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17 19: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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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長期從事銀行信貸業務和中小企業服務工作。筆者意識到,一方面不少企業反映貸款難,另一方面銀行系統存差(存款減去貸款的差額)不斷增加,這是什么原因?中小企業貸款難核心是“誠信”兩個字。
筆者接觸了大量企業發現:貸款難的企業普遍存在會計信息不真實、財務做假賬、資本空殼、核算混亂。個別企業的欺詐行為和由此引發的抽逃資金、拖欠賬款、逃廢銀行債務、惡意偷稅欠稅、產品低劣等問題總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小企業的整體形象,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
中小企業“非惡意”不誠信表現有哪些?
由于整個社會信用機制不健全,造成相當企業被弄成為無誠信企業,剔除惡意欺詐和逃債外,善良的經營者被弄成無誠信企業的表現有哪些呢?
1、資本空殼
有的企業注冊時為了將來貸款方便些,想辦法把資本金搞大。如有一個科技型企業三年多來長期得不到貸款,來找我求貸。我一看報表,注冊資本300萬,市場供不應求,但長期投資100萬,短期投資100萬。目前為滿足市場需求,急需貸款200萬。按理企業產品有市場、有效益、應該得到貸款,但為什么二年來得不到貸款呢?我問:既然你自己的產品這么好,為啥要把200萬元錢交別人“玩”?而別人“玩”了又無回報?經營者被觸到痛處——企業實收資本應該只有100萬,100萬怎能空手套白狼(200萬)呢?我勸告:先借60萬,一點點做出信用來,再借也不難。如此,企業矛盾暫時得到解決。
2、抽逃稅收
有一企業老板找到我,“我們的產品定單已訂到2006年,銷售很好,但缺資金,行長請借點錢給我吧。”我一看報表,年銷售5.6億,年利潤109萬,銷售凈利率只有0.0019%,我說你們利潤這么低,還做什么啊,給銀行打工(付息)都不夠,你借什么錢啊?老板立馬表白道“報表上是小了點,利潤我已藏掉了,為了少交稅,我少寫了收入。”既然你無誠信,我怎么敢借錢給你?到時你不是照樣可以耍我嗎?據我所知,類似企業還真不少,最多的企業配了八套報表,對不同對象,變不同戲法,這樣的朋友還敢交嗎?
3、抱著金娃娃的賺不到錢
最典型是科技型企業,經營者手里拿了一大摞證書:國家創新證書、科技型企業A級證書、國家專利證書、國際檢索報告證書、用戶認可證書等等。這類企業以科學家、專利發明人為主,幾個知識分子在一起,湊個十萬、八萬,加上無形資產,注冊資金可達100萬,要求銀行貸款600萬、800萬。“我自己的費用全用在研發上,我的產品肯定有市場,求你借錢給我。”銀行能貸嗎?按照國家規定,銀行對企業的貸款,一般不能超過資本金或凈資產的1~1.5倍,即你有100萬,我最多支持你150萬。經營者不樂意了:“我的產品啟動起碼要600萬。”我建議說:“既然產品這么好,我給你介紹合作伙伴,你出技術,人家出錢。”“那不行,這金娃娃是我終生的心血,我這一輩子全在這產品上了,我舍不得人家來分享我的成果。”多可憐啊!十多年了,你的產品還沒有上馬,再等兩年,專利也失去保護期,人人都可以享受這知識產權,還發什么財?
4、應收賬款或庫存過大
有不少企業產品確實好,市場也不錯,要命的是300萬資本金的企業,應收賬款高達900萬。老板說,做生意都靠朋友幫,不好意思開口討應收賬款。賬齡超過六個月,危險了;超過一年,要壞賬了,你白給人打工了。有IT行業的、搞電腦的、庫存高達500多萬,還催著銀行要借錢,你這電腦庫存超過三個月,誰要呀。為什么只取華山只有一條路——光找銀行呢,還不如趕快找找自己經營管理上的漏洞吧。銀行信用有哪些?
一般來講,銀行對企業的信用度考察主要在四方面:
1、銀行信用
包括結算信用和借款信用:
結算信用指申請借款企業在現金結算情況正常,未發生過違反結算紀律、退票、票據無法兌現和罰款等不良紀錄。借款信用指申請借款企業有良好的還款意愿,曾發生過銀行借款的,無逾期貸款或欠息等無力償債現象。
特別要提醒的是:老板一定要親自抓財務,有的企業因一時忽視忘記了還款日,還款期限一過,變成逾期,就在銀行系統內變成了“黑名單”(上海的銀行系統內部是聯網的)。你一下變“黑”了,全市都知道。那怕你第二天想起來,再請求轉期都難了,就算行長要幫你忙,也無能為力了。切記: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2、商業信用:包括申請借款企業在合同履約,應付賬款債務的清償上能恪守商家的諾言,不失信。
3財務信用:會計結算規范,會計報表真實可信,資產實在,無抽離現金或其他弄虛作假作為。
4、納稅信用:企業能按時上繳應納稅款,無偷、漏稅等不良記錄。以上是銀行對借款企業信用度考察的四方面原則。
企業還要把握好以下12個指標:財務結構:
1、凈資產與年未貸款余額比率。必須大于100%(房地產企業可大于80%)。
2、資產負債率。必須小于70%,最好低于55%.
償債能力:
3、流動比率。一般情況下,該指標越大,表明企業短期償債能力越強,通常該指標在150%~200%較好。
4、速動比率。一般情況下,該指標越大,表明企業短期償債能力越強,通常該指標在100%左右較好,對中小企業適當放寬,也應大于80%.
5、擔保比例。企業應該把有損失的風險下降到最低點。一般講,比例小于0.5為好。
現金流量:
6、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凈現金流應為正值,其銷售收入現金回籠應在85~95%以上。
7、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支付采購商品,勞務的現金支付率應在85~95%以上。
經營能力:
8、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一般講,如果主營業務收入每年增長率不小于8%,說明該企業的主業正處于成長期。如果該比率低于-5%,說明該產品將進入生命末期了。
9、應收賬款周轉速度。一般企業應大于六次。一般講企業應收賬款周轉速度越高,企業應收賬款平均收款期越短,資金回籠的速度也就越快。
10、存貸周轉速度,一般中小企業應大于五次。存貨周轉速度越快,存貨占用水平越低,流動性越強。
經營效益:
11、營業利潤率,該指標表示全年營業收入的盈利水平,反映企業的綜合獲利能力。一般來講,該指標應大于8%,當然指標值越大,表明企業綜合獲利能力越強。
12、凈資產收益率,目前對中小企業來講應大于5%.一般情況下,該指標值越高說明投資帶來的回報越高,股東們收益水平也就越高。中小企業怎樣得到貸款?
