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0 1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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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和企業外包業務的增多,供應鏈也成為企業經營活動不可或缺的一環。而供應鏈上的企業也對職業健康與安全起著重要的作用。
在報告中,供應鏈被分為兩大類。第一類供應鏈是初始網絡,也就是企業和為其提供特定商品和材料的供應商之間的關系;第二類供應鏈是二級網絡,也就是企業和其合同商,和提供具體服務項目如維護、建筑、清潔等服務的次級合同商的關系。
很多公司的運營離不開供應鏈上的企業,因此職業健康與安全面臨的諸多挑戰,僅靠一個公司是無法解決的。供應鏈往往由一個公司或組織來控制或管理,這類企業被稱為供應鏈上的“核心企業”。核心企業決定了供應鏈的主要形式。核心企業由供應商提供物品或原料,與提供服務的企業或商品生產商簽訂合同。例如,一個建筑或維護項目通常包含一個初級承包商,這個初級承包商還會雇傭次級承包商,在確保工作安全方面,這個項目便擁有了復雜的公司關系。這個例子表明,單個的公司可以采取積極的行動,但是不能獨立“解決”職業健康與安全的問題。簡單的供應鏈和一個公司和其供應商之間的多種關系可見下圖。
如圖所示,初級網絡和二級網絡都受政府、NGO和客戶等利益相關方的影響。其中,政府是很重要的利益相關方,可以通過制定政策、實施經濟激勵和指定采購等措施確保職業健康與安全制度積極穩妥地實施。
此外,作為初級和二級網絡的一部分,核心企業為了應對壓力和外部激勵,會采取戰略性的職業健康與安全政策,并將其拓展到整個供應鏈層面。
初級網絡的核心企業和其供應商
通常來說,核心企業通常具備如下特點:控制供應鏈;和客戶有直接接觸;決定產品和服務的形式。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那些知名品牌的企業更容易受到利益相關方如NGO的關注,比如,H&M就被認為對其供應鏈上的印度廠商負有責任;諾基亞則由于亞洲工廠的勞工條件而備受指責。總的來說,品牌企業供應鏈上的廠商的勞工情況、環境污染和使用有害物質等問題較易受到關注。因此,核心企業可以在其供應鏈內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包括職業健康和安全在內的環境和社會標準。
核心企業可以運用多種措施對其供應鏈上的企業施加影響以提高職業健康和安全標準。根據研究,有兩種策略比較行之有效,第一種被稱為“供應商的風險績效管理”。采取這一策略的公司主要是因為對公司名譽的重視。這些企業往往會對供應鏈上的企業的環境和社會標準進行評估,只有達到標準的供應商才會獲準進入供應鏈。這其中,環境和社會標準對提高職業健康和安全扮演著中心角色。第二種策略是“綠色產品供應鏈管理”。這些與產品有關的倡議通常來自單個企業或行業組織。這種策略通常在供應鏈中通過提高產品生產的環境和社會條件的方式來提高職業健康與安全。在實踐中,這兩種策略不是互相排斥,而是相互關聯的。本文將重點討論初始網絡供應鏈中的通過“供應商的風險績效管理”戰略來提高職業健康與安全的相關實踐。供應商的風險抵御和績效保障管理
采購商采購戰略
這一戰略要允許居于有利市場地位的采購商去影響供應商,督促其提高職業健康與安全水平。在這一戰略中,健康和安全標準被用作挑選供應商的基本條件。不過,也有學者指出,這一戰略通常在二級網絡中運用。通常來說,實施采購商采購戰略時,要同步跟進審核和檢查等措施,以保證采購的公平性。
案例1:RESPIRO——采購中的責任
RESPIRO代表采購中的責任。這一由EUROCITIES和ICLEIF發起的項目,旨在幫助和提高將社會和道德需求融入采購過程的相關經驗交流,無論是在官方采購還是私人采購中。這一項目包含兩個指南:紡織服裝業社會責任采購指南和建筑工程社會責任采購指南。
例如,紡織服裝業社會責任采購指南包含了職業健康與安全的議題,如在纖維培養和染色過程中減少有毒物質的運用,這些有毒物質不僅威脅工人的健康和安全,還對穿著由此制作的衣服的人們帶來健康威脅。PESPIPO指南規定了技術標準,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禁用有毒化學品和有關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的條款,例如個人防護措施和職業健康與安全培訓等。
案例2:社會購買
2010年,歐盟委員會公布了一個名為“社會購買”的指南。這個指南旨在使政府機構增強采購過程中的社會責任意識,認識其潛在益處,并解釋了在現存的歐盟法律框架內如何實施這種采購方式。項目認為政府機構應在他們的采購過程中考慮社會責任,不要僅僅關注價格,還要關注價格所帶來的最好價值。
案例3:CARPE——城市作為負責任的購買商
CARPE項目是在歐洲實施的一個項目,其運作時間為2004年-2005年。這一項目由總體就業董事會和歐盟社會事務和機會平等委員會共同建立。項目集合了巴黎、斯德哥爾摩等12個歐洲城市,推動這些城市探索在政府采購中如何較好地采納社會和環境標準。
項目指南通過采購合約來規范工作環境的安全和健康等議題:技術規格要細化健康與安全的標準,這些標準可以通過采購合同來實現;政府機構在采購中,可以運用選擇標準,將那些沒有立法保護員工安全的企業淘汰出局;運用規范來評估合同實施的質量,通常這些評估與員工激勵和工作環境有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政府機構可以將供應商的義務與社會責任標準掛鉤。
管理標準
在提高職業健康與安全中,各種管理體系也發揮了重大作用,這些管理體系可以在評估供應商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ISO 14001和生態管理和審核計劃(EMAS)認證中有關環境的規定;
SA8000中關于工作環境和人權的規定;
《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體系-規范》即OHSASI8001中關于健康與安全的規定;
ISO 26000中社會責任條款的規定。
上述這些標準是自愿性的,由第三方制定。這些認證需要對企業或組織行為和管理體系進行公開描述。一旦企業采納了這些標準,其經營會被監控以確保他們的產品服務符合規定。專家指出,在供應鏈中,這些由第三方認證的標準對供應商和采購商都是有益的。當供應商被一個獨立的認證機構進行審計和認證時,他們便不需要由每一個客戶再進行審計,這樣可以節省審查的次數和相關費用。此外,來自第三方的獨立認證表達了對企業的“合理信心”。而消費者可以通過購買經過認證的產品或服務來表明他們盡了“關注義務”。
行業合作
行業合作和多利益相關方聯盟的出現是為了應對供應鏈中的發展議題,尤其是那些極具挑戰性和復雜的議題,通常來說,這些議題單個企業往往無法應對,因此各方聯合起來應對這些挑戰。另外,這種合作還可以增加效率,減少重復,避免傳遞相互矛盾的信息。行業合作的例子有以下幾種:
AIM-Progress:這是一個由24家快速消費品公司組成的組織,其成員包括百加得、吉百利、好時、卡夫、瑪氏、雀巢、百事可樂、可口可樂、寶潔、聯合利華等品牌公司。這些公司承諾在其供應鏈中履行國際勞工標準。AIM-Progress的品牌公司意識到在全球供應鏈中,企業社會責任方面存在多種審核標準,因此希望通過尋求共同的標準進行評估,并通過名為“Progress”的項目來推廣企業社會責任。
Business Social Compliance Initiative(BSCI):倡議商界遵守社會責任組織(BSCI)成員由零售公司及協會、進口商和生產公司組成,是歐洲社會一個針對遵守社會責任的普遍監控體系。該組織認為有責任去為生產其產品的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并認為這一責任應延伸到所有為BSCI成員生產的員工,不論其是由BSCI成員直接雇傭的員工,還是由第三方分包商和供應商雇傭的員工。為了形成具有一定影響的和促成社會可接受的生產條件,BSCI成員制定此《行為守則》。BSCI成員在全球的所有供應商也有義務遵守這一《行為守則》。
Ethical Trading Initiative(ETI):道德貿易聯盟(ETI)是由英國國際發展部和私人部門出資贊助成立,參與ETI的公司和組織有:C&A,Sainsbury’s,the Cooperative Wholesale Society和拯救兒童、公平貿易協會等非政府機構。ETI目的是通過設立針對在發展中國家采購公司社會責任的論壇以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條件。
Global Social Compliance Programme(GSCP):全球社會合規方案(GSCP)是由家樂福、麥德龍、Migros、樂購和沃爾瑪等全球知名零售商倡議組成的。截至目前,已有650多家全球性零售商、制造商、服務提供商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參與了這個組織,共同致力于制定一套全球通用的可持續提高勞工標準及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方案。GSCP可幫助供應商減少被審核的次數。供應商只需符合一套標準即可滿足不同買家的社會責任要求。這也意味著審核費用的減少以及保留因多次審核而流失掉的生產力。與此同時,對買家而言,減少審核供應商的次數,也就釋放了更多的資源作后續跟進或補救。
與供應商合作
1.機制創新。突出“責任關懷”,推動職校建立職業安全健康教育中心,將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關口前移,納入課程體系,細化技能安全操作規程,形成融企業安全文化的6S教學管理模式,改進評價體系,將行業安全標準融入課程,推進職業安全資格證書準入制度。職業健康與安全課程被省教育廳納入指導性人才培養方案和“五課”教研、“兩課”評比范圍,為全省職校大面積普及與應用提供了保障;《關于制定江蘇省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條例的建議書》被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確定為“地方立法方面的提案”,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2.架構創新。系統構建“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體系”,從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標準、教材開發、授課計劃、教學組織到考核評價的各個環節強化學生職業素質培養,實現了職業健康與職業安全教育全覆蓋,即覆蓋全體學生、覆蓋教學全過程、覆蓋職前職后。繪制職業健康與職業安全教育“知識、技能、情感態度”目標全圖,從科學性和教育性雙維度構建內容體系。
3.內容創新。成果匯聚19所職校群體智慧,組建跨校際、跨專業教科研團隊,主持完成了5項省級課題研究,發表了88篇專題論文。構建“防―控―治―護”“四位一體”的課程體系,研發首本“十二五”職業教育國家規劃立項教材《職業健康與職業安全》。創建國家職業教育數字化資源“職業健康與職業安全”精品課程,建立全國首個職業學校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課程資源網站學習平臺。
