不重視、措施不得力、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徹底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將追究企業法人法律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企業(公司)要高度重視此次檢查工作,迅速開展本企業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專項政治工作,認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企業按照自查、整改的方式進行。尤其時天然氣管網和設施,居民用戶以及煤改氣鍋爐用戶和施工作業現場燃氣地下管網保護情況,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
(一)繼續深入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環境整治工作。依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T338—2007)的要求,于2007年7月底前,依法對飲用水源保護區進行調整和劃定,設立標示牌,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完成后向社會公布。要以排除飲用水源安全隱患為中心,依法取締飲用水源地內違法排污口和清理違法排污企業,確保人民群眾喝上放心水、健康水。對重點排污企業和單位,要檢查應急預案制定情況、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處置設施建設情況,做到防患于未然;嚴禁在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或擴建建設項目,對2000年以來新、擴建的建設項目,要在8月底前限期取締或清除。
(二)繼續深入開展工業園區環境違法問題的整治。一是要徹底清理、糾正阻礙環境執法的“土政策”。按照國家監察部、環保總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清理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錯誤做法和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及省、州政府的要求,對縣各相關部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實施的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各種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8月底前列出清單,9月底前徹底糾正和廢止,并于縣政務公開網公示。二要切實加強工業園區及園區內工業企業的環境監管,加大監督監察力度。對園區內工業企業的環境違法事件,要依法從嚴處理;提高工業園區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執行合格率,對長期以“試生產”為借口,不申請環保驗收、驗收不合格或治污設施不配套,超標排污的企業,必須責令其停產整治。
(三)加大縣內污染源的監測、監管力度,對突出環境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制。要切實加強對縣內重點污染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對群眾反映強烈、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要掛牌督辦、落實領導、落實責任、跟蹤督察,做到事事有結果,件件有落實。今年,縣環保專項領導小組決定將無源洞所有的煤炭碼頭經營企業列為縣級掛牌督辦名單。新城云沱污水處理廠已被納入國控管理企業,按要求,必須在10月底前安裝、啟動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的監控平網。要加大重點污染源的監測力度,對重點污染企業,每年至少定期監測兩次以上。
(四)按照省、州政府的要求,抓好我縣的三個專項治理。省政府在全省實施環境保護的五個專項治理工程,涉及到我縣的有三個。一是由商務部門牽頭的小水電專項治理,年內必須啟動脫硫設施的建設,2008年6月底完成治理任務,年內未啟動的將在豐水期實行限產措施;二是由環保部門牽頭的小造紙企業的專項治理。目前,我縣的小造紙企業只有清太坪鎮的青龍造紙廠,該廠已由環保、工商等相關部門于2006年關停。為防其死灰復燃,相關部門必須再次檢查,確保其關閉徹底。三是由建設部門牽頭的城市污水專項治理,對我縣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要保證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實現污水的達標排放。要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在2008年底前要達到0.8元/噸。
(五)要努力完成與州人民政府簽定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狀。2007年3月,我縣與州人民政府簽定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并椐此編寫了《巴東縣“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各縣直相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要根據責任書及削減目標的內容逐一分解,制定工作措施加以落實。2007年,我縣的主要污染物削減指標(SO2和COD)要不折不扣的完成。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強對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將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議程,嚴格按照國務院召開的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及省、州的安排,突出重點,明確責任,全面開展整治工作。為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張淵平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譚文通、縣環保局局長王昌哲任副組長,縣發改局副局長譚本華、縣監察局副局長馮國權、縣司法局副局長王雄祚、縣工商局副局長向東、縣安監局副局長余先華、縣電力公司副經理黃家國、縣環保局副局長王崇俊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環保局辦公,王崇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環保局監察大隊負責全縣環保專項行動情況的收集、匯總、統計工作,并負責指導各鄉鎮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的開展。
各鄉鎮也要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工作制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環保專項行動取得成效。
(二)實行嚴格的環保準入制度。嚴格遵照執行州政府制定的“八不批”制度,即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不批;列入國務院和省政府清理整頓范圍規定的項目不批;州級旅游核心景區的建設項目不批;對水利水電開發項目未作流域規劃環評且開發總量以超過60%的縣市不批;凡SO2、COD控制指標沒有按削減目標完成的縣市,新上項目一律不批;縣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中指標任務未完成的,新上項目一律不批;凡是超過環境總量控制目標的縣市,新上項目一律不批;凡是環境污染嚴重,產品質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項目不批。
(三)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嚴格考核制度。各相關部門要依據各自的職能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協同作戰,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同時,為確保環保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從組織領導、掛牌企業、案件督辦、環境執法等方面對各鄉鎮及有關部門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嚴格的考核。
(四)加大落實環境保護行政責任追究制度。要下大力氣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不正之風。這次環保專項行動,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精神,堅決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對環境違法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企業違法排污的,對不履行環境監管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據有關法律政策嚴肅處理。