時下,中小企業尤其是私營中小企業融資難是有目共睹的。相對講,中小企業是社會的弱勢群體,需要社會方方面面給予扶植。《中小企業促進法》最近的出臺,為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經營者要做好以下幾點:
1、安分守己,決不越軌。
作為中小企業經營者,一定要重視誠信的市場價值,從現在做起,努力建立企業對外誠信形象,要安分守己,合法經營,決不越軌、耍小聰明,誠信守諾,企業的誠信形象將伴隨你終生享用,為你帶來意想不到的財富。
2、穩抓穩打,步步為贏。
經營中要量入為出,先測算盈利點和還款能力,50萬的資本金不要提出200萬的借款要求。借款期限也實事求是,一年能還的錢,不要打保票:“六個月夠了”。另外有限的資金應集中做好主業,不要求全面開花、全面結果、一口吃成一個胖子。
3、把握工具,靈活運用。
面對經濟全球化的趨勢,經營者光懂自己的產品還不行,還要學習金融、財稅知識、熟知金融工具,靈活營運金融產品。如銀行貸款品種多樣,有動產、不動產抵押貸款,有專利知識產權抵押貸款,有廠房設備抵押貸款,有自然人財產抵押或擔保貸款,有出口退稅稅單抵押貸款,有標準倉單抵押貸款。對進出口企業來說,還可靈活運用銀行貿易融資的種種品種,如票據貼現、信用證、買方信貸、保函等等。
企業融資也有多種渠道,有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對直接融資來講,科技型企業可以力爭國家創新基金資助和貼息;也可吸收合作伙伴,參股入股,強強聯合。對間接融資來講,需添置大型設備的,可以搞融資租賃;短期資金緊缺的,可以在典當行調頭寸。總之,條條道路通羅馬,就看你怎么靈活運用。
4、認準一家,朋友交到底。
關鍵詞:銀行業并購,中小企業,貸款
金融業是一個規模經濟顯著的行業,因此,金融業的并購歷來存在。但在分業經營與政府管制下,各國金融業的并購活動一直相對比較平穩。20世紀80年代以來,迫于經濟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帶來的競爭壓力,西方各國逐步放松了對金融業的管制,就此掀起了一場全球金融并購的浪潮。實證研究和經驗數據都表明,商業銀行貸款是中小企業外源融資的主要來源,因此銀行業的并購浪潮勢必會對中小企業融資造成重大影響,這一問題引起了學術界和政府部門的廣泛關注。
一、國外研究現狀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國外學術界關于銀行業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影響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銀行的資產規模和中小企業貸款可得性之間的關系上。實證研究表明: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與銀行規模之間存在著很強的負相關性(StrahanandWeston,1996)。由此推斷:銀行之間并購帶來銀行資產規模的普遍增大必然會導致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減少。然而,20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的研究發現,銀行業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影響問題不存在某種單一的結論。鑒于早期研究在銀行規模與中小企業貸款可得性之間關系的分析上過于簡單,在后續研究中學者們引入了銀行并購的類型、參與并購銀行的類型等因素,對銀行業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影響進行了多角度、多層次分析,得出了形形的經驗結論。通過對不同規模銀行并購的實證分析,StrahanandWeston(1998)發現銀行的并購規模與中小企業貸款比率之間呈倒U型的非單調函數關系,向中小企業的貸款比率隨銀行并購后的資產規模出現先增加后減少的現象。PeekandRosonpen(1996)實證研究表明,大銀行對小銀行的合并或大銀行之間的合并傾向于減少對中小企業的貸款。StrahanandWeston(1998)又證實小銀行之間的合并傾向于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而大銀行吞并小銀行或大銀行之間的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沒有顯著影響。ZardkoohiandKolari(1997)從合并與收購兩個方面來研究銀行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造成的影響,認為合并比收購更傾向于減少對中小企業的貸款。
二、銀行業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潛在效應
以往學者大多都是單純地從靜態的角度分析銀行業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影響,認為并購表現為參與并購的各銀行資產負債表的組合,而沒有考慮銀行合并后引起的銀行內部組織結構的變化可能給中小企業貸款造成的影響。事實上,銀行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不但有靜態效應,還存在動態效應。
(一)靜態效應
靜態效應是指參與并購各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合并表現為銀行資產規模的絕對擴張對中小企業貸款造成的影響。如前所述,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與銀行規模之間存在著很強的負相關性,因此銀行并購的靜態效應導致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減少。
(二)動態效應
動態效應著重考慮了銀行并購后引起銀行內部組織結構、財務狀況、市場競爭地位等的變化以及同一信貸市場上其他金融機構的反應,具體包括重組效應、直接效應和外部效應。
(1)重組效應。重組效應是指并購后各銀行的資產規模、財務特征、地方市場的競爭地位都要進行重組和整合,這會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產生一定影響。銀行合并后可能會剝離部分合并資產,收縮信貸規模以減少其在信貸市場的過剩能力,即并購行的資產不是參與并購的各銀行資產的簡單合并,合并完成后銀行的總資產通常小于其預期資產值,從而導致勸中小企業貸款相對增加。此外,并購后銀行資本結構和財務比率的變化,風險管理技術、營運效率以及風險偏好的改變等可能導致銀行在地方市場上的競爭地位的改變。這些因素都會使并購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傾向有所變化。
(2)直接效應。直接效應強調并購重組后的大銀行與近期未參與并購但與并購行具有同等規模、相同財務狀況、在地方市場上擁有同等競爭地位并且處于相同經濟環境下的銀行在對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方面的差別。通常,并購銀行比其他同等金融機構的運作效率更高,金融產品也更加多元化,因此更有優勢和可能擴張其信貸規模。
(3)外部效應。所謂外部效應,是指銀行并購可能打破地方信貸市場原有的市場格局,導致新的競爭者進入市場或者未參與并購的銀行改變經營策略。當信貸市場發生銀行并購,并購后的大銀行減少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時會留下一個市場空間。如果該地區信貸市場的進入壁壘低,將會有新生銀行(Denovobanks)或未參與并購的銀行來填補這一市場空間。因此,在進入壁壘低和存在眾多中小金融機構的市場中,銀行并購反而可能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
三、銀行業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影響的實證研究
根據美聯儲調查的關于企業的銀行貸款(STBL)的基礎數據,伯杰等人證實了銀行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潛在效應。
(一)靜態效應、重組效應和直接效應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影響
合并的靜態效應使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比率減少了0.533%,說明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與銀行規模之間的確存在著很強的負相關性;重組效應對該比率的影響很小,只增加0.隔7%,直接效應也傾向于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增加了0.049%.可以看出,靜態效應的負面影響只有很小一部分被重組效應和直接效應抵消,合并的綜合效應仍然傾向于減少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銀行購并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影響同上,靜態效應為負,重組效應較小,直接效應為正。與合并不同的是銀行購并的直接效應很大,可以絕大部分地抵消靜態效應對中小企業貸款的負面影響。因此,銀行購并的整體效應將中小企業的貸款維持在原有水平。