2008年6月,項目組結合江蘇省公民教育項目課題“學生在工學結合實習崗位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問題實踐研究“,率先開展職業傷害研究,以問卷調查、實地走訪等形式開展學生在實習崗位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調研。2010年8月,教育部決定在全國部分中等職業學校開展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試點工作(教職成司函〔2010〕130號文件)。同年9月,江蘇省教育廳頒布了《江蘇省職業學校開展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試點工作方案》,省職業教育學生發展教科研中心組(江蘇省南京工程高等職業學校為牽頭學校)組織19所職業學校開展研究與實踐:一、二年級開展職業健康與安全課程教學實踐,每周1~2課時。采取靈活多樣的教學組織形式與教學方法,通過情景體驗、互動對話,形成自主學習、合作學習的良好氛圍,基于工作情境的實踐訓練實現安全操作無縫對接,完成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知、情、意、行”的完整學習過程。近4年來的職校畢業生、安全培訓學員、用人單位跟蹤調查反饋表明,學生在企業安全意識強,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企業認可滿意度超過90%。培訓基地依托國家安全二級培訓資質,每年為企業、社區開展安全技術培訓8000余人次,累計培訓5萬余人次,近三年連續獲“江蘇煤礦安全培訓先進單位”稱號。
項目組圍繞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的通識意義、行業意義、崗位意義,緊扣崗位特性和職校實際,根據2012年最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方面“知識、技能、思維、習慣、文化”五要素內涵,構建崗前“預防”、崗位“控制”、事后“應急”、權益“維護”的“防控應護”“四位一體”課程體系。研發教材《職業健康與職業安全》,涵蓋職業健康與安全法規、職業健康、職業安全、個人防護4個模塊29個話題。在此基礎上,結合專業和崗位實際,還開發了補充教材《珍惜安全,遠離危險》、專業教材《礦井通風技術》《礦井瓦斯防治》等。開發國家職業教育數字化資源共建共享項目“職業健康與職業安全”精品課程資源。搭建了全國首個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精品課程資源共建共享平臺,目前,全國有16所職校正使用該資源,發揮了課程示范輻射作用。
該課程以學生為中心,以課堂和實訓基地為陣地,以校園文化和企業文化融合為基礎,以主題活動為載體,依托“人人通”“云課堂”等現代教學手段,突出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方面的“前知識”“前概念”,強調“做中學、學中做、做中悟”。將“事故案例”“情景導入”貫穿“探究與實踐―知識拓展―綜合演練―綜合評價”環節,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能夠預判、分析職業崗位存在的潛在風險,形成自覺遵守職業健康與安全法律法規,強化職業健康安全與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推進校企緊密合作,成立職業安全健康教育中心,完善學校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制度、細化實習實訓安全規范與規程,開發符合行業、專業崗位特點的安全實習手冊。引進企業安全文化,在實訓教學中形成了“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安全”的6S管理模式。建立安全體驗館、自救器訓練室、創傷急救訓練室、電氣安全實驗室等9大安全實習實訓基地,每學期為3000多名學生提供安全技能體驗。還將行業安全標準融入課程,推進職業安全資格證書準入制度,安全上崗證年通過率達98.8%,提高實習生的安全修養,讓職業健康與安全意識融入學生的核心價值觀體系,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
該項成果著力破解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為何教、教什么、如何教”的難題。
一、破解為何教:明確方向,列入方案
職業學校職業健康與安全教育應涵蓋職業健康與安全法律、職業病預防、生理性傷害防控、心理健康和精神健康等層面。亟須將其作為一門課程列入職業學校人才培養方案,關口前移,進入課堂,融入活動,滲透專業,引入崗位。
二、回答教什么:研發教材,開發資源
根據國家最新《職業病防治法》和教學實際研發教材,內容包括職業健康與安全法規、職業健康、職業安全及個人防護4部分29個模塊,既有通用模塊,又有結合專業大類的專業模塊。建立全國職業健康與安全精品課程資源共建共享平臺,開發知識點積件數162個,PPT162張,測試習題205道,及課程標準、教學設計、精品視頻、主題教育活動創新設計等原創性資源,服務教學。
三、落實如何教:全面覆蓋,校企合作
第二實幼教職工總數58人,其中核編數30人(實際在編29人),自聘27人(保育員12名、炊事員6名、保安2名、門衛1名、保潔員1名、體育專任教師1名(男)、臨時代課教師4名<教師產假短期代課>)。12個教學班均按2教1保的標準配備,且專任教師公辦率達100%。
第二實幼的專任教師隊伍是一支年輕化、學歷高、基礎好的隊伍,100%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達97%。其中高級教師1人,一級教師11人,二級教師15人,三級教師2人。這是一支以90后為主力軍的隊伍,是一支教齡短、保教實踐經驗相對不足的隊伍,但同時又是一支興趣廣泛、個性鮮明、樂觀進取、勤于思考、勇于實踐、對職業規劃逐漸明晰的隊伍。后勤隊伍是一支以媽媽團為主體的隊伍,保育員100%取得保育員資格證書及健康證,是一支愛崗敬業、工作扎實、對照顧看護幼兒,清潔環境衛生、幼兒飲食烹飪有著豐富經驗的隊伍。
三年來第二實幼立足辦園理念、立足師資隊伍現狀,結合《指南》《幼兒園教師發展專業標準》精神,狠抓師資隊伍建設,重在提高教師的師德和師能,致力鍛造一支行仁愛、崇博雅、精保教的和慧教師團隊。
關鍵詞:青年 安全意識 影響因素
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階段。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不僅潛在的社會風險在不斷增加,而且由各種風險轉化、引發的影響公共安全的危機事件頻繁發生,造成巨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環境破壞,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20世紀80年代以來,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泄漏事故、瘋牛病、SARS事件、恐怖襲擊事件、禽流感等,使社會公眾變得越來越敏感和恐懼,社會也變得越來越脆弱。近年來,我國目前已處于突發社會公共安全事件的高峰期,這些突發社會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不僅嚴重威脅著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還影響著我國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經濟建設。對于任何社會來說,青少年都是民族的未來與希望。為了制定更有效的提高青年公共安全的干預措施,有必要對青年的公共安全意識及行為進行調查分析,尋找其影響因素,從而使干預更有針對性。
一、調查設計
1.調查對象
以居住在上海市的青年為調查對象,隨機抽樣并以發放問卷形式進行調查, 共發放問卷 1000份,回收問卷 872份,問卷回收率為 87.2%,其中有效問卷為857份,問卷有效率為 98.3%,完全符合抽樣調查的原則,該樣本具有代表性。
參與調查的青年中,男 398 名,女 459名;年齡在 15-19歲的占 6.7% (57 名),20-24 歲的占 31.6%(271名),25-29歲的占 38.4% (329名),30-34 歲的占23.3% (200名)。
2.調查方法
主要采用問卷調查法、文獻資料法等研究方法。在查閱有關青年公共安全意識文獻資料基礎上,對問卷進行認真設計,采用自擬的自填式調查表進行問卷調查。調查表由53個問題組成,內容包括被調查者基本情況(性別、年齡、性格、學歷、專業、職業、月飲食消費水平、家庭人員結構、父母學歷、父母職業),公共安全教育經歷,公共安全知識、公共安全意識和公共安全行為,后3項指標量化進行計分,分值越高分別代表安全知識掌握越多、安全意識越強、安全行為越合理。
3.統計分析
全部原始數據錄入EpiData 3.0,運用統計學軟SPSS19.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在分析過程中采用了Pearson 相關性分析和方差分析。
4.信度分析
利用spss軟件進行信度分析,克朗巴哈α系數為0.767>0.7,標準化后的克朗巴哈α系數為0.806>0.8,這兩個指標均能夠說明:設計的調查問卷從整體上能夠有效地測度青年安全意識水平,能夠滿足統計分析的需要。
二、調查結果和分析
1.公共安全知識、公共安全意識、公共安全行為的影響因素分析
對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知識、公共安全意識和公共安全行為等3項量化指標的各因素進行方差分析,見表1。得出以下結論:
(1)青年的年齡與公共安全意識成顯著正相關,青年的年齡越大,對公共安全教育越重視。30-34歲的青年對公共安全的重視程度都高于其他年齡階段的青年。
(2)不同學歷青年的公共安全知識和公共安全行為均有顯著差異。中學學歷的青年對公共安全知識掌握最好,其次是大學學歷的青年,再次是研究生學歷的青年;大學學歷的青年在公共安全行為方面好于研究生學歷青年。
(3)職業對青年的公共安全知識、公共安全態度和公共安全行為均有極顯著影響。工人對公共安全知識的掌握要好于學生、公務員、公司職員,公司職員掌握的公共安全知識好于學生;學生的公共安全態度不如工人和公務員;工人在公共安全方面行為上表現最好,其次是公司職員,再次是學生。
(4)家鄉對青年的公共安全知識的掌握和公共安全行為都有極顯著影響。家鄉位于上海的青年掌握的公共安全知識高于家鄉位于其他地方的青年,上海市區與上海農村之間,其他地方的市區和農村之間沒有顯著差異;家鄉位于上海的青年的公共安全行為好于家鄉位于其他地方的青年。
(5)家庭是主干家庭的青年掌握的公共安全知識高于家庭是核心家庭的青年,同時家庭是主干家庭和聯合家庭的青年比家庭是核心家庭的青年更加重視公共安全,在行為上,家庭是主干家庭的青年好于家庭是核心家庭的青年。
(6)父母學歷是大學本科或專科的青年掌握的公共安全知識高于父母學歷是中學、小學及以下的青年,同時父母學歷是大學本科或專科以及父母學歷是中學的青年對公共安全的重視程度高于父母學歷是小學及以下學歷的青年。
表1 3項量化指標的影響因素方差分析
* :按顯著性水平α=0.05,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ASFC遙控航空模型飛行員高級執照持有者
?ASFC遙控航空模型飛行員考核中級委任技術代表
?AOPA模型直升機教員
?“珠海市中小學生航空科普基地”高級講師
2017年1月15日,網絡上傳出一段使用無人機航拍民航客機降落的畫面,并在各大社交媒體引起熱議。次日,消息得到證實,這是某網友操作無人機在杭州蕭山機場進近航線附近拍攝民航客機降落。
兩周后的1月29日,成都雙流機場民航客機進近時受到無人機干擾,導致7個航班臨時改變航線躲避。這是201 6年雙流機場屢受無人機干擾后再次遭受無人機威脅。
僅僅一天后,1月30日,網上又出現無人機掛載煙花爆竹升空,并進行相互追逐射擊的視頻。類似事件于1月31日晚在上海市中心區再次發生。
