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7 15: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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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政府及職能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和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履行職責,積極預防和調處矛盾糾紛,為打造“平安”,有效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的努力。近三年來,全縣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解矛盾糾紛4379件,調處成功4286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7.9%。成功化解群體性上訪107起,制止群眾性械斗46起,防止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204件,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7起。白塔鎮和南峰街道、圳口村、溪頭村等調委會以及王鎮榮等十余人調解員分別受到了省市政府、省司法廳的表彰。溪頭村、圳口村通過人民調解取得了連續多年矛盾糾紛不出村的成績,得到上級領導的高度肯定。
(一)健全組織,規范化建設穩步推進。目前,全縣基本形成了以鄉鎮(街道)司法所為樞紐,村調委會為基礎,鄉鎮(街道)調委會為骨干,其他調委會為補充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體系。共建立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775個,調解人員2625名。鄉鎮(街道)調委會20個、村居調委會732個、規模企業調委會23個、學校調委會15個、司法公安聯合調委會4個。以20*年村級換屆選舉為契機,調整了村級調解組織217個,充實了村級調解員233名,保證了村級調解組織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全縣20個鄉鎮(街道)調委會的辦公設施條件不斷改善,各級調解組織基本建立了工作例會、崗位責任、檔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規范了案件糾紛受理、調查、調處、回訪、移送等整套工作程序。同時,通過開展“人民調解格式文書競賽”“人民調解質量年”等活動,提高了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水平。
(二)創新機制,調解工作范圍不斷拓寬。各鄉鎮、部門積極探索,不斷創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大排查、司法與公安“110”聯調聯動、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指導協調等工作機制,著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有效地化解了民間糾紛。如橫溪鎮建立了處理非正常死亡事件預案機制,將處置范圍輻射到周邊鄉鎮,并將處置經驗編印成書。各級調解組織在做好傳統民間糾紛調處的基礎上,針對當前形勢下社會矛盾糾紛的新特點,從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出發,不斷拓寬工作范圍,積極介入征地拆遷、交通事故、醫患糾紛、土地流轉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調處,調解非正常死亡、工傷事故、生產經營等社會突出矛盾,把人民調解工作的觸角延伸到社會各個領域。
(三)注重培訓,隊伍整體素質得到提升。近年來,縣司法局應對新形勢,通過抽調業務骨干、邀請法官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組成培訓講師團,采取法律咨詢、集中授課、下鄉指導、以會代訓等形式,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教育培訓,提高了依法調解的能力和水平。近三年來,全縣共培訓人民調解員6000多人次。同時,通過開展爭創縣“十佳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示范村”、“廉潔公正講德守法調解員”等活動,不斷總結經驗,樹立先進典型,提升了調解隊伍整體素質。
(四)加強宣傳,群眾法律意識普遍提高。各級調解組織在堅持和諧調處矛盾糾紛的同時,把法制宣傳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貫穿人民調解始終,通過個案調解、以案說法、開展“新家庭十星評選”活動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注重教育引導當事人依法律按程序解決糾紛,增強了當事人和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和道德素質。三年來,全縣各調解組織人員參與調解宣傳8000多人次,公開調解、案例剖析、以案說法300多件,引導當事人走調解渠道案件1500多件,90%以上的群眾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縣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防范和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人民調解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人民調解工作面臨新考驗。