銀行購并顯示不會減少被收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這可能是因為銀行合并后被收購銀行擁有很大的自,能夠保持原有的信貸政策和信貸程序,基層信貸員通常也不會改變,而被收購行的信貸員一般都與當地社區保持著較多的聯系,這使得銀行能夠繼續對那些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業發放關系型貸款,從而使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另一方面,合并將會使一方完全附屬于另一方,不再保持其區域特征繼續對中小企業發放關系型貸款,因此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會明顯減少。
(二)外部效應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影響
外部效應強調同一信貸
市場上其他金融機構對并購的反應。從表2中我們可以看出,合并的外部效應表現為地方市場上其他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增加了0.085%.同樣,購并的外部效應也導致地方市場上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信貸的增加,增加0.039%.可以看出,雖然并購銀行本身會減少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然而無論合并還是購并,都會改變原有的市場格局,使地方金融機構對牛小企業貸款產生顯著的正面影響。因此,在外部效應很強的信貸市場中,地方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能夠彌補并購縮減的中小企業信貸,對中小企業的信貸供給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有可能增加。
(三)并購活動的綜合效應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影響
從表3可以看出,合并的靜態效應使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減少2580億美元,重組效應和直接效應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分別增加了350億美元和260億美元,但難以抵消靜態效應的負面影響。然而,外部效應使中小企業貸款增加了4860億美元,遠大于靜態效應的影響。積極強勢的外部效應表明銀行區域合并減少了對本地區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區域內其他金融機構會做出相應反應,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將彌補銀行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不利影響。對購并而言,外部效應同樣會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此時由于直接效應已足以抵消靜態效應帶來的負面影響,外部效應將導致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絕對增加。因此,銀行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影響并不一定是消極的,并購活動的綜合效應表明銀行并購后整個信貸市場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總供給或者不變,或者增加。
四、結論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在進入壁壘較低、存在眾多中小金融機構的信貸市場中,銀行并購后整個信貸市場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供給或者不變,或者增加,說明銀行并購對中小企業貸款能否產生積極正面的影響,取決于并購的外部效應是否足以抵消靜態效應帶來的負面影響。但在準人管制和非管制壁壘很高的信貸市場中,一般難以產生上述外部效應。因此,上述結論難以適用于集中度高、進入壁壘高和以大銀行為主的我國信貸市場。
擠出效應困擾中小企業
自1998年中期至現在,中央政府開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通過發行國債,銀行配套貸款,項目投資等形成了規模空前的政府投資形勢。在這種形勢下,銀行業競相追逐下列5種形式的貸款業務:
國債項目的配套貸款;政府牽頭的重點項目貸款;各級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國有壟斷行業的貸款;上市公司及三資企業的貸款。
上述貸款數額大、期限長,動輒幾千萬,上億元,甚至數十億元,國家支持,短期內沒有風險可言。因此,銀行業積極主動,千方百計追大成風,久而久之,金融貸款產生了對國有大型企業貸款和大項目貸款的依賴性,對中小企業貸款和小筆貸款失去了興趣。國有商業銀行認為,中小企業的幾十萬元貸款既有風險又無大利可圖,而國有大型企業貸款表面上無風險又“一勞永逸”,因此,銀行寧愿資金積壓也不愿貸款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這種喜大厭小的情形反過來養成了國有商業銀行的放貸惰性,造成了金融市場對中小企業的擠出效應。
銀行呆賬責任在誰
近些年,國有商業銀行的確存在呆賬死賬問題,但主要是過去計劃經濟的積累以及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形成的。造成呆賬死賬的企業1996年以前是“老三戶”,1996年以后是“新三戶”。
所謂“老三戶”,一是國有企業,二是城鎮集體企業,三是鄉鎮企業。“老三戶”留下的呆賬死賬是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中企業改制、轉型造成的。這是過去的欠賬,是歷史的遺留,責任主要在計劃經濟體制。
所謂“新三戶”,一是指投機戶,他們鉆政策法規的漏洞,把項目編制得“天衣無縫”,其目的是騙取銀行的貸款;二是指關系戶,他們利用各種關系獲得貸款,由于不會經營,致使血本無歸;三是指國營退出的行業及國家明令關停的企業,如輕紡業及小煤礦等。“新三戶”形成的呆賬是建立市場體制過程中階段性的特點。
無論是“老三戶”還是“新三戶”的呆賬,就企業規模而言,多數是中小型企業;就經濟成分而言,“老三戶”是國營、集體,占絕大多數,“新三戶”經濟成分復雜,各種經濟成分都有。但造成銀行呆賬的原因不在于中小企業本身。中小企業大多集中在縣鄉,銀行惜貸遏制了縣鄉經濟的發展,人為地制造通貨緊縮。
貸款成本高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審批手續繁多,門檻高,工作量大,中介部門收費高,辦理時間長(見附表),使企業失去了瞬息萬變的市場機遇,嚴重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銀行權力集中容易導致“三增”
中小企業申請貸款,縣級支行沒有審批權,要報市分行審批,且關卡多,手續繁,耗時長。權力過分集中,容易導致“三增”:一是增加了融資時間,致使企業錯失發展機遇;二是增加了投機行為,市分行并不了解縣域經濟的情況,多數情況下是看報表,這就給了某些投機分子可乘之機;三是增加了銀行的官僚主義,審批頭緒越多,越沒有具體人員負責,惜貸和亂貸都容易出現。權力高度集中,下面經過若干層次的討論、審批,名義上是集體負責,實際上是集體免責。
為此,呼吁銀行:正確認識中小企業的重要性,扶助支持縣域經濟快速發展。
中小企業連接著兩頭:一頭連著國有大型企業,一頭連著城鄉經濟。它既可以大量吸收消化國有大型企業的下游產品,又能接納城鎮失業人員,對于消化農村勞動力有無可比擬的優勢。據測算,每增加100萬元的貸款,就可以增加20人的就業,可提高財政收入12萬—15萬元。例如筆者所在縣近17億元存差(見附表),如果用5億元來支持中小企業,既可給1萬人提供就業機會,6萬人脫貧變富,擴大內需就不言而喻了,又可變縣財政赤字為盈余。正確認識中小企業的重要性,支持中小企業貸款,對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中小企業究竟守不守信,筆者調查了信用社及國有商業銀行的基層信貸人員,他們一致認為,凡是轉制后的經營型企業(不包括投機型和關系型),不論小型國有、股份、民營,95%以上的企業都能遵守信譽,歸還本息。
有的人說,生產過剩,沒有市場。請銀行管理人員到廣東、浙江、江蘇、福建、山東等地看看,大多中小企業都忙著為生產出口產品或為出口產品配套。據筆者了解,這些中小企業要取得自己所需的貸款,一樣有不同程度的困難。中西部的中小企業,也沒有哪一家有大量的庫存產品,大量的中小企業都盤算著入世以后的機會如何擴大。
有的說內需不足。看看中西部地區,有多少城鎮人員等待就業,有多少農村勞動力等待分流。農村的消費潛力究竟有多大,這些問題,只要深入基層去調查,就會明白。
有的說放貸給中小企業成本過高。如果按基層信貸員一個人管50家中小企業,貸款余額1500萬元,中小企業現行貸款月息6.3‰,一個信貸員在縣、鄉的工資及其費用最高5萬元,你算一算,一個信貸員一年會創造多少利潤!