2月3日下午3時左右,深圳機場附近發現不明升空物飛行,機場部分進出港航班受到影響。還是當天下午,揭陽潮汕機場附近上空發現不明物體,導致一進港航班更改跑道降落,比原定落地時間推遲了十幾分鐘。
2月5日,昆明長水機場公告稱機場凈空保護區近期連續發生多起無人機非法飛行事件,對飛行安全造成了一定隱患……
短短半個多月,多起有關無人機飛行危害公共安全的新聞充斥各種媒體,也成為航模及無人機愛好者圈中的熱議話題。
近幾年,全球無人機行業呈爆發性增長態勢,而無人機的肆意亂飛則日益成為妨礙甚至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問題。上面所述最近發生的這一系列事件并非偶然,早在2013年12月,北京某航空科技公司的3名員工就曾操控無人機“黑飛”航拍測繪,導致首都機場附近多架次民航飛機避讓、延誤。2015年4月13日,3名當事人被檢方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宣判3名被告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兩年。無獨有偶,同年7月1日,深圳一架“黑飛”無人機從市民中心起飛,最后竟意外墜落在3千米外的沙尾村,砸中了地面停放的私家車,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在國外,無人機的危險接近事件也屢屢發生。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曾于2015年統計報告,截止當年8月9日,美國境內飛行員遭遇無人駕駛飛行器的次數高達650次,為上年同期的2.7倍。該報告指出,如果按當時的速度發展,到2015年底,相應的遭遇次數將比上一年度翻4倍。
監管難題 亟待破解
無人機之所以會引發如此之多的危險事件,除了無人機爆發性增長外,監管措施的嚴重滯后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事實上,對無人機的監管,已經成為一個世界性難題。據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12月17日至2015年9月12日,各國無人機和遙控模型與民航客機共發生危險接近事件327起(該數據與FAA于2015年的650次存在較大差異,應該是統計依據不同所致),其中28次導致飛機為避免與無人機相撞而改變航線。
對于此類事件,各國的處理方式不盡相同。如英國相關方面規定,無人機在飛行時必須遠離民航客機、直升機和機場。除非獲得航空交通管理部門的許可,否則無人機不得進入機場的交通管制區域。如果無人機飛行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操縱者有可能面臨入獄5年的刑罰。
而在國內,公安部于近期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的公告,其中就有涉及無人機飛行的相關條款。該征求意見稿第四十六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在低空飛行的無人機、動力傘、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針對日益增多的無人機安全事件,各大一線城市及部分二線城市劃設了無人機禁飛區,并通過多種渠道信息或設立明顯的警示牌。
雖然相關規定、規則已經或正在相繼出臺,但對于無人機的監管者來說,如何發現違規飛行、如何界定非法飛行以及如何處罰等都面臨一系列的現實困難。
行業自律 人人有責
在無人機監管方面,僅靠國家的法律法規顯然遠遠不夠。
首先,對于無人機生產企業而言,應當主動提高入門者的門檻,限制當前無人機一些過度智能化的功能。畢竟無人機屬行器,并非簡單的玩具,嚴格意義上說,它不應該被劃入消費類產品的行列。因此,只有當企業與政府緊密配合,才能推動無人機行業有序、健康發展。否則,放任無人機“自由”飛行,真到了不得不管或出現“一刀切”的局面時,將會毀掉整個行業。
筆者始終認為,這類產品做到完全智能、可脫離人的操作并不是一件好事。相反,這樣做極不負責任,畢竟飛行不是兒戲!像波音、空客等民航業巨頭,其研發的民航客機已經能夠實現完全自主的起飛、降落,但為什么要花重金去培養高素質的飛行員?道理顯而易見:在事關乘客生命安全的重大問題上,機器要取代人還有非常漫長的路要走,飛行員仍是保證安全的最后一道保U!因此對于“飛行員”在地面的無人機來說,最終控制權也應該掌握在操縱者的手中。
其次,作為新時代的媒體,其從業者也應當加強相關專業知識的學習,不應過度炒作、宣傳無人機的功能、用途,而應以倡導愛好者安全飛行、合法飛行為己任。如春節期間,國內某知名無人機媒體就曾曝出,有網友在無人機上掛載煙花爆竹飛行的事件。該媒體不僅沒有譴責這種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還在文章中“贊揚”這是一種“腦洞大開”的新玩法,措辭中似乎還有鼓勵這種“創新”行為的意味。作為媒體,這顯然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做法,勢必會誤導很多無人機的初學者,甚至慫恿不守規矩的愛好者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另外,僅就傳統的航模產品而言,造成低空空域安全隱患、發生事故的事件少之又少。因為經過正規訓練的航模愛好者大都非常注重飛行安全,很少主動造成安全事故甚至觸犯法律。而真正給低空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是邊緣化的航模產品,以及所謂的“無人機”。就拿現在市場上熱銷的消費類無人機為例,大多數產品都具有GPS定位、自主設定飛行航線等功能,其價格低廉,購買幾乎沒有門檻。新加入的愛好者,往往沒有經過正規的教育培訓,缺乏基本的航空知識與安全意識,加之廠商的過度宣傳,導致無人機傷人事件頻發,更有甚者,還可能泄漏國家軍事機密、危害國家公共安全。
因此,筆者始終強調,玩具、航模、無人機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只有具備了基本的航空知識與安全常識,才能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為此,筆者多年來一直堅持為大眾普及航空航模相關知識及安全常識,希望愛好者不因基本的安全問題而發生意外。從2015年至今,筆者聯合深圳、珠海的各大媒體、行業協會,在各大院校開展了以“輕松加入、愉快飛行、關注公共安全”為主題的大型公益活動,為公眾普及航模、無人機飛行的相關基礎知識,倡導大家關注公共安全。希望通過這些努力,能讓更多的人意識到自己手中的飛行器有可能對身邊的人、物以及公共安全造成威脅,從而規范自己的行為。此外,筆者還積極呼吁各大媒體以及相關行業部門,能進一步規范對玩具、航模及無人機的認識,在推動新興行業發展的同時,不做過度甚至錯誤的宣傳。
“職業”飛手 遵規守矩
事實上,早在2013年,中國航空運動協會(ASFC)便出臺了《遙控航空模型飛行員技術等級標準實施辦法》,根據飛行技術將遙控航空模型飛行員劃分為特級、一級、二級到八級共9個級別。只有通過國家或獲得授權的地方組織的統一考試,才能取得遙控航空模型飛行員執照。其中,特級、一級、二級為高級執照,可從事飛行表演、商業飛行等活動;而六級及以下為初級執照,不得從事商業飛行活動。
另外,國家民航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器飛行規則》,出臺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管理無人飛行器,并授權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AOPA)負責考核并簽發相關等級證書。
要想成為一名職業飛手,必須取得相關的職業資質。無論是ASFC還是AOPA的考試,都要經過理論考核、實際飛行考核。特別是理論考核中關行安全的條例,飛手們必須加倍重視。這里所說的“職業”,并不是說一定要從事飛行工作,而是要時刻把飛行安全放在第一位。
對于一名職業飛手,需要掌握很多方面的知識與技能,并不是簡單的會飛或飛得好就能被稱為職業飛手。筆者認為,操作無人機,就相當于無人機的飛行員,就應以飛行員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民航機長肩章上的四道杠分別代表Professional(專業)、Knowledqe(知識)、Flvskill(飛行技能)and Responsibilitv(責任),從普通的愛好者成長為職業飛手,同樣需要從這四方面入手,提高自己的職業素養。
Professional(專業):成為職業飛手,首先要比其他人專業,這就需要學習很多航空專業知識,如飛行器基本常識、空氣動力學等。換句話說,就是首先要了解自己手中的飛行器。
Knowledge(知識):這里所說的知識不僅僅包括專業知識,作為職業飛手,還要了解專業以外和飛行相關的知識,如氣象學、航空法律法規等。這些知識能讓人更好地理解飛行、規范飛行。
Flvskill(飛行技能):關行技能,不用多說大家都明白,它是考核職業飛手的重點之一,也是最能直接體現駕馭飛行器能力的部分。而要想提高飛行技術,就必須嚴格要求自己,苦練基本功,有目的性的練習飛行動作,積累飛行小時數。
就拿多旋翼飛行器的練習來說,在通過GPS輔助熟悉飛行后,要有意識地關閉GPS,在姿態模式或純手動模式下練習飛行動作。在手動操縱飛行器掌握定點懸停、四位懸停、水平“8”字、航線飛行這些基本動作后,才算向職業飛手邁出了成功的第一步。在日常飛行中,經常還會遇到一些突發或危險情況,能否進行應急處理避免飛行事故或將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也是職業飛手必須掌握的重要技能。只有多做練習,才能掌握突況的應急處理方法。此外,養成良好的飛行心里素質同樣是職業飛手必須具備的能力,日常飛行中需要在這方面進行強化訓練。
Responsibility(任):職業飛手不僅要飛得好,肩上還背負著一份責任。對于任意一種飛行器,每次飛行都會有風險,魯莽、蠻干、出風頭這些都是飛行大忌。作為職業飛手,應該沉著、冷靜,對每次飛行都要認真負責,既對自己負責、對飛行器負責,更要對飛行安全負責。
關鍵詞:成人教育;公共安全教育;管理探索
中圖分類號:G648.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9)21-0249-02
一、中國公共安全教育的現狀和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公共安全教育
2003年SRSS事件之后,中國政府初步建立公共安全管理機制,同時重視并加強了對大中小學生的公共安全教育。2006年以來,中國陸續修訂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頒布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對做好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提出了明確的規定。2007年頒布的《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明確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制定科學的公共安全教育評價標準,并將其列為學校督導和校長考核的重要標準之一。在《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試行)》、《普通高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和法規中,明確指出高等院校必須對大學生進行公共安全教育[1]。