隨著我縣經濟的不斷發展,各種糾紛大量增加,類型日趨多樣化、復雜化。從傳統的婚姻家庭、鄰里關系、損害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矛盾糾紛發展到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土地承包、山林權屬等以資源權屬、利益維護為主的新型矛盾糾紛。糾紛當事人從以往的公民與公民之間,已逐步擴大到公民與法人、法人與法人之間。這些矛盾糾紛關系錯綜復雜,參與人數也呈規模化傾向,而且通過不當方式尋求解決糾紛的現象也比較突出,極易引發上訪和,影響社會穩定。這對人民調解工作帶來新的挑戰,了更高的要求。
(二)思想認識不夠到位。一是個別地方和少數領導對人民調解在新形勢下的地位、作用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其作用的發揮取決于基層組織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客觀上缺乏有力的領導和指導,導致工作開展不平衡。如近年來,還未召開過全縣性的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二是全社會普遍關心、認可、支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氛圍不夠濃厚。各部門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格局尚未形成,一些復雜的矛盾糾紛難以得到有效化解。三是不少群眾對人民調解的認知程度有一定差距,認為人民調解沒有強制力,不愿意通過人民調解組織來解決矛盾糾紛,以致出現矛盾糾紛時不是上訪就是訴訟。
(三)工作保障機制不夠完善。一是協調聯動機制不夠健全。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調機制還不夠完善,調解分工不明確、銜接面過窄、信息渠道不暢通等問題依然存在。二是指導協作機制不夠健全。司法行政部門和人民法院對人民調解工作管理和指導有待進一步增強。在規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提高依法調解的公正性和社會公信力、調解員專業素質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亟待加強。三是考核評估體系還不完善,調解人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提高。四是工作經費保障不夠到位。由于經費緊張,下基層專門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次數減少,培訓的范圍、規模較小,指導力度有所減弱,職能部門管理督促和指導的職能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四)村級調解組織功能有所弱化。全縣各鄉鎮(街道)及村居雖已建立人民調解組織,但一些村級調解組織還存在工作不夠到位,矛盾糾紛化解效率和質量不高等問題,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一是調解員隊伍不穩定。我縣村級調解員一般都由村兩委成員兼職,每次村級換屆都會引起村級調解組織較大的變動,導致調解員隊伍不穩定,影響了工作的連續性。二是調解人員素質不高。目前,我縣村級調解員普遍存在文化素質低、法律知識水平不高、調解業務能力不強等現象,難以化解復雜的民間矛盾糾紛。三是調解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在思想上存在一定的依賴性,認為發生案件有公安,有了糾紛找法院,遇到矛盾能推則推,能拖則拖,甚至將矛盾直接上交。四是規范運作水平不高。仍存在不按立案、調查、調解、回訪等一整套人民調解程序執行的現象。大部分調解以口頭形式結案,沒有簽訂書面調解協議,沒有建立調解文書檔案。現有的這種局面,使當事人對人民調解缺乏信任,削弱了人民調解的權威性。五是調解人員報酬得不到落實,誤工工資或補貼得不到兌現,客觀上挫傷和影響了村級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
三、幾點建議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積極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縣政府要從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做好新形勢下的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要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積極學習、創新“楓橋經驗”,扎實推進人民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要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人民調解工作責任制。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定期考核、評估,加強經常性督促檢查。要適時召開全縣性的人民調解工作會議,加強宣傳,進一步優化人民調解工作的社會環境。要加大投入,努力解決好人民調解工作必需經費,切實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物質保障能力。