中小企業是縣域經濟的棟梁,是地方社會穩定的基礎,也是縣域金融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只有社會穩定、經濟繁榮,銀行資金才沒有真正的風險,銀行資金才能真正的安全。
呼吁:
目前這種惜貸狀況如果再持續兩年,國家20年來培養的民營中小企業將毀于一旦。為此,金融決策的負責人要以整個國家的利益、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全社會的繁榮為重,深入調查,制定出相應的銀行、企業、國家、社會多贏的金融政策。
惜貸案例種種
案例一:利小不貸
一個企業主因流動資金需要,據說個人貸款很快,他用除去手續費用后還有48萬元權益的還本保險單同保險公司部門經理去一家商業銀行支行申請貸款,該支行負責人及營業部業務員認為是零風險,很支持,告之可以貸40萬元,承諾5天批下來。結果一個月也沒有動靜。貸款人幾經周折才了解,全部手續還放在市行的信貸處。該市行回答很干脆:不貸。這種貸款原本一小時就可以辦完的手續,每一個月的利差1000元以上,因利小而遭拒貸。
案例二:審批權力上收,造成惜貸亂貸
有一個企業在當地縣域經濟中屬一個綜合水平都很優秀的企業,在一個縣支行的扶持下,逐步成長,從1995年至2001年起該企業辦了110筆承兌匯票,總額6096萬元,每筆貸款期限1-5個月;辦了銀行貸款139筆,總額為9717萬元,每筆平均貸款期限6個月左右,每筆都按期歸還,企業在銀行的支持下得到發展,銀行也從利息和派生存款中得到了效應。該企業有如下特點:
1.該企業是紡織企業,每年淡儲旺銷,淡季資金需要大,旺季結束時歸還貸款,以此循環,每年如此,從不失信,企業也逐年發展;
2.該企業所生產的產品是西南六省市唯一的一家(注:過去有50多家國家集體企業都死掉了);
3.該企業到淡季結束時,沒有應收款,沒有應付款,年年如此;
4.該企業從1996年起被評為“AA”信用企業,1999年—2001年被評為“AAA”信用企業,連續多年被評為納稅大戶;
5.2001年被評為市名牌商品、市著名商標、消費者滿意商品;
6.該企業于今年初通過該行全方位的評定,淡季儲貨時負債45%左右,旺季負債30%左右,而且資產優良。
由于銀行貸款審批權集中上收,這個企業今年淡儲的時候貸款遭到拒絕,原因是在市分行審批時該企業的贊成票只有64%,沒有達到其內部所規定的70%。
一、導致貸款還款困境的因素
(一)結構調整轉型難。以集賢縣為例,由于受政策、機制、市場、地緣等諸多因素的制約,縣域經濟結構調整在短期內難以有大的突破和質的飛躍,中小企業發展普遍動力不足,后勁不大。特別是以糧食加工為主的縣域相關糧食中小企業,項目轉產、產品升級、產業更新等等結構調整更是困難重重,只能是維持生產、保本經營。同時大部分煤炭企業處于停產或倒閉狀態,轉產困難,企業蕭條,還貸能力受限。
(二)企業自身經營難。縣域中小企業大多是家族經營、合伙經營等方式發展起來的,產權單一,企業規模小,深加工能力不強,科技含量低,經營行為短期化及負債多、積累少,投資規模與市場競爭力不足,抗風險能力低,容易遭到市場的淘汰。同時多數民營中小企業預期收益不明顯,自有資金少,由此導致其償貸能力低,甚至部分民營企業缺乏還貸意識和法制意識,信譽度下降。
(三)償債資金來源單一。目前縣域中小企業償還負債的資金來源主要渠道是生產經營中產生的現金,償債渠道單一,承擔債務的能力較弱,生產經營銷售環節一旦受到影響,資金鏈條就會容易出現斷裂,從而導致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加之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和用工成本上升,盈利空間縮小,還貸能力受限。
二、應對策略
(一)齊抓共管,積極引導企業發展,提升還貸能力。一是地方政府要積極引導企業進行結構調整,轉變企業的生產經營思路,暢通企業的銷售渠道,積極為企業出謀劃策,在做“活”企業上下功夫。二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組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中心,為中小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服務,解決企業切實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做“強”企業上下功夫。三是加快園區建設,為中小企業搭建發展平臺,在做“大”企業上下功夫。
(二)多管齊下,轉變企業發展思路,增加還貸能力。一是企業要積極對自身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等環節進行認真的考察,積極發展訂單產業,增強企業發展能力,增加銷售收入來源,促進企業良性循環。二是企業要積極研究國家政策,及時轉變經營思路,生產適銷對路產品,并對落后產業進行及時調整轉產,促使企業穩步發展。三是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合理擺布資金運營,做好銀行貸款到期預警監測工作,積極主動籌措并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提升自身信譽度。
破產帶來蝴蝶效應
CIT集團曾是美國第26大金融機構,該集團主要通過發行債券和商業本票獲得資金,但因2007年年中以來信貸市場情況不斷惡化,公司的資金來源日漸枯竭。去年年底,cIT改制成銀行,從美國政府不良資產救助計劃獲得23億美元注資。后來,該公司喪失3項投資級評級,債務評級被下調至“垃圾級”。為緩解資金壓力,cIT曾申請加入暫時流動性擔保計劃,但未獲批準。美國財政部稱:“即便是在金融危機時期,我們也堅持認為,私人公司獲得政府額外注資需有很高的門檻。”
正是美國政府在金融危機中救大不救小的原則,讓CIT最終走向了破產,而他的破產也最終加劇了全美中小企業貸款不穩定性。在這些企業當中,不乏美國服裝制造商和零售商。來自美國標準普爾對零售服裝業的不完全統計,去年cIT集團向美國服裝制造商和零售商提供的貸款大約是40億美元。而根據美國服裝鞋業協會統計,美國服裝和鞋類工廠有60%的代收服務都來自cIT集團。代收公司從制造商處買入大量服裝和鞋子,并支付現金,而這些資金多半來自CIT集團。因此,一旦CIT破產,服裝和鞋類制造業將面臨困境,他們不僅失去了一個重要的融資通道,還將面臨代收公司無法支付現金買貨的現實。
同時,一些服裝零售商也面臨這樣的問題,美國分析人士認為這很可能會導致在傳統銷售旺季里都會出現有客無貨的窘境。對此,美國服裝鞋業協會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凱文?伯克表示“CIT是我們許多成員的一個重要的金融合作伙伴,其中許多是中小型企業,他們為美國辛勤工作的家庭生產相當一部分衣服和鞋子。事實上,一些委員甚至認為,CIT是唯一的為這些中小型企業提供貸款的來源。”
為何它是難解之謎?
擁有101年歷史的CIT集團的“轟然倒地”,無疑給全世界的金融信貸業都敲響了警鐘。正當全球經濟被復蘇的美妙聲音籠罩、樂觀情緒日益彌漫之時,cIT集團的破產,不啻為一聲驚雷,各國的中小企業主們都不禁打了個冷戰,這其中當然也包括中國。
經濟學教授、管理學博士、中國期貨市場創始人之一常清認為,其實,中小企業貸款難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世界性課題,在中國是,美國是,日本同樣是。在金融危機之前,美國這個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CIT一直運行良好,給許多的中小企業帶來了希望和歡笑,但是當危機來臨,人們陡然間發現,專門機構也有問題,CIT破產案已經成為全球經濟學家們爭相探討的案例。
阿里巴巴集團主席、首席執行官馬云近日在APEC中小企業峰會上表示,為了應對金融危機,盡管政府、銀行紛紛表示對中小企業的關注,但事實上,銀行往往會把2000萬美元貸款給一家大企業,卻忽略了只需要5萬美元就能運轉下去的中小企業的需求。他認為,最有力的經濟復蘇一定來自于廣大的中小企業,因為這是整個經濟體系最基礎性的細胞。這一點,同樣也得到了常清教授的認同。
常清表示,在任何一個國家,銀行和金融機構都有自己的規則,他們不是為了幫助誰而生,他們的目的也都只有一個,那就是獲利。因此無論是在政策上還是在實際信貸業務中,他們肯定會把資金貸給風險最低利潤最高的一方,而不是可能連風險評估都過不了的小企業。這也是美國在金融危機中,在處理CIT破產案中所犯下的錯誤,由于他們堅持先救大機構后救小機構的原則,他們沒能及時的挽救像CIT這種直接關系到許多中小企業命脈的金融機構,從而導致了美國在經濟開始出現止跌傾向時,就業率卻依然在下跌的敗局。
利好政策未必鐵定破“題”
C1T破產,100萬個嗷嗷待哺的企業面臨“斷奶”,這樣的事實的確發人深思。然而,在震驚和扼腕的背后,我們一方面要關注其進一步產生的“裙帶”影響,及時應對。另一方面,對于中國的中小企業和國內的銀行以及金融信貸機構而言,如何解決了貸款難如何規避風險才是最值得重視的。
紡織工業作為我國的重要民生產業,肩負著解決全國2000萬人口的就業重任,但長期以來,中小企業一直面I臨著融資難,抗風險能力弱等問題,此外,受金融危機的沖擊,大多數中小紡織企業訂單驟減,經營愈加困難。2009年9月19日,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八個方面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而這幾個方面均有讓紡織行業受惠的結合點,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不可否認,在金融危機到來之后,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近兩年來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做了很多努力。截至2009年9月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小企業人民幣貸款余額14.1萬億元(其中票據融資9102億元),比年初增加3.08萬億元,比年初增長28%。貸款質量方面,9月末,中小企業不良貸款余額5341億元(不含票據融資),比年初減少716億元,中小企業不良貸款比例4.05%,比年初下降1.83個百分點。以北京為例,今年以來,北京轄內積極開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的銀行機構數量顯著增多。如,北京銀行一直致力打造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特色品牌“小巨人”,中信銀行則主推“中小企業成長伴侶”金融產品,廣發銀行推出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好融通”業務,除傳統抵押品外,信保保單、可轉換債券、應收賬款、股權、商標權、專利權等均可作為企業的擔保。
不過,對于很多規模小的紡織企業而言,這樣的利好并非都能解燃眉之急。
為什么不能有“紡織銀行”
常清,經濟學教授、管理學博士、中國期貨市場創始人之一、經濟學家。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長期兼任財政部財科所研究生部、北京工商大學、吉林大學等學校的教授。
如何快速有效的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常清教授認為,溫州商人最早曾給出了不錯的答案。
溫州民間金融一直以來都備受關注,此前很大程度上是在熟悉的企業主之間進行的、互通有無的“單線”聯系。誰需要資金就臨時性的在周圍尋找一些資金。在當地監管層的引導和整頓下,這種方式也催生出了溫州名聞全球的民營經濟。
一、科學論證:破解兩難困局 找準切入點