可以看到,中國大中小學的公共安全教育正在有序開展。那么,作為高等教育體系中的一個有效組成部分,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必須的。目前,對大學生的公共安全教育已經開展得比較成功,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公共安全教育可以借鑒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經驗加以開展。
二、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有益經驗
中國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已經開展了一段時間,形成了一些完整的理論體系和比較系統的工作方法。
高校中的公共安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食宿安全。俗話說,衣食住行是滿足人類生存的基本要素。高校中的食堂和宿舍是大學生三點一線生活中的重要的兩點。食堂的衛生和安全是確保學生身體健康的重要因素。食堂環境衛生的清潔整齊,食堂中各種主、副食品的新鮮,食堂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都是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宿舍則是大學生生活的主要場所。現代高校的住宿條件已經大為改觀,大多數大學生都居住在四人間的宿舍里。80后大學生充滿活力,對于各類電子產品非常感興趣,筆記本電腦、蘋果IPOD、黑莓手機成為他們的最愛,與此相關的情況是宿舍里電線亂接,插頭無數,火災的隱患日益突顯出來。高校宿舍與居民住宅不同,是大學生聚居居住、集體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注重宿舍安全對維護校園的安全秩序,維護學生人身財產安全日益重要。另外,有一部分大三、大四學生習慣在校外租房生活,他們在租房過程中,被騙、被盜、被搶,甚至被殺等情況時有發生,已成為影響社會和高校安定的一大因素。如何加強大學生租房安全教育和管理,是目前擺在學校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2)社會交際安全。過去的大學校園被人們詩意地稱為象牙塔,學生們和社會的聯系較少。現代社會是信息社會,近年來隨著高校教育體制和辦學模式的改革,高校和社會各個領域的聯系越來越多。大學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和社會各階層人員的交往機會也就隨之增加。在這些過程中,大學生的社會閱歷相對稚嫩,容易受到一些欺騙和傷害,特別是在兼職勤工儉學的時候,容易被拖欠工資和欺騙。(3)學生運動和校外活動安全。運動損傷或傷害事故,將直接影響學生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現代大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很強,學生干部的組織能力也非常強,在節假日常會組織班級校外參觀訪問和自助旅游。在這些校外活動過程中,交通安全和突發事件會影響到學生們的安全。所以,對于這些校外活動,學校要派專人指導和陪同引導,防患與未然。(4)實驗者與實驗室的安全。現代高等教育離不開教學實驗,在實驗中,常常要使用各種儀器設備和實驗藥品以及水、電、煤氣等,實驗者及實驗室的安全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如果實驗者缺乏安全防護基礎知識,在出現事故時其不知所措或處理方法不當,就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2]。
高校中的公共安全教育已經形成了一整套有效的工作方法。針對新形勢下高校的公共安全情況,將學校的公共安全教育納入到教學管理和教學計劃中,采用以下幾種方法進行公共安全教育。(1)針對大學生特點,開展各種形式的公共安全知識系列講座。利用課余時間,請一些安全領域的專業人士,講解安全知識,普及安全常識。讓大學生有針對性地學習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的方法。(2)應對一些多發事件,如火災,組織大學生模擬場景學習實用知識。糾正一些錯誤的逃生方法,普及一些正確的做法,在模擬實踐中鞏固所學到的安全知識。(3)對大學生在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加以疏導,可以在學校建立專門的心理咨詢室,可聘請專業人士或培養專職的心理輔導教師,定期對學生進行一對一的心理疏導。在教學計劃內開辟專門的課時用于心理輔導課,對于大學生進行心理安全教育,培養其健康積極的心態。(4)對于社會上的各種騙術和就業陷阱,學校要從正面上引導學生從中吸取經驗教訓,以防他們在復雜的社會交往中受騙上當,蒙受經濟損失。
三、借鑒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經驗,開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公共安全教育和管理探索
成人高等教育的學生類別復雜,其中有很多業余函授的社會學員,也有很多考不上大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學習形式和類別也是多樣化的,有雙修日學習的業余形式,寒、暑假集中學習的函授形式,還有脫產學習的形式。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公共安全教育,主要的對象是那些應屆高中畢業的學生。這些學生剛剛高中畢業,學習能力和自制能力相對薄弱,對他們尤其需要開展有效的公共安全教育。可以借鑒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經驗,同時又要針對成教學生的特點,開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公共安全教育和管理探索。
相對于普通高校的學生,成教的學生的學習能力和自控能力都要相對薄弱許多。要落實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的“三進”措施,把安全教育納入正式教學計劃,制定教學大綱,使用科學規范的教材,走安全教育系統化、規范化的道路,避免安全教育出現隨意性[3]。針對成教學生特點,需要設置班主任制度對脫產班的學生進行相對于高校大學生更為嚴格的管理。由班主任負責對成教學生進行公共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定期開展班會,安排專門的時間講解一些安全知識和常識。在每個宿舍設立安全員,監督大家的生活習慣,防止水電引發的安全事故。成教學生和社會的聯系更為緊密,但學校周邊和社會上的“四廳一吧”(歌舞廳、游戲廳、卡拉OK廳、錄像廳和網吧)隨處可見,一些成教學生出入這些場所容易受誘惑、犯錯誤。班主任必須加強對學生外出時間段的監督,晚上可以限制學生進入宿舍的時間,9點之前,規定每個學生必須按時回到宿舍。同時也要組織學生進行外出活動,可以定期組織學生參觀學習和短途旅游,到一些紅色旅游目的地接受思想的洗禮,提升學生的思想道德素養。開設專門的安全講座,請一些專業人士講解在突發狀況下正確的避險方法,掃除一些錯誤的認識和看法,加強成教學生在面臨緊急狀況時的反映和處理能力。比如在火災現場的逃生技能和地震中的避險位置,讓學生避免心中無數,在危險來臨之時才能從容應對,從而避免危險、轉危為安。同時,要利用辦學依托的高校資源,使成教學生和大學生結對。采用大學生教、成教學生學習的方式,將所在學校的公共安全教育傳遞給成教學生,讓成教學生在相對輕松氛圍中,學到實用的知識,實現“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創設一個溫馨交流的場所,班主任老師定期和成教學生面對面交流,讓學生暢所欲言,說出生活上和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與老師協商解決,和諧師生關系。確保一旦發生意外事故。能按照“迅速到場,及時上報,妥善處理”的原則,以“實事求是,保護學生”為目的,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網絡與成教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聯系越來越緊密,但網絡也給他們帶來了不可忽視的安全隱患,針對目前成教學生安全問題的新特點,要特別加強對他們的心理安全和信息安全的教育和研究,分析把握成教學生心理和網絡信息使用方面的新問題,預防和有效干預學生心理危機,保障他們的心理健康,特別是如何預防成教學生網絡成癮、網絡受騙、網絡失德、網絡犯罪等信息安全問題,使成教學生懂得如何在網絡中保護自己,不要輕信他人,更不要隨意接受他人的邀請,或將自己的相關信息告訴他人,避免上當受騙,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4],這應擺在目前成教學生安全教育的一個突出位置上。法律知識教育是增強大學生尤其是成教大學生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的重要途徑。應從與學生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入手,例如,《憲法》、《刑法》、《教育法》、《國家安全法》、《國防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內容的法律知識教育,通過舉辦講座、法律知識競賽、模擬法庭等活動激發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熱情,對學生進行民主法制教育,增強學生守法自律意識,減少學生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這是對成教學生開展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4]。對成教大學生進行校紀校規教育的問題容易被忽視,要進行以學習校紀校規和學生守則為主題的始業教育,成教新生一進校,就要對其進行以校紀校規為主要內容的入學教育,讓學生全面了解、熟悉校紀校規,特別是涉及日常行為安全的規范。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嚴重違反校紀行為的人要予以嚴肅處理,以便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綜上所述,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它關系到成人高等教育的健康發展,也關系到成教學生的切身利益。借鑒普通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經驗和有效方法,切實推進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公共安全教育,為成教學生營造出安全、和諧,舒適的學習環境,從而全面提升成教學生的綜合素質,推動成人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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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鄭孟望,湯玉明,張宏.大學生安全問題的對策分析[J].傳承,2009,(1):124-125.