(五)加強輿論宣傳和社會監督。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大對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組織新聞媒體對環保專項行動進行跟蹤報道,及時公布違法排污企業名單和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做到違法事實公開,查處過程公開,查處結果公開,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和監督權。廣泛發動、引導公眾參與,努力營造群眾積極參與環保專項行動、監督環保專項行動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細化方案,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報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清理登記造冊階段(6月30日前)。調查摸清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污染源的基本情況,對全縣工業企業進行清理,逐一登記造冊,對舉報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認真梳理,確定掛牌督辦名單,并于6月30日前將清理情況和掛牌督辦名單報州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環保優先方針,實施廢氣專項整治,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企業健康、規范發展。
二、整治范圍
全區范圍內的所有工藝廢氣排放企業。
三、整治目標
全區所有整治企業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治任務并通過驗收;未完成整治任務或經驗收不合格的企業一律關停。
四、整治措施
(一)源頭控制到位。環境敏感區域或廢氣治理難度較大、整治難以到位的企業,要加快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從源頭上控制廢氣污染的產生。
(二)設施建設到位。無組織排放有毒有害廢氣應建設匹配的吸風裝置,經收集處理后有組織排放;有組織排放的工藝廢氣必須建設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廠區范圍內排放同類型的廢氣污染源,應歸并處理,原則上只設一個廢氣排放筒;若因距離較遠等原因難以歸并處理的,須報經區環保局審核。
(三)標準執行到位。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工藝應達到現有環保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廢氣排放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規定的標準;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規定的標準;生產車間的污染物濃度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廠界周邊的環境敏感點的廢氣污染因子濃度必須達到《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中規定的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限值。
(四)排污口規范到位。按照《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的要求,設置采樣平臺、采樣孔、排污口標志牌,排氣筒的高度必須達到相關規定的要求。
(五)管理措施到位。
1.嚴格執行環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環保管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廢氣治理工作,并做到持證上崗,運行管理臺帳齊全。配備必要的監測、監控設備,達到自我監控要求的企業應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定期監測。在廢氣治理設施旁醒目處,繪制不少于2㎡的廢氣處理工藝圖。
2.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規定。企業必須依法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生產場地設立警示標志;配置符合規定的職業防護設施及用品。
3.嚴格執行突發性事故應急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環境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救援預案。明確快速反應、應急救援措施和程序等內容。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并定期組織演練。
五、整治步驟
整治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排查階段(2012年6月1日-6月15日)
區廢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全區范圍內有廢氣排放的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廢氣產生環節、廢氣治理現狀等方面情況,建立“一戶一檔”,擬訂出全區廢氣整治企業名單。
(二)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6月16日-6月30日)
制訂全區廢氣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部署廢氣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力量,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廣泛動員公眾參與監督。
(三)編制方案階段(2012年7月1日-7月15日)
各鎮根據全區廢氣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對轄區內廢氣排放企業逐個編制整治方案,并將各企業整治方案于2012年7月15日前上報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四)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7月16日-2012年9月15日)
各企業根據編制的整治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在9月15日前完成整治。整治結束后,各企業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廢氣污染物排放進行監測,在達標的基礎上提出驗收申請,經所在鎮審核后報區廢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9月16日-2012年10月15日)
區廢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牽頭組織專項整治驗收。對未完成整治任務或經驗收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采取關停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區成立廢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區廢氣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環保局、衛生局等部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區經貿、安監、財政等有關部門分管領導任組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由區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鎮(開發區)要高度重視,及時成立相應的領導班子和工作班子,明確專人負責,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2.明確工作職責。各鎮(開發區)作為廢氣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要切實把廢氣整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扎實推進廢氣專項整治工作。區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的工作重點和工作方案,并做好指導和督查等工作。在整治工作結束后,區將組織對各單位整治工作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危化品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活動徹底摸清我縣危化品生產企業特種設備底數(包括在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隱患設備情況等);實現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率98%以上,臺賬建檔率98%以上,定檢率98%以上,人員持證上崗率98%以上;全面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促進企業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我縣危化品生產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穩定運行。