(一)中小企業資金需求旺盛――貸款難。攸縣是全省綜合經濟實力十強縣,近年來,個體私營經濟得到了突破性發展,已成為一支非常活躍、積極的經濟群體,在促進經濟增長、擴大就業、活躍市場、增加財政收入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2008年,全縣有個體經營戶12777戶,私營企業1322家,當年實現總產值41.55億元,占全縣工業總產值的32.8%。然而,在迅速發展的過程中,受抵押、擔保等因素制約,中小企業貸款難越來越成為制約其發展的突出問題,很多有訂單、有效益、有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被銀行拒之門外。據調查,近幾年攸縣中小企業年均信貸資金需求高達8億元,但實際信貸供應量不足0.7億元,貸款滿足率不足9%,極大部分企業都是靠民間融資方式自行解決資金需求不足問題,中小企業向銀行借款非常困難。
(二)銀行信貸營銷困難――難貸款。攸縣現有有工、農、中、建、農發行、農村信用社、郵儲銀行等7家縣級銀行機構。各家銀行為拓展市場份額、搶占有利地位競爭激烈,特別是在信貸營銷上,由于各銀行機構現行信貸門檻和條件趨同,而縣域符合條件的企業不多,各行(社)為爭搶為數甚少的優質信貸客戶更是不擇手段,競爭趨向白熱化。這種惡性競爭一方面導致銀行信貸資金配置不合理,出現信貸資金壘大戶,另一方面導致銀行信貸資金使用不充分,縣域資金外流嚴重。據統計,2008年末,攸縣前十大戶貸款總額4.25億元,占全縣貸款總額的19.6%,全縣銀行機構存差41.65億元,上存資金33.56億元。銀行機構高成本吸收的存款資金大量富余上存,無法在當地使用,嚴重制約了縣域銀行機構的效益提高和業務進一步發展壯大。
(三)推行商戶聯保貸款是破解兩難困局的有效途徑。面對銀行與企業借貸的兩難困局,人民銀行在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試點中,組織攸縣農村信用社認真調研、充分論證,在總結借鑒前期農戶評級授信、農戶聯保貸款的基礎上,努力破解中小企業信貸的擔保抵押瓶頸,推出商戶聯保貸款這一信貸新品種,既為農村信用社培育新的信貸業務和利潤增長點,又有效解決了長期困擾中小企業的貸款難題。
二、創新機制:合理設計產品 夯實著力點
商戶聯保貸款是指以3-5家以上中小企業按照“自愿組合、誠實守信、風險共擔”的原則組成一個信用聯合體,由農村信用社對聯合體成員的承貸能力、擔保能力等情況進行評估授信,然后根據評級結果與聯合體簽定聯保貸款協議,約定還款連帶責任,為中小企業提供方便簡捷的融資服務方式。
該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實行限額管理,信用聯合體中的每個中小企業貸款額度在20萬元(含)以內,采取“自愿聯保、一次核定、單獨授信、余額控制、隨用隨貸、周轉使用,循環用信”的管理辦法。此項貸款具有手續簡便、成本較低、方便快捷的特點。
三、保障安全:健全內控制度,控制風險點
為切實防范商戶聯保貸款風險,一方面,遵循由試辦到推廣的順序,首先在攸縣城區步行商業街、湘東大市場等經營戶中開展“商戶聯保貸款”試點,然后在全縣范圍逐步推開,在不斷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穩步推進商戶聯保貸款;另一方面,堅持制度先行,在試點的同時科學設計操作流程,健全完善內控制度,努力控制創新產品風險,重點把握“三個三”。
(一)把住“三道關口”。首先是嚴把調查建檔關。由信用社與工商、個私協會組成信用等級評定小組為申貸對象逐戶建立工商企業基本情況檔案,全面掌握借款人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有無固定的經營場所和穩定的經營項目,是否具有真實的貸款需求,有無不良信用記錄等信息情況。其次是嚴把信用等級評定關。評定小組根據調查資料,按照是否按時交納稅費、是否按時償還貸款、是否依法合規經營等6項信用評定標準確定申貸對象的信用等級。再次是嚴把授信頒證關。信用社根據申貸對象的固定資產、家庭年純收入、生產經營規模等6項指標給予相應額度授信。做到成熟一戶,評定一戶,授信一戶,發展一戶。
(二)建立“三大體系”。首先,建立以聯保小組為基礎的自控體系。由在信用社服務區域內的多戶個體工商戶或中小企業組成聯保小組,遵循“自愿組合、誠實守信、風險共擔”的原則,為借款人貸款提供聯合保證,聯保小組一般由3―5戶個體工商戶組成,每個小組選定一名組長,具體負責聯保小組的管理及與信用社的日常聯系。農村信用社不定期召開聯保組長碰頭會,了解聯保成員的經營狀況、意見和要求。其次,建立以工商局、個私協會為依托的互控體系。聯保小組向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請后,先由個私協會對聯保小組成員誠實守信、合規經營等情況進行初審,并在聯保協議上簽署明確意見,然后將初審意見交由農村信用社審查認定。聯保協議有效期由借貸雙方協商議定,一般為1年,聯保期滿,經工商局和個私協會同意后方可續簽。再次是建立以信用社為主體的監控體系。信用社在對申貸對象調查核實后,相應給其評定信用等級、確定授信貸款額度,然后由所有成員共同與信用社簽署聯保協議,并根據需要辦理貸款發放手續;信用社對借款人的銷售資金歸社率、貸款償還情況等進行實時監控。
(三)做到“三個落實”。一是落實年檢制。縣聯社對頒發的貸款證實行年度檢查制度,對于不按時結息還款、不如期交納費稅行為的,給予降低信用等級、調低授信額度、建議人民銀行吊銷貸款證等處理。二是落實優惠制。對聯保貸款利率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實行相應優惠,對一級戶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10%,二級戶上浮20%,三級戶上浮30%,四級戶上浮40%。對授信額度在5至20萬元之間的,個體工商戶憑頒發的貸款證可隨時到信用社辦理貸款,信用社設立專門服務窗口,開通綠色通道,隨到隨辦。三是落實責任制。農村信用社根據審貸分離的原則和貸款運作的不同環節,細化工作職責,將貸款“三查”制度細分為調查崗、審查崗、審批崗、監督崗、檢查崗等五個相對獨立的崗位,實行績效掛鉤,推行包放、包收、包管理、包服務、包效益的“五包”責任制。
四、注重實效:緊抓創新根本 彰顯落腳點
(一)較好解決了貸款難的問題,受到了中小企業的普遍歡迎。商戶聯保貸款通過多戶互相擔保,有效地解決了中小企業抵押擔保手續繁、費用高等貸款難題。同時,依靠中小企業聯保互助作用,不僅使中小企業借款變得更為便利,而且可以增加企業授信額度,受到中小企業主的熱烈歡迎。該縣步行商業街服裝經營戶蘇××在信用社商戶聯保貸款的支持下,其服裝店由原來的30多平方米發展到60多平方米,還與他人合伙經營一家餐飲店。他深有感觸地說:“商戶聯保貸款猶如活期存折,手續簡便,隨用隨貸,流動資金有了保障,發展有了希望”。截至2009年8月底,全縣共有1423家個體工商戶被評為信用戶,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組成聯保小組806個,有728戶累計在信用社獲得貸款11246萬元,現有貸款余額8986萬元。
(二)有力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農村商戶聯保貸款業務開展以來,重點支持了攸縣湘東大市場、步行商業街、建材市場、副食、服裝、運輸、餐飲等商業聚集區域和重點行業,在助推了縣域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擴大了社會就業。一個又一個私營企業的崛起和一家又一家個體工商戶的誕生,有效解決了該縣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為建設“和諧攸縣”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受到了該縣縣委、縣政府的表彰和嘉獎。攸縣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得到了該縣縣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該縣政府連續出臺多項強力扶持措施積極鼓勵金融創新。一是加大對信貸投放的獎勵力度,將對金融機構的信貸考核年度獎勵額度在去年每年20萬元的基礎上擴大五倍,增加到100萬元。二是做強做大擔保機構,由縣財政對現有的一家擔保公司--鴻潤信用擔保公司增加注資500萬元充實資本金,提高該公司的擔保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三是出臺《中小企業貸款貼息辦法》,由該縣財政拿出1000萬元資金,為中小企業在銀行貸款補貼利息,貼息期兩年,貼息幅度為10-80%,其中單個企業每年貼息額最高可達50萬元,營造了優化縣域金融生態環境,引導銀行信貸資金加大投入的良好氛圍。
(三)積極提升了中小企業的信用意識,改善了金融生態環境。中小企業通過聯保達到聯心、聯責、聯效、聯幫,形成信息互通、互惠互利、風險共擔的利益攸關體。當聯保戶中有違規經營不守信用的,其他聯保戶就會立即出來進行制止,嚴重的還將根據聯保協議,變賣其資產,還清其貸款,勸其退出聯保組織。通過聯保貸款的推行,中小企業的信用意識得以空前提高,由過去的收貸躲躲閃閃,轉變為現在主動還款,使信用社的不良貸款得以盤活。據不完全統計,攸縣農村信用社當年共盤活不良貸款近2000萬元,新發放貸款到期收回率達到98.6%,信貸資金呈現出良性循環的可喜局面。
1.外因: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雖然從總體上看,我國的經濟基本面依然較好。但是,在經歷了一個經濟高速增長期之后,我國經濟增速趨緩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根據國家統計局的宏觀經濟數據顯示,2014年第一季度國內生產總值(GDP)比上年同期增長7.4%,創下了自2009年以來的同季最低增速,我國經濟仍處于下行狀態中。從全球的經濟形勢來看,世界經濟下行的風險仍然持續存在。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14年1月份估計,按照購買力平價法GDP匯總,2013年全球經濟增長3.0%,比上年放緩0.1個百分點;據世界銀行2014年1月份估計,按匯率法GDP匯總,2013年全球經濟增長2.4%,比上年放緩0.1個百分點。今年一季度,外貿出口也出現了同比下降的情況。除了受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中小企業還要面臨著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持續上升、高負稅等各種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工人權利意識的提高,工人在選擇企業時比以往會考慮更多,加之新一代的工人在觀念上和老一輩存在差異,不僅對薪酬有了更高的期待,而且對工作環境、福利保障等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基于此,我國長江三角洲等地區一度出現了“用工荒”的現象,這一現象又倒逼企業增加工資薪酬以及附加在工資上的各類社保,勞動力成本持續上升。同時,為了控制通貨膨脹,我國貨幣政策不斷加大緊縮力度,由于銀行間資金面緊張引發波及全國的“錢荒”,銀行在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時更為審慎,融資難使得中小企業雪上加霜。受到以上各種因素的影響,部分中小企業出現經營困難、資金鏈斷裂的情況,導致貸款風險的集中爆發,最終形成銀行的不良貸款。