關鍵詞:城市公共安全;社會力量;角色定位
作者:高中(湖南大學法學院,湖南長沙410082)
一、加強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城市公共安全是一個永恒的話題。相關數據顯示,1979年到2013年,城鎮常住人口從1.7億上升到7.3億,城鎮化率從17.9%提升至53.7%,城市數量從2173個增加到20113個。僅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就以2.8%的國土面積集聚了18%的人口,創造了36%的國內生產總值①。可以說,城市己成為引領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旗幟和核心,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著力點。而2016年《城市藍皮書:中國城市發展報告No.9》指出,我國交通事故、電梯事故、城市火災、危險品爆炸、城市內澇等各類安全事故頻發,經濟社會損失嚴重,安全問題已成為制約城市健康發展的“短板”②。城市公共安全風險防范和控制已成為影響城市發展、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因素,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
依據理論界和實務界已形成的大致共識,所謂城市公共安全,是指城市內的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未受到威脅,涉及公共領域的秩序、利益、價值能夠按照公共生活的固有邏輯正常運轉的狀態。就所指涉的范圍而言,廣義說認為城市政府對轄區內出現的安全問題都需要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間接地進行管理,因而將城市任何安全問題均歸入公共安全的范疇。狹義說則主張特指具有公共性的城市安全問題。本文采用狹義說。
關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類型,學界從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劃分。例如,在成因上,可簡單地分為自然災害管理和人為災害管理;在管理環節上,可分為日常預防、預警準備、應急響應、恢復常態;從應急管理角度看,可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與社會安全四大類;從公共安全風險管理保險產品開發的視角,則包括自然災害、安全生產、市政安全、交通安全、社區安全、公眾安全、職業責任、社會安全、食品和環境安全、健康疫情安全等十類領域。可見,城市公共安全及其管理是內涵極其豐富且實踐形態極其復雜、多樣的城市社會政治現象。
在公共安全領域,我國基本上仍處于“國家力量包攬一切”的無可奈何的格局下,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安全管理,雖有期盼但仍處躊躇、懷疑、不知所措的狀態。在新形勢下,這種模式暴露出了覆蓋范圍有限、保障力度不足、保障效果欠佳等問題。而繼續單純加大行政力量投入,無論從結果導向,還是從效率導向的角度,均非最優選擇。城市公共安全保障體系成熟的國家,實行的都是一套以行政力量為主導,多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成效顯著的安全管理體系。社會力量的參與,不僅是對行政力量守護公共安全的積極補充,同時還是從“被動防治”到“主動防治”、從“部分防治”到“全方位防治”轉變的關鍵要素。究竟如何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來,已成為一項亟待深入探討的議題③。
為了解我國目前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現狀,探究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可行路徑,本課題組在湖南省政法委的牽頭協調下,特選取開福區網格化社會管理服務指揮中心、天心區高橋派出所、雨花區高升法治社區三處進行實地調研。對開福區網格化社會管理服務指揮中心的調研,重心在了解網格化社會治理模式的施行現狀和支撐力量,及網格化管理(信息指揮平臺)的運行方式及問題;對高橋派出所的調研,目的是了解當前警務模式在城市治安管理中的現狀和問題;對高升社區的調研,主要是了解并探索社區力量在城市安全管理中可發揮的作用和可調動的資源。此外,本課題組還廣泛了解了涉及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本文擬從社會力量參與的多元主體角色及其功能切入,分主體進行論述,以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并尋求應對之策。
二、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多元主體及角色定位
結合國內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理論與實踐,以及實地調研的心得體會,本文認為,可以把社會組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引入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來。
(一)社會組織
社會組織是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載體,又可劃分為營利性組織與非營利性組織。下面將分塊闡述這些社會組織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的角色定位。
1.營利性組織。營利性組織的主要形式是企業。企業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主要途徑有兩個:
第一,做好企業內部安全管理與安全教育,讓企業成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基本單位之一。企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既是法定義務,同時也是企業自身健康、長遠發展的必備要素。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系統排查安全隱患,妥善處理可能引發安全問題的糾紛、事故及其他隱患,并積極配合相關政府部門的安全監督、查處工作。值得強調的是,應明確企業負責人的安全責任,可以考慮參考“行政首長負責制”,做實“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倒逼企業負責人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對上述建議,一些地方條例已有關注,如《湖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第八、九條對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及企業負責人的安全責任就有涉及,但都是粗線條的,缺乏相應實施細則和懲戒規定,以致難以取得較大實效。筆者建議在《湖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中圍繞“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制”這個主題,細化企業等單位的安全責任并完善實施細則,增設具可操作性的懲戒規定。
對于有條件的企業,應鼓勵其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條就有企業應承擔社會責任的規定。即將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八十六條也規定了營利法人應“接受政府和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企業社會責任感也越來越成為影響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能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獲得更多的社會認同,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目前,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行為,常見的有抗震救災中企業捐資捐物、承擔對口幫扶責任,企業捐贈消防器材等等,間接維護了當地的公共安全。當然,也有直接維護公共安全的例子。實地調研獲悉,高升法治社區的高升實業有限公司雖是一家集體企業,但亦承擔了社區治安巡邏人員的費用,為保障社區安全主動承擔了一份社會責任。政府應從多渠道倡導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通過開展典型企業評選、授予榮譽稱號等方式推動企業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這也正是調研時常常聽到的基層呼聲。
第二,為政府提供公共安全服務。其具體形式多樣,如有資質的企業可以提供城市安全管理軟硬件系統、治安保障服務等。其中,最值得我們關注的有兩種企業,一種是保安公司,一種是保險公司。
保安公司,作為“警務社會化”理念的重要實踐,具有效率高、針對性強等特征,是對警察體制的積極補充。與國外先進保安公司相比,我國保安公司存在不少差距:從業人數比例過低,我國保安服務人員和警察的比例平均不到1∶2,而先進國家一般為3∶1,最高達6∶1④;專業化水平層次不齊,我國保安服務業還未形成嚴格規范的職業培訓機制;業務范圍相對過窄,先進國家保安公司已經發展到以安詢、技防為主,而我國保安公司的業務更多的還是人防。差距雖然存在,但潛力同樣巨大。如果我們能更重視、支持保安公司的發展,通過政府購買保安服務的方式,更多地鼓勵保安公司參與大型活動安保工作,協助公安部門日常巡查,為社會各類主體提供安全方案設計、技術支持等,這會比單純增加行政警力成本更低、效率更高⑤。另外,我們也要考慮破除保安公司發展的一些阻礙,改變目前保安服務業近乎行政壟斷的局面,鼓勵市場和資本的進入,激發保安服務業潛力,同時要完善監管機制和考核機制,確保保安服務業健康發展。
保險公司,依據其企業本身的業務特性,可在城市安全管理中起到事前防范、事后補償的作用。保險公司的風險評估能力是其核心競爭力之一,專業化程度高。如果讓保險公司大范圍地評估城市規劃、公共設施等城市公共安全要素,合理地設計險種和保險費,依法建構合理、可行的強制與自愿相結合的多元公共安全險種投保機制,可很大程度上消除潛在安全隱患,從而起到事前防范的作用。2013年深圳市政府與民太安保險公估集團攜手推出《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書》,成效較為顯著。政府攜手保險公司評估城市公共安全風險,這完全是可以借鑒和推廣的。
此外,保險公司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還可以起到分擔風險、事后補償的作用,體現于微觀和宏觀兩個維度:微觀維度,涉及作為個體的人或組織可以參保各種人身險、財產險等來分擔風險,這個已經發展得較為成熟;宏觀維度,涉及如何把保險理賠范圍擴到其他重大安全事件。這是目前的一個難點,因為大多數保險產品的理賠范圍都排除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對于類似的重大災害,保險還無法起到分擔風險、事后補償的作用。對此,聚焦于重大災害的“巨災保險”的概念應運而生,很多城市已經開始設計、實踐,其中深圳的“政府巨災救助保險、巨災基金和個人巨災保險”三位一體的模式走在了前列。“巨災保險”的模式,值得相關部門關注和探索。