二、整治內容
結合《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開展年度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動的實施方案》要求,重點對危化品生產企業進行隱患排查和整治,簽訂承諾書,建立企業特種設備安全檔案。同時從以下三個方面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1、企業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特種設備專(兼)職管理人員;是否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要求建立健全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并實施;是否配備足夠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保證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是否建立健全特種設備事故專項應急措施、專項救援預案、應急演練計劃并提供應急救援演練記錄。
2、特種設備安全情況。是否按照《省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的要求建立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臺賬、特種設備隱患臺賬,臺賬是否規范、臺賬內設備是否齊全,保管是否良好;特種設備是否全部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是否置于設備的顯著位置;特種設備及其安全裝置、警示裝置是否按規定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記錄;是否及時對特種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記錄,記錄是否與實際相符;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告是否都在有效期內;是否在特種設備及其安全裝置、警示裝置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主動向檢驗機構提出定檢或校驗申請。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情況。是否按照《規范》的要求建立本單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臺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是否全部持證上崗作業;持證人員是否全部進行了聘用并確保為本單位人員;持證人員是否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人員崗位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等培訓活動并提供相關記錄。
三、整治步驟
1、宣傳發動(3月15日-3月31日)。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明確本次活動的指導思想、工作內容、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廣泛宣傳,使企業了解專項整治工作的內容和意義,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請各監管科室、隊于4月1日前將動員部署情況及監管的危化品企業名單報特監科,由特監科匯總后于4月3日前報市局。
2、自查自糾(4月1日-6月15日)。各危化品生產企業根據整治內容及《規范》的相關要求,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設備信息及檢驗情況、作業人員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要按照相關規范要求建立完善相關臺賬。自查過程中要根據本單位生產工藝的特點,對重點監控設備要按照《省重點監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要求重點監控,重點排查,確保設備安全穩定運行,確保本單位實現“三落實、二有證、一檢驗、一預案”的目標。同時對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安全隱患進行深刻整改,形成本單位的自查自糾報告。自查自糾報告可參照《規范》中《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評價要求與記錄表》相關內容。各危化品生產企業將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臺賬、作業人員管理臺賬、特種設備隱患臺賬和自查自糾報告一式兩份,于6月14日前分別報監管科室、隊和市局特監科。
3、檢查整治(6月16日-8月31日)。各監管科室、隊要根據專項整治方案,并邀請經驗豐富、業務熟練的專家成立檢查小組,明確工作職責,依據《規范》中相應類別企業的使用安全管理評價要求與記錄表的內容,按照“集中檢查、專家分析、限期整改、掛牌督辦、責任到位”的原則,對照企業安全管理、特種設備安全、企業人員情況等整治內容逐項對生產企業進行現場全面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邀請特種設備安全專家進行論證分析,消除安全隱患,發現問題責令企業限期整改,發現違法行為要進行嚴厲查處。檢查的同時填寫《危化品生產企業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總表》、《壓力容器檢查情況匯總表》、《壓力管道檢查情況匯總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檢查情況匯總表》、《危化品生產企業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檢查記錄表》。
4、完善信息(9月1日-9月15日)。各監管科室、隊要根據企業上報的自查自糾報告中設備信息及通過現場檢查確認的設備信息,與金質特種設備信息管理系統中企業的設備信息進行核對、補充、完善,確保特種設備納入動態管理。
5、總結驗收(9月16日-11月5日)。各監管科室、隊要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總結,并對監管的危化品生產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確保隱患整改到位。縣局將于9月下旬組織人員對各監管科室、隊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市局將于10月上旬組織人員對各縣區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監管科室、隊要充分認識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工作責任感,把工作落實到位,抓緊抓好。在開展“年度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動”的基礎上,明確職責、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確保實效。
2、強化措施,落實責任。開展本次專項整治要把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放在首位,與“年度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動”有機結合,督促企業完善相關臺賬,做好企業自查自糾與報告,切實落實專項整治工作目標責任。
3、周密部署,細致檢查。各監管科室、隊要根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監管的危化品生產企業進行認真檢查,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進行監督檢查,做到檢查細致到位,不放過任何隱患問題,提高安全監察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強化危化品生產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4、跟蹤督查,消除隱患。對于此次專項整治發現的安全隱患,各監管科室、隊要根據《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開展年度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動的實施方案》中的整治措施,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整改工作。對于重大安全隱患要跟蹤督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對于不能按時整改的隱患要及時報特監科,由特監科匯總后上報市局和縣政府;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依規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