2.內因:中小企業自身的局限性。在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多、分布廣,浙江省更是集中的省份。大量的中小企業的存在激發了經濟的活力,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也帶來了貸款風險的爆發。中小企業的局限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我國的中小企業的進入門檻較低,大多數為白手起家,從家庭小作坊的模式開始發展,逐步壯大,很多中小企業仍然保持著家庭經營的模式,企業的規模較小。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不同行業的中小企業的劃分標準有所不同,以中小企業分布較多的零售業為例,中小微企業的標準為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從規定中也可以看出,我國中小企業的規模并不大。此外,相較于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我國中小企業的壽命較短,平均壽命不足3年。同時,從家庭小作坊發展而來的中小企業,生產技術較為簡單、產品的科技含量較低,大多數生產過程都是簡單的仿造,創新的驅動力不強。加之部分企業主盲目地追逐利益,在同一地區,生產相同產品的企業往往比較集中,這也加劇了企業之間的競爭。二是組織體系不完善、財務制度不規范。中小企業的組織體系普遍不是很完善,缺乏完整的決策組織機構,企業內的重要職位往往由企業主及其親屬充任,決策的做出也是依賴于企業主自身對市場和經濟環境的判斷,企業主的個人能力及信用對企業的發展有著重大的影響。然而,我國中小企業的企業主文化素質普遍不高,大多不具備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理念和經營管理方法,一旦決策失誤,將對企業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同時,很多中小企業沒有規范的財務制度,企業資金流轉較為隨意,企業資產和個人財產的界限模糊。對于企業財務這一重要的職位,企業主往往選擇由自己信任的親屬擔任,而這些人員大多沒有接受過系統的會計專業培訓,甚至缺乏基礎的會計專業知識。還有部分企業主為了更加順利地從銀行獲取貸款,虛報資產、夸大業績,而不規范的財務制度、不對稱的信息加大了銀行貸款審查的難度,也容易引發貸款風險。
二、中小企業貸款風險控制措施
1.完善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評估體系。完善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評估體系能有效地降低貸款風險的爆發,該評估體系應該對貸前調查、貸款審查、貸款審批、貸款發放等各個環節進行動態評估,既對企業的貸款能力進行評價管理,又對貸款風險進行預測防范。針對中小企業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資金鏈較脆弱等特點,可以考慮將企業的擔保能力納入到對企業貸款能力的考核中。同時,綜合考量企業主的個人信用以及企業的信用、行業發展前景、企業發展空間等,更加全面地對企業進行評估。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將評估情況錄入評估系統中進行動態監管,及時將整個貸款過程中的新情況記錄在系統中,便于對貸款風險做出分析。在對企業的貸款能力作出全面評價的同時,還應當做好貸款風險的預測和防范工作。可以考慮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進行分級管理,如分為三級。一級風險是指該筆貸款業務可能存在某些潛在的風險,可能導致不良貸款的出現;二級風險是指存在一定的風險,已經有導致不良貸款出現的趨勢,需要及時采取一定措施控制風險的擴大及有效化解風險;三級風險是指存在較大的風險,不良貸款將出現,或者預期損失嚴重,需要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化解風險,或者啟動貸款退出程序以降低損失。貸款風險分級管理與貸款能力評價管理的有效結合,對于降低貸款風險的爆發有著積極的作用。
2.加強銀企合作。貸款風險的出現,有部分原因是銀行和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以及中小企業財務制度的不規范。加強銀企合作,一方面有利于銀行對中小企業信息的全面掌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業的良性發展。首先,銀行應當對所在區域內的中小企業進行初步了解,對該區域內中小企業的貸款能力做出預估,并根據所從事的行業、行業前景、產品的需求等對企業做出不同的分類,依據這些分類設計不同的金融產品,有針對性地進行管理。其次,加強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支持,促進中小企業改進生產方式,推動中小企業創新。對于行業發展前景好,有實力的中小企業,銀行應當加強貸款力度,滿足企業對融資的需求。再次,加強貸后管理。對于已經發放的貸款,貸后管理的工作十分重要。銀行應當監督企業對于貸款資金的使用,密切注意貸款資金的動向,監督企業按照貸款用途使用資金,對于不按照貸款用途使用的行為要及時提出改正建議,并將此行為做好記錄,在企業評估和風險預測時作為影響因素加以考慮。最后,銀行要發揮自身專業優勢,引導企業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規范的財務制度是反映企業經營狀況的晴雨表。銀行在對貸款發放的全過程應當告知財務制度的重要性,提高企業的意識,并且根據情況對企業提出建議,消除銀行與企業之間信息的不對稱。
關鍵詞:貸款難;中小企業協會;融資服務
作者簡介:武玲娣(1974―),陜西西安人,西北政法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講師,西北大學經濟學在讀博士,研究方向:企業融資理論。
中圖分類號:F832.4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9.24 文章編號:1672-3309(2011)09-56-03
一、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現狀
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而目前貸款難問題成為影響其持續發展的瓶頸。央視網2011年4月28日的有關“被銀行融資服務遺忘的角落――中小企業”的報道指出:據統計,截至2010年9月底,中小企業貸款僅增加了約30億元,占新增貸款的23.62%。可見,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依然非常突出,除少部分規模較大、經濟效益較好的中小企業較易獲得銀行貸款外,大部分中小企業很難獲得足夠的銀行貸款。據統計,銀行貸款占中小企業全部資金來源的比例不到10%,中小企業獲得的銀行貸款占全部銀行貸款的比例也不到10%[1]。
二、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業貸款難是一種被稱作“麥克米倫缺欠”的現象。該現象實質上是金融體系中資本資源配置的一種市場失靈[2],它在世界范圍內的市場經濟國家廣泛存在。在“麥克米倫缺欠”現象中,市場力量之所以沒有發揮有效作用,其深層次的原因是大銀行的壟斷、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息掌握不充分、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具有更多的信息不對稱、更高的交易成本等[3]。而在我國這樣的經濟轉型國家,中小企業貸款難還具有明顯的經濟轉型的特點。因為我國的金融服務體系脫胎于計劃經濟時代,主體架構仍然瞄準了大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并非針對中小企業而設計,中小企業在信貸市場有被邊緣化的危險。央視2009年有關《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記者調查明確指出了造成我國中小企業貸款市場失靈的具體表現,即存在征信、風險補償、擔保、金融創新4方面的難題。
三、中小企業協會對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的作用
按照西方經濟學的觀點,政府干預是治理中小企業融資難、貸款難問題的有效辦法。但是,政府也會“失靈”,如政府官員追求自身利益而非公眾利益、官僚機構的低效率等。而就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現實來看,情況則更為復雜。盡管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推進中小企業融資政策方面做了諸多努力,但是由于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嚴重滯后、經濟金融體制改革尚未到位,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貸款難問題并未得到明顯緩解。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云就曾在2009年APEC中小企業峰會閉幕式上發出了這樣的詰問:“為什么國企、房地產得到貸款,而中小企業沒有,同樣的問題我已經聽了6年,我還要聽多少年?”。
如何解決我國中小企業的貸款難問題?顯然依靠政府干預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所在。但在我國這樣的轉型國家,這是一個極為長期、復雜的系統工程。筆者認為,在期待政府有效的干預之外,可以寄希望于中小企業協會―政府之外的第三方力量以尋找緩解(而非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途徑,因為中小企業協會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中小企業貸款中存在的征信、風險補償、擔保和金融創新4方面的難題。
(一)中小企業協會在一定程度上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融資中的征信難題
中小企業貸款中面臨的一個難題就是征信難題。征信難題實質反映的就是在信用市場銀企兩方掌握的信息資源的不對稱。企業對自身經營狀況及信貸資金的配置風險等真實情況有比較清楚的認識,而銀行則較難獲得這方面的真實信息(企業的規模與信息的可得性為正相關,企業規模越小,企業的信息就越難獲得)[4]。
在經濟發達國家,解決中小企業征信難題的辦法在于在嚴格保護企業權益的前提下,建立信息共享的企業征信體系。在我國,央行從1998年起就開始啟動企業征信體系建設,由專門機構采集、保存、整理、分析、使用企業的信用信息。2006年開始,央行又著手建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希望把征信體系覆蓋到那些和金融機構沒有信貸關系的中小企業。然而,由于相當多的中小企業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沒有一套健全的財務制度,甚至企業中的家族制和家長制作風盛行,企業提供的信息的真實可靠性就成了問題,加之金融機構(征信工作的具體落實者)積極性不高,征信體系的建立并不順利。