2.非營利性組織。非營利性組織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主體更為多元,主要有NGO、社區、學校、媒體,以下分論之。
(1)NGO。NGO,即非政府組織,學術界普遍認為,非政府組織是依法建立的、非政府的、非營利性的、自主管理的、非黨派性質的,并且具有一定志愿性質的、致力于解決各種社會性問題的社會組織。NGO基于本身的專業性和公益性,可以在政府職能之外,為社會治理提供積極補充。但在實踐中,我國NGO的發展相對比較緩慢,這有很多制度上的原因,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對成立社會團體在人數和資金上的較高限制,以及必須掛靠業務主管機關的要求,給NGO的成立設置了很高的門檻。在公共安全領域,能被人熟知的只有中安救援隊、藍天救援隊等幾個全國性的救援組織,而且這些組織的主要領域在地震之類的大型自然災害的救援上,與城市公共安全幾乎沒有其他交集。但實際上,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有大量的工作可以由NGO來承擔,既可以是衛生知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普及,公共安全事件醫療救助等需要專業知識的NGO,也可以是社區志愿巡邏、糾紛調解等不需要太多專業知識的草根NGO。因此,有必要放寬NGO設立門檻,鼓勵、支持、引導更多有資質的NGO組織參與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來,可以考慮在起步階段通過政府適度提供財政支持的方式加以扶持。
(2)社區。社區,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⑥。現今我國大陸的社區,絕大部分是由城鎮的居民委員會改名而來,少部分由并入城鎮的村委會改名而來。因此,社區不僅是民眾自治的重要平臺,也是基層治理的承載核心,擔當著區域內公共安全的重任。社區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關鍵在于發揮社區的自治作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社區物業公司。安全管理是物業公司的一項基本職責,物業公司理應成為社區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物業公司維護社區安全,可以通過“人防+技防”的模式運行。人防,主要是物業公司人員通過門禁管理、治安巡邏等人力手段來維護社區安全;技防,主要是物業公司通過建立、管理現代化的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技術手段來保障社區安全。此外,在社區管理中,物業公司還應當承擔起安全教育的責任,提高社區居民的安全意識。但在現實生活中,因為各小區經濟情況及物業公司水準的差別,社區治安水平往往參差不齊。因此,有必要規范物業公司安全管理活動,可以考慮設置行業門檻和考核機制,督促物業公司建立完備的“人防+技防”體系。此外,也可以把社區安全情況作為社區、街道工作的必須考核項目,以社區、街道辦的力量反向監督物業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強化物業公司安全管理的職能。
第二,社區治安巡邏隊。很多地方都興起了社區志愿者巡邏隊,志愿者們身著特定衣服、佩戴特定袖章進行義務巡邏,這既能起到治安巡查的作用,又能對潛在的可能造成治安問題的人起到震懾作用。由于社區志愿者對社區布局和社區居民情況比較熟悉,了解哪些地方是安全問題多發區,志愿巡邏工作通常能取得不錯的成效。但一方面志愿者基本未受過嚴格培訓,遇到緊急安全事件很難進行恰當、及時的處理。另一方面,由于缺乏長效機制,社區志愿巡邏常出現虎頭蛇尾,逐漸消失的現象。對此,可以考慮建立“社區民警+專職巡邏隊員+義務巡邏隊員”三結合的治安巡邏機制。社區民警,當然由基層派出所指派。現在公安部已強化社區民警的角色定位,把更多的警務資源投放到了社區,以便能把治安問題控制并消滅在最基層。專職巡邏隊員,可以由物業公司保安人員和社區居委會成員組成,對他們可以提供一定財政補貼或獎勵。義務巡邏隊員,可以由社區志愿者以及“五老”(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老知識分子、老政法干警)組成。社區民警對治安問題的解決起主導作用,專職、義務巡邏隊員起輔助、配合作用。這種模式可以做到職業與志愿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和長效性。
第三,鄰里守望制度。鄰里守望制度是在西方發達國家普遍實行的一種治安制度,它把一定區域內的居民聯合起來,相互幫助,共同預防犯罪,體現了群防群治的思想[1]。目前我國城市是一種陌生人社會,鄰里之間缺乏溝通和信任感,而鄰里之間關系的疏遠甚至冷漠,客觀上給犯罪行為提供了更多的可乘之機。因此,我們完全可以借鑒西方的鄰里守望制度,鼓勵社區居民訂立《鄰里守望公約》建立鄰里守望制度,成立鄰里守望志愿組織,鼓勵社區居民之間相互往來、互相保護,讓每一個社區居民都能成為保護鄰里安全、維護社區治安的“守望者”。鄰里守望制度是居民自治的典型實踐形式,是發揮群眾力量的集中體現。鄰里守望體系的建立,能最廣泛地動員鄰里參與到治安保護活動中來,能更好地發現安全問題,能更及時地上報問題、解決問題。
第四,社區志愿組織。社區志愿組織,是居民自治精神和志愿精神的集中表達。社區志愿組織,扎根社區,更能理解社區本身的需求。就社區安全工作而言,我們既要倡導像社區治安巡邏隊一樣的、直接維護社區安全的志愿組織,也要提倡其他類型的保障社區安全的志愿組織,如社區矛盾調解組織,能把安全問題消除在萌芽之時。當然,社區志愿組織除了治安巡邏隊、矛盾調解組織外,還有更豐富的形式。我們可以通過精神或物質上的獎勵,來推動社區志愿組織發揮更大的作用,如授予榮譽稱號、適度給予補貼、物質獎勵等等。如果社區志愿組織發展成熟,效果明顯,甚至可以申請成立NGO,把輻射范圍拓展得更寬,把成功經驗擴散得更遠⑦。
關于社區主體,還涉及到一項重要制度,即網格化管理制度,各地的具體實踐形式多樣。以開福區為例,每個社區劃分為兩到三個網格,每個網格配備網格管理員、網格民情員、網格監督員、網格治安員和網格黨支部書記5種基本服務力量。一員多能、一崗多責的工作要求,實際讓每個網格員都成為網格的安全守護員。網格員堅守在一線的網格管理崗位上,能更快速、更準確地發現安全隱患、安全事件,并通過電子工作平臺上報,而“上報、派遣、處置、審查、核查、歸檔”的工作流程可以讓安全隱患、安全事件得到及時的解決。總結包括開福區在內的地區網格實踐經驗,網格化管理可以使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力量下沉到最基層。
調研獲悉,網格化管理存在著以下兩大問題:其一,行政力量有局限。網格員的配置受到地方財政的限制,財政狀況好的地方,網格員往往是單獨聘請的、專職的,效能較高;財政狀況一般或不好的地方,網格員通常由社區居委會成員兼任,效能會打折扣。同時,無論是專職還是兼職,網格員的工作基本上也是正常八小時工作制,不能全天候、全范圍地覆蓋整個網格;其二,工作內容有重疊,共享有障礙。網格管理系統,跟公安、安監、食藥等行政系統至少在安全管理上,工作內容有重疊,而且各系統工作側重點、工作方式不同,彼此很難做到相互協調,容易出現該管的沒管,不該管的管了也管不著、管不好等消極現象。
針對上述問題,建議將網格化管理由行政主導模式逐漸轉變為“行政指導+社區自治”的混合模式。用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來鼓勵、吸收網格內的民眾、志愿者參與,也可以考慮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社會組織乃至個人的參與。這比單純增加財政、行政力量投入,效果會更理想。地方黨政部門核心負責人應提升區域安全責任意識,整合力量,下大力氣打通各行政系統的信息壁壘,就公共安全事務建立統一的信息溝通、協調的平臺,籍此減少信息壁壘和信息成本,共享信息,協調工作,避免工作重疊和行政資源的浪費。
(3)學校。學校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主要發揮兩種作用:其一,作為城市安全的基本單位,保障在校人員安全。校園安全是一個很敏感的話題,出現過諸如校園踩踏、食品安全、校園治安等問題,再加上學生身心不成熟,更易引發安全事故。應下大功夫,系統排查、集中整治校園安全隱患,把校園變成“安全保障園”,可以借鑒前文提到的“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做實“學校負責人安全責任制”,以督促學校各級負責人進一步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其二,作為教育機構,傳播安全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十條規定“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但目前基本處于法律虛位的狀態。安全教育應作為素質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切實得到施行。學校課程的設計應保持必要的、循序漸進的安全教育課程,從娃娃抓起,讓學生在校接受系統的安全教育,無論是食品安全教育,還是應急安全教育、應急安全演習等,都應納入學校常規教育日程中,以培育學生(公眾)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⑧。
(4)媒體。媒體在我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本應發揮重大作用。《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但目前,進行過這樣的公益宣傳的媒體很少,缺乏常態化的傳媒公共安全宣傳機制。在現實生活中,安全知識宣傳幾乎只能在電影院、地鐵上看得到,而且僅僅只是緊急逃生知識。媒體作為直接面向民眾的信息傳播平臺,不應只考慮經濟收益,應更注重社會責任的承擔。既然公共安全宣傳是新聞媒體的法定義務,媒體主管部門就有責任采取可行舉措,切實保障該項法定義務得到貫徹落實。
根據上述數據,2011年浙江省全年平均各月存款余額為58691.33億元,貸款余額為50623.79億元,按存款比例計算的社會游資總量8803.6995億元,按貸款比例計算的社會游資總量10124.758億元,全年平均多發貸款6605.2935億元。在多發的6605億元貸款中按照20%的比例,相當于多了1321.06億元的社會游資。兩項加也是10124.758億元。這個數字與網絡上流行的浙江省游資總量介于8000億元到1萬億元的說法接近,所以能夠基本反映浙江社會游資的總體情況。
綜上,我們應切實加強相關法律的執行力度,細化媒體在公共安全中應有的責任,加強媒體的公益宣傳的法定責任意識。媒體不僅要在日常工作中突出安全宣傳,達到普及安全知識的效果,而且政府、企業等主體也要在合適的地方搭建傳媒平臺,以便在需要的時候進行應急宣傳。
(二)個人
與社會組織相對應,我們同時也要高度重視作為個體的“人”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就公民個人而言,一方面應該自覺汲取公共安全知識,掌握一些應急處理方法,這與上文提到的安全知識教育有直接緊密的關系;另一方面,作為一個能動的主體,也應該發揮主動性,積極參與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來。因為公民自己既是公共安全利益的享受者,也應是公共安全的維護者。面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每一位公民都應摒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做到對安全隱患“零容忍”,對可疑分子“不無視”,才能提升社會的整體安全水平,公共安全的大網才能越織越密。