中小企業協會可在我國企業征信體系的建立中發揮一定的作用。表現在:首先,由于立足于向本地區中小企業提供服務,中小企業協會能夠非常便利地獲得有關企業的經營狀況、財務信息、信用情況等方面的信息。在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立的過程中,通過中小企業協會對企業信息進行初步的采集、整理、甄別,然后將信息匯總到金融機構進行進一步的篩選、整理、分析,這樣可以大大減少金融機構的信息采集工作,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其次,中小企業協會通過對當地中小企業的信息采集以及銀行最終信息分析結果的回饋,及時發現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幫助企業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引導中小企業從家族式管理向現代企業經營式管理轉變,從而疏通銀行貸款中的征信障礙。最后,由于服務于當地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協會不僅與銀行有著較緊密的聯系,而且與當地的工商、稅務、環保、質量監督等部門甚至是中小企業的客戶都有著比較緊密的聯系。通過中小企業協會將分散在各處的中小企業信息加以匯總,保證了企業信息的完整、真實、全面。
(二)中小企業協會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中小企業貸款融資中的風險補償難題
商業銀行不愿意向中小企業貸款是因為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很大。因為中小企業融資中存在信息不對稱,貸款合同就會呈現不完備的特點,即銀行無法將其所不能觀測和驗證的有關中小企業的財務和經營信息(如會計造假、關聯交易等)寫進貸款合同以約束企業的行為。這又會導致貸款合同中處于信息優勢的一方(中小企業)損害處于信息劣勢的一方(銀行)的機會主義行為:貸款簽約前的逆向選擇(即具有高風險的借款人有更大的可能性獲得銀行貸款)和貸款簽約后的道德風險(即貸款獲得者可能從事合同約定之外高風險活動或工作不盡力導致貸款難以歸還的問題)。而銀行針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中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問題,采取的策略是提出某種非價格條件,如要求貸款申請人提供抵押等。然而,大多數中小企業的固定資產的規模比較小,并且固定資產構成中房屋、土地占比較小,而機器設備的占比較大,因此很難提供銀行所需要的足額的抵押擔保品。
中小企業協會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中的風險補償難題。首先,發揮中小企業協會在貸款前對企業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審查的工作,可以減少逆向選擇的發生;而發揮中小企業協會在貸款后對企業貸款的使用情況的監督,可以減少道德風險的發生。其次,盡管銀行對中小企業有嚴格的抵押物要求,但并沒有改變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謹慎態度(中小企業通常以廠房、設備作為抵押物,而這類抵押物的自然損耗較高,變現能力較差,導致銀行對抵押物的處置難度較大)。因此通過行業協會組織的信用聯保,對抵押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甚至廠房進行反擔保抵押。由于相同行業中的機器設備、原材料有較強的通用性,一旦發生信用風險,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時,聯保企業則可以通過處理這些抵押物降低信用風險。因此,對于金融部門來說,這種聯保方式比單純的資產抵押的信用風險更低[5]。最后,中小企業協會作為專業性的信息采集和融資服務的機構,同銀行有著比較緊密的聯系,完全可以以協會的名義幫助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貸款承諾(特別是可撤銷的貸款承諾),規定在未來的一定時期內,只要合同規定的條件沒有發生變化,銀行就要向企業提供合約規定的信貸支持。信貸額度是純循環貸款,在規定的時間內,企業如需要資金,就可以從銀行獲得額度范圍以內的貸款。因此,信用額度對借款者而言是很靈活的,可經常用于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貸款承諾在可以緩解信息問題和道德風險問題,緩解中小企業的信用配給和信用緊縮[6]。
(三)中小企業協會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中小企業貸款融資中的擔保和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難題
對無抵押物的中小企業來說,尋求擔保公司的擔保是獲得銀行信貸的一種方法。但是,貸款擔保機構同銀行一樣追求利潤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貸款擔保機構會對中小企業貸款規定較苛刻的擔保要求,設置擔保額度限制,索要較高的擔保費以及規定較復雜的擔保、反擔保程序。相比之下,對當地中小企業有深入了解的中小企業協會,一方面可以以協會的名義為中小企業擔保,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為銀行提供企業財務和信用信息,配合銀行開發以企業的現金流或稅收記錄、出口記錄為誠信的抵押物貸款品種。
四、發揮中小企業協會在解決中小企業貸款融資中的難題時應注意的問題
中小企業貸款難是一個社會性的問題,它的有效解決有賴于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因此,中小企業協會作為第三方利益,要在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中發揮有效的作用,就應當注意與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之間建立良性的互動合作機制。由此中小企業協會的組織形式和運作方式應做如下調整:
(一)中小企業協會應具備增強中小企業自身融資能力的職能
首先,中小企業協會應是以中小企業為會員的社會法人團體。中小企業協會的成員應以同行業或同地域或聯系緊密的企業為宜。協會通過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幫助會員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并對其發展決策做出合理適當建議。同時,中小企業協會及時搜集國家有關政策、行業發展動態等方面的信息,對會員實行免費提供,對非會員收取相應費用。其次,中小企業協會應具有互助基金性質。會員企業繳納的會費應包含兩部分作用:一部分是固定數額的資金以維持團體的正常周轉;另一部分是以企業自身資產規模和對資金的需求情況為依據繳納,當企業遇到危機時,可按照當初繳納的資金比例獲得相應的資金支持。最后,中小企業協會應具備類似于銀行間同業拆借的職能。由于生產周期不同,不同類型中小企業在資金需求上存在時間差異,可能出現在某一時段上,一些企業迫切需求資金,而另一些企業又暫時資金富余的情況。此外,中小企業一般生產經營規模小,對小額資金的需求比較旺盛。因此,中小企業協會可以模仿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建立中小企業短期小額拆借中心,在各中小企業間進行資金的調撥,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職能,全面驗證各個企業的資信能力,及時、準確、全面拆借信息,為各拆入拆出方服務,保證其能以較低成本和風險實現各自的需求,解決中小企業短期及小額資金缺口的問題。
(二)中小企業協會應形成為會員企業疏通外源融資渠道的職能
在協會互助基金無法解決會員企業的資金困難問題時,協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協會作為一個整體為其做擔保或抵押。通常此時,中小企業協會已積累了一定數量的資金需求,這時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會非常樂意從事大額業務。在一些會員企業資金實力較強、財務非常健康時,中小企業協會可組織中小企業發行集合債,可以協助中小企業在二板或創業板上市融資。
(三)確保中小企業協會有效發揮融資服務功能離不開政府部門的監管
中小企業協會中的工作人員也會有自身利益的追求,在發揮融資信息服務、短期資金調劑服務過程中會出現利益偏向。這時,除了會員企業的自我監督外,還需要政府的干預和監督。最可行的辦法就是中小企業所在地區的政府向企業協會注入資金,一方面提高協會的融資服務能力,另一方面作為利益共同體,參與協會的運作和管理,監督和指導協會的運作。 (責任編輯:云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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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張亮、孫兆斌.麥克米倫缺欠、中小企業融資困境與政府支持[J].求索,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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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劉新華、線文.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理論述評[J].經濟學家, 2005,(02).
中小企業貸款合同范文一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電話: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大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作為擔保。
第五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將蘭州銀行金科支行柒拾萬元貸款作為還款。
2、還款方式:一次性還清。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規定加收罰息。。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小企業貸款合同范文二貸款公司(全稱):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借款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自然人): 身份證號: 祥細住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電話傳真: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申請借款,貸款公司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 。
未經貸款公司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五條 保證金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一次性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用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 ),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時支付利息和其它費用的保證。保證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結束時按實際發生的利息及費用進行計收抵扣(保證金不計付利息)。