近年來,“朝陽群眾”“西城大媽”等民眾自愿自發參與到打擊黃賭毒,乃至黑社會組織、間諜組織的行為,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和廣泛贊揚,充分體現了人民群眾的巨大力量和群防群治的顯著成效。我們應采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鼓勵支持民眾積極參與到公共安全管理中來。精神獎勵,可以考慮用授予榮譽市民、通報嘉獎等方式實現,用榮譽去鼓舞人,但如果涉及打擊安全犯罪等特殊情形,務必注意保護民眾的隱私,確保參與民眾人身安全。對于民眾參與對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的上報、處理等行為,可以予以較大數額的金錢或物質獎勵。對于日常公共安全隱患、問題的發現和反映,可以用小數額的物質獎勵⑨。
可以考慮使用專項財政補貼的方式,支持相關民眾志愿組織的成立和發展,把個體的力量匯聚起來。如“朝陽群眾”實際上是一個有秩序的志愿組織,最近北京市朝陽區公安局還推出了“朝陽群眾”微信APP,進一步方便了“朝陽群眾”開展群防群治工作。這說明“朝陽群眾”現象的興起和發展,既體現了民眾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自覺自醒,與此同時也與相關政府部門的重視和扶持是分不開的。此外,可以考慮發動系列專項活動,激發民眾參與熱情,培育良好的社會風氣。如上海的“城市公共安全隨手拍”活動,收到了良好的成效[2]。
同時,也應該注意消除民眾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后顧之憂。即將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三條和第一百八十四條,可以說是初步解決了“見義勇為”行為的法律爭議,確立了承擔見義勇為者損失的主體,以及見義勇為行為不擔民事責任的原則。這兩條“好人條款”,卸下了見義勇為者的負擔,能鼓勵民眾更積極地維護公共安全和秩序。但民法責任之外還有法律的模糊地帶,而且按法定程序見義勇為者在實施相關行為中受傷獲得賠償等救濟所需時間較長,不利于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們應不斷完善“見義勇為基金”等保障體系,進一步減少乃至消除民眾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心理障礙和經濟成本,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見義勇為基金”在設立和運作的原則上,應具有鮮明的價值引導性,并通過進一步降低評審門檻等舉措,鼓勵救死扶傷的義舉,而不是因為制度性合理定位的缺失和某些滯后性規則,削弱乃至損傷個體在此方面的積極性,甚至導致激發負能量的后果。
三、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一)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障礙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而復雜的工程。國內外長期的經驗表明,建立以行政力量為主導,多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安全管理體系,是符合實踐規律的。但我國目前仍處在以行政力量為絕對主導,社會力量基本不參與公共安全管理的階段。盡管涉及公共安全的國家立法、地方性立法,以及政府規章和各類規范性文件,均明文強調應積極吸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安全的管理,并且各級政府似乎也確實意識到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講多做少”卻是現實狀況。從頂層設計到基層治理,各級黨和政府雖已認識到光憑政府力量來充分有效地解決城市公共安全問題,已面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但如何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其中,卻始終是個難以突破的難題。其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囿于長期以來“大政府、小社會”的國家治理結構和至上而下的壓力型政治體制,廣大民眾長期以來缺乏像歐美國家那樣歷史形成的自治意識和自治能力。事實上,直到市場經濟背景下國企大規模改革后,職工與單位之間的那種家長主義范式的血肉相連的密切組織關系才被真正瓦解。但是,“組織的人”轉換為“原子的人”后,由于缺乏有效的基層民主建設,多元社會組織的形成與發展壯大依然受到體制機制的嚴格制約,作為個體的人難以有多元的渠道融入新型的集體(自組織)中以培育一種新型的社會合作意識與合作關系,過去的集體主義精神尚未被公益意識所取代。而公益意識恰恰是社會力量積極主動地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思想基礎。在城市公共安全領域,人們依然習慣于認為公共安全的管理完全只是各級黨委和政府應肩負的不可推卸的責任,“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自覺的公共安全管理的參與意識尚未成為公民意識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因而,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這個問題上,往往是政府這邊一頭熱,但民眾方應聲附和者寥寥無幾。
其二,雖說維護公共安全人人有責,但對絕大多數面對著生計壓力的普通百姓而言,確有勉為其難的客觀現實。即使是在小區生活的居民,大多是朝九晚五,忙于工作、生意,很難有精力去關注和參與公共安全的管理工作。即使是組建一個能有效運作的小區業委會,在很多住宅小區也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而能勝任居委會全身心、全職工作崗位的往往也以下崗職工、退休者為主。
其三,正是因為上述原因,有意識地調配各種資源,拓寬民眾便利性地參與公共安全管理的渠道,著力培育民眾公益心,已成為各級黨委和政府面臨的一項新的課題和挑戰。但中國政治的特點決定了掌握著資源調配的核心領導才是關鍵,而這依賴于這些領導是否能真切地意識到社會力量在公共安全管理中的意義和功能。實證調研顯示,真正有此意識的領導并不多見,導致已形成的參與公共安全管理的社會力量在實踐中由于缺乏必要的政府資源的投入、引導和重視,逐漸流于形式,部分民眾本于初心的參與熱情漸漸消失殆盡。
(二)微觀著手與頂層設計相結合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對策
本文在立足長沙市城市安全管理實踐、借鑒國內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建議將社會組織和個體這兩種基本的社會力量作為抓手,構建各層級的常設公共安全管理協調機構,有的放矢地推進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第一,社會組織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可以從企業、NGO、社區、學校、媒體五大主體重點推進。就企業而言,應建立健全“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制”,督促企業抓好安全管理工作,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承擔更多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社會責任。其中,要重視保安公司和保險公司兩類特殊企業,發揮保安公司對當前警務模式的補充作用,發揮保險公司在評估安全風險、分擔事故損失的作用。就非政府組織(NGO)而言,應放低其成立門檻,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適度財政資金扶持等方式支持一批在維護城市安全、消除安全隱患等領域,有特色、有實效的非政府組織的發展。就社區而言,要加強物業公司的安全責任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社區治安巡邏制度、鄰里守望機制,鼓勵發展社區志愿組織,推動建立“行政指導+社區自治”的新型網格化管理制度。尤其應注重發揮“夕陽紅效應”,重視、引導、鼓勵、組織、保障街道和小區的身體健康的離退休職工參與到上述機制的建構中來,通過適度的資源投入,扶持這些自組織的壯大和發展。就學校而言,重點在抓好學校本身安全管理工作,并把安全教育納入學生的課程體系。針對媒體,相關主管部門要細化、落實媒體“安全公益宣傳”之法定義務的履行,搭建媒體平臺,發揮媒體在安全事件中的信息傳播、疏導和指引作用。
第二,調動個體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引導公民自身做好安全知識儲備,提升應急能力;以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公民參與公共安全管理,疏通公民參與渠道,如微信、微博等互聯網+的靈活形式;建立健全“見義勇為基金”等保護公民參與公共安全管理的機制;高度重視從民間、基層組織中充分發掘既熱心公益又具備豐富調解經驗的“糾紛解決能手”,通過讓其登臺講課、編寫調解實務指南等方式推廣民間調解經驗。這是化解基層矛盾,消除安全隱患,低成本高收益的舉措。
第三,成立常設的公共安全管理協調機構。應從中央到地方分別成立以黨政負責人牽頭,政法委擔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參與的公共安全委員會。只有針對性地加強承擔公共安全主責的黨政力量的建設,方能為社會力量的參與提供更多的便利。
城市公共安全內涵廣泛,形式多樣,具體對應、負責的行政力量也因事而異,但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常常需要多種行政力量的共同協調參與。我國目前應對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方式通常是啟動各級應急預案,成立以黨政主要領導為負責人的處理機構,協調各職能部門共同應對,但這種模式有很大的缺陷性,即專業化程度很低,容易受領導者個人因素的影響。在處理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時,臨時成立的處理協調機構很難做到專業、高效,稍有不慎,會造成重大損失,如天津爆炸事件中消防員盲目用水滅火造成了巨大損失,又如SARS在北京的傳播因某市領導隱瞞情況造成更嚴重后果等等。同時,應急機構的臨時性,不利于總結經驗教訓和應急工作結束做針對性的改進,等下一次同類事件發生,很可能又是一次從頭摸索的過程,經驗成本太大。
關鍵詞:城市邊緣社區;社區;公共安全
中圖分類號:D631.4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3年11月30日