第六條 借款利率及利息、罰息和復息的計算
6.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 ‰。
6.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時,按照固定利率,上調時相應上調、下調時保持不變。
6.3、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浮 %。
6.4、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罰息 %。
6.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罰息利率,按本條6.3款執行。
6.6、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同時出現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貸款公司按二者中較高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6.7、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實際提款之日起按月計息,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依次類推)。
6.8、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計收復息,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執行。
6.9、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時,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6.10、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實行利隨本清。
第七條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應當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公司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7.1.1、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批準、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7.1.2、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有擔保的,則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擔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發生與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用保證金。
7.1.5、已按貸款公司要求提供辦理借款的其他相關材料。
7.2、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款。
第八條 還款
8.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償還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歸還本金的,應當于擬提前還款日前15個工作日向貸款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方式為擔保借款的,擔保方式雙方協商確定。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0.1、有權向貸款公司了解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貸款公司并征得貸款公司書面同意。
10.4、本合同項下借款如采用擔保方式的,如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公司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公司的要求另行提供貸款公司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10.5、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10.6、向貸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所需書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條 貸款公司權利和義務
11.1、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11.2、應當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貸款公司提供的一切書面及文字材料,隨同借款合同存檔保管,不再退還借款人。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當事人均應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取借款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貸款公司支付遲延違約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公司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供借款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遲延違約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的,貸款公司有權進行限期清償,同時對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公司有權進行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權對借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從違約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6、借款人違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于收到貸款公司書面通知后7日內予以改正并采取貸款公司認可的補救措施,否則貸款公司有權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罰息利率按日計收違約金。
12.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公司采取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貸款公司、借款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用擔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對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需要辦理展期的,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前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若借款
有擔保的,借款人應當同時提供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或另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貸款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并賠償損失。
13.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借、貸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借、貸雙方協商解決;未能協商解決的,向貸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4.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聲明條款
貸款公司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單位(簽章): 貸款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人: (或)授權人: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手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業貸款合同范文三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準,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于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 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占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 乙方保證將貸款用于經甲方批準的創業項目(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托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督、協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并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 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并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并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 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準,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并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后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抵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