城市邊緣社區是我國城市化大背景下一種特殊的地域結構,是城市環境向農村環境的過渡地帶,是城市功能和農村功能相互滲透十分活躍的地區。它是城市和農村管理體制的交錯區和真空區。由于其人口、經濟和社會構成的多元性,使得大量危險性因素滋生,嚴重地威脅著該地區的公共安全治理建設。因此,研究城市邊緣社區的公共安全問題具有極端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城市邊緣社區的定義及其特征
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后,我國的城市化進程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時期,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規模急劇膨脹,“入侵-演替”的景象在城市四周的邊緣地帶同時或交替上演,造就了城市邊緣帶的形態和功能的多樣性,使其成為經濟社會的多面體。從現有的研究成果來看,學術界較多的提法是城市邊緣社區、城市邊緣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和流動人口聚居區等。例如,陳月從地緣和居民構成的角度認為,城市邊緣社區“大多位于城鄉結合部,其成員為來自外地的農民工,他們相對集中地居住在一定的區域內,從事一定的行業,以地緣、血緣為紐帶形成特殊的社會群體。由于該社區既不同于城市社區,又不同于農村社區,具有獨特的社會屬性、社會地位、人群特征及地域位置,故而稱之為邊緣社區。又如,戴賓、楊建從地理位置和城鄉經濟發展的角度給城市邊緣區下的定義是,“城市邊緣區是指城市建成區的地帶,或由城市向鄉村過渡的地帶。它是城市在自身的近域推進和廣域擴展過程中,城鄉要素逐漸過渡、彼此滲透、功能互補而形成的特殊區域,具有明顯的城鄉經濟混合增長特征。”
它具有如下幾個特征:一是交叉性。這些社區基本上已經實現了產業的非農化和社會成員職業構成的非農化,但在管理上仍然沿用城鄉二元社會結構模式。城市與農村“二元管理體制”并行存在、共同發揮作用,管理體制交叉,這構成了城市邊緣社區的一個基本特征;二是動態性。“隨著城市的動態發展,城鄉結合部也由城區向農村擴展,城鄉結合部位置的動態變化,導致其人口和經濟等諸多要素也呈現動態發展趨勢”;三是復雜性。在城鄉結合邊緣社區內人口構成復雜,既有農民也有居民,還有大量的流動性人口,他們雖多年居住在這一地區,但真正融入城市中也是很難的。
二、城市邊緣社區公共安全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公共安全是指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財產安全。當代中國正處在巨大的社會變遷和“風險社會”階段,社會矛盾層出不窮。城市邊緣社區由于其特有的特征,在發展中呈現出明顯的滯后性,嚴重地制約著城市的發展和農村的建設,特別是在公共安全方面更是對我國的公共安全管理提出了嚴峻的挑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交叉性的二元體制造成邊緣社區的公共安全隱患
1、邊緣城市社區居民非農轉化不徹底造成其無法享受城市居民應享有的待遇。目前的狀況來看,“全國范圍內,除極個別做得比較好的地方政府外,絕大多數這樣的社區,其相應的最低生活保障機制、貧困救濟機制、養老機制、醫療衛生機制等,都沒有跟上非農轉化的步伐。雖然住房出租市場的形成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社區居民的收入來源,但是,在按照城市統一規劃建設的小區內,居民可供出租的房屋數量畢竟是有限的。”相反,社區內失業、半失業、隱性失業帶來的社會閑散人員增多,以及隨之而起的黃、賭、毒成風,卻是實實在在的治安隱患。
2、從社會治安管理看。有的城鄉結合邊緣社區分別由農村派出所和城市派出所管轄,單從人口管理看,有的是單一的農業人口,有的則是既有農業人口也有非農業人口。有的地區則將同一區域內的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分屬城市派出所與農村派出所管轄,從而形成了交叉型的人口管理體制。這種人為造成的管理體制的交叉性,帶來的后果必然是管理乏力,也形不成“齊抓共管”,而這正是產生社區案件高發的一個主要原因。
(二)城市邊緣社區的復雜性是對公共安全管理的嚴峻挑戰。城市邊緣社區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農居混雜,外來人口居多,因此公共安全問題尤為嚴峻。一是大量外來人口涌入城鄉結合部地區,使得原有的社區管理資源匱乏;二是外來流動人口成分比較復雜,大多數人的知識水平低、法律意識差,受到犯罪分子的引誘后易走上違法犯罪道路;三是本地居民有著強烈的排外心理,對外來人口具有某種不認同感,雙方易引發口角,甚至是軀體和武力沖突,所以城市邊緣社區成為公共安全高危地帶。
(三)城市邊緣社區的動態變化造成社區居民缺乏公共安全參與意識。城市邊緣社區剛剛脫胎于傳統的鄉村,與現代城市社區的發展要求相比,缺乏一個有相當發育程度的公民社會。由于公民社會發育不良、不成熟,自主性、規范性較弱,對成員的負責性較低,特別是由于社區成立時間不長,居民還沒有完全擺脫鎮村體制的影響,只是把社區當成居所,社區參與意識比較淡薄,還沒有意識到自己是社區自治的主體,沒有很強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公眾的公共安全參與意識普遍缺乏。
三、城市邊緣社區公共安全治理建議
針對上述邊緣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筆者有以下建議:
(一)加快地方基層政府改革,完善邊緣城市社區公共安全服務各項配套機制
1、打破邊緣城市社區行政體制上的“二元管理”模式,將其納入城市社區管轄范圍,從而徹底消除管理體制上的交叉性。同時,可以把城市社區管理的成功經驗推廣到邊緣城市社區,突出邊緣城市社區“居委會”的獨立性,充分發揮其在社區公共安全服務中的作用。
2、加快邊緣城市社區農轉非居民社會保障機制的構建工作。政府要通過制定社會保障與福利政策來保護農轉非居民的就業安全,主要涉及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等。
(二)從源頭上杜絕公共安全的威脅性因子。一是必須做好流動人口的登記工作。可以從加強綜合治理的角度,考慮由公安部門、用人單位、居住地管理單位和個人等四方共同開展登記工作,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對流動人口的登記造冊工作,用人單位和居住地管理單位負責對在單位工作或居住的流動人口進行內部登記并報公安部門備案,個人則要及時申報和申辦暫住證;二是要對流動人口實行分類管理與重點管理、網絡化管理與柔性管理相結合的辦法,對重點人口實行專項管理,既充分發揮流動人口的積極作用,又有有效措施防止、防范各種違法犯罪現象。
(三)建立一個公共安全宣傳引導系統。建立一個公共安全宣傳引導系統,有利于日常加強對公眾的公共安全防范意識、防范知識的普及,有利于強化對公民公共道德、公民義務的宣傳教育,有利于提高公眾維護公共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作為社區公共安全宣傳引導系統應做到兩個方面:一是要利用社區優勢,主動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保持緊密聯系,做好日常宣傳;二是要配備至少一名的專門公共安全聯絡員。與其說是公共安全聯絡員不如說是公共安全輔導員更為貼切。因為這名聯絡員不僅自身要從事日常公共安全知識的宣傳,同時更要擔負起社區里答疑解惑的重任。
主要參考文獻:
[1]陳月.“邊緣社區”的犯罪問題及其控制[J].鄭州大學學報,1997.1.
[2]戴兵,楊建.城市邊緣區與統籌城鄉發展[J].重慶工商大學學報,2004.11.
[3]劉建鳳.我國城鄉結合部地區的公共安全治理研究[J].理論觀察,2012.6.
中國的GDP連續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長,卻鮮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問題造成的GDP損失高達6%,這些問題每年奪去了20萬人的寶貴生命。
交通事故使11萬人喪生
城市里家家都安上了防盜門,不敢隨便給陌生人開門。國家“長江學者計劃”特聘教授彭蘇萍認為,人們普遍缺乏安全感反映了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嚴重失衡,就在這種失衡的狀態中,人民的生命安全受到極大的威脅:
首要的就是安全事故總量居高不下,屢屢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更具突發性、災難性和社會危害性。1990年至2002年,我國安全事故總量年均增長6.28%,最高時增長達22%。統計資料顯示,2002年全國共發生107萬余起各類事故,導致14萬人喪生。其中77萬多起道路交通事故,奪去了11萬人的生命。在所有的工礦企業中,煤礦行業的安全生產形勢最為嚴峻,2002年因瓦斯爆炸、礦井坍塌等惡性事故死亡近7000人,近年來,全國平均每天發生7.2起一次死亡三至九人的重大事故,每周發生2.5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月發生1.2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彭蘇萍指出,如果不采取強有力措施,我國的生產安全形勢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內仍將十分嚴峻,事故發生率仍將在高位徘徊。
天災人禍的威脅
食品安全也成了大問題。據了解,污染與中毒是我國目前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隱患,人們的生命和健康因此受到嚴重威脅。2001年衛生部收到706起食物中毒報告,中毒病例22193人,死亡184人,但專家估計實際中毒人數可能是統計數量的10倍以上。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重大突發性災害頻發,70%以上人口,80%以上工農業和城市,受到各種災害的嚴重威脅。一次重大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數萬、甚至數十萬人死亡,千百萬人受到沖擊。
“天災”之外,人禍也直接威脅著生命安全。火災是危害最持久、最劇烈的災害之一。科技部973火災項目首席科學家、中國工程院院士范維唐告訴記者,我國每年因火災而死傷的人數都在幾千人。據公安部統計,2003年共發生火災254811起,死亡2497人,傷3098人。
社會治安形勢嚴峻
近年秋,我國犯罪形勢向動態化、組織化、職業化和智能化的趨勢發展,全國公安機關所立刑事案件年均上升幅度為24.7%,刑事案件的總量每年均達300萬起以上,各類刑事案件死亡年均近七萬人,直接經濟損失400億元;經濟犯罪涉案金額平均每年都在800億元以上,違法犯罪形式趨向多樣化、復雜化,而且走向國際化。
尤其需要提醒的是,高新技術的發展,生物技術特別是基因技術的廣泛使用,核工業的發展,往往給犯罪分子和跨國犯罪、提供了最現代化的作案手段,公共安全的威脅不再局限于任何一個國家的國境內。
每年損失6500億元
每年我國由于公共安全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計6500億元人民幣,約占GDP總量的6%。范維唐分析這個數字的構成:一是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損失共計2500億元;二是社會治安事件造成的損失1500億元;三是自然災害造成的2000億元損失,四是生物侵害導致的損失為5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