(二)健全網絡,整合資源,充分發揮調解組織作用。一是完善調解組織網絡。在鞏固鄉鎮(街道)、村級調委會的基礎上,著力培育和發展私營企業、交通、醫衛、建筑等行業性組織的調解委員會,調解專業性強的糾紛,充分發揮各行政主管部門在各類民間糾紛化解上的職能優勢,從而構建起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依托基層、多方參與的調解組織網絡體系。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信息網絡。要努力構建鄉鎮(街道)和村級調解組織對矛盾糾紛預防、預測、預警的信息網絡,不斷完善信息收集、報送、分析、反饋等制度,對掌握的矛盾糾紛信息做出迅速反應、及時處置,變被動調解為主動調解,變事后調處為事先預防,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三是強化社會聯動調處。突破人民調解工作單純群眾自治的局限,探索和建立人民法院司法調解、公安治安調解與人民調解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要積極探索實行簡單民事案件先行調解和委托調解制度,從制度上支持和保障人民調解組織依法行使職權。在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時,要通過審查,從法律上予以支持和保護符合法定條件的人民調解協議。行政機關在對特定的民事經濟糾紛、一般違法行為進行居中調解時,既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又要積極探索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的互動配合,從而及時化解矛盾。努力形成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以行政調解為補充,以司法調解為保障的工作格局。四是不斷拓展調解工作領域。積極參與勞動爭議、醫患糾紛、征地、拆遷、建房等社會熱點、難點糾紛的調解,妥善處置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努力促進民生問題的解決。
一、整合資源,統一搭建社會管理平臺
奉化將“六臺合一”,設立市民情會辦中心,并根據發現、研判、處置等社會管理環節相應設立了受理部、辦理部、輿情部。將原有的12345市長電話、81890求助服務中心、96178廉政投訴中心、市委宣傳部網管科、市公安局網警大隊、奉化新聞網部等社會管理資源整合為市民情會辦中心。其中,受理部由12345市長電話與81890工作人員負責管理,通過24小時值守的熱線電話和電子信箱等統一受理群眾各類來電、來信及網上;辦理部由原市長電話與96178工作人員負責,將受理部移交的各類來電、來信等向相關部門轉辦、會辦、自辦、督辦,并對當事人進行回訪、對辦理事件進行督查等。輿情部由宣傳部網管科、公安局網警大隊、奉化新聞網部工作人員負責管理,負責網絡輿情的收集、引導和處置工作。
“六臺合一”是集收集、研判、引導、服務、督辦等功能為一體的政府社會管理平臺。通過“六臺合一”整合,民情會辦中心集中融合了民情搜索、投訴處理、辦理督促、協調查處、政策咨詢、求助服務等功能,實現了廣泛搜索社情民意信息,快速回應各類投訴咨詢,嚴肅依法落實督辦的統一,有效解決了群眾多頭投訴,相關部門多頭處理、相互推諉等現象,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成為快速反應高效服務的便民服務綜合熱線。
二、先行先試,探索新領域社會管理創新
大量增加的流動人口成為社會管理面臨的新問題。奉化市在實踐中闖出一條通過公寓式社區化管理流動人口的社會管理模式。
奉化通過企業化運作方式在工業企業和外來人口比較集中的西塢鎮集中建設外來務工人員公寓,為區內企業務工人員提供住宿和生活服務。同時,在外來務工人口公寓式聚居形成的新社區――力邦村,成立全部由外來人口組成的居委會并采用自治方式運作,由外來務工人員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這種以“政府引導、企業化運作、外來人口適度規模集中居住、村民自治管理”為特征的“力邦模式”,成為了奉化社會管理創新的一張新名片。
在此基礎上,奉化市針對流動人口中的城市拾荒者――“破爛王”特殊群體,創新管理思路,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改“驅”為“疏”,通過建造拾荒者公寓,實行拾荒從業人員集中居住、集中作業、集中經營和集中管理的模式,對拾荒者實施公寓化、規范化、社區化“三化”服務管理,有效地加強了對拾荒者群體管理引導。
以力邦社區、拾荒者公寓為代表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把大量“社會人”納入社區管理,使其成為“社區人”,實現了社會管理由體制內循環到體制內外互動的工作模式,實現了有限的政府管理、有效的企業管理和有序的自治管理有機結合,
三、社會參與,發展志愿者隊伍
奉化市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志愿者參與的工作制度。奉化市積極探索借助和引導社會力量融入社會管理的思路,把建立工作志愿者隊伍制度列為社會管理創新的自主試點項目,成立志愿者制度指導組精心組織實施,通過志愿者隊伍并讓志愿者參與陪訪接待、包案化解、結對幫扶、案件督查、民情反饋等,幫助解決大量難題。
奉化市堅持自愿參與、好中選優的原則,向社會公開招募公益事業心強、群眾威望高的志愿者。志愿者制度指導組不定期對志愿者開展培訓,使其掌握必要政策、法律知識、工作技巧,提高專業素養。堅持學以致用,適才選人的原則,指導組有針對性地安排合適志愿者參與陪訪接待、包案化解、結對幫扶、案件督查、民情反饋等,通過實踐鍛煉和發揮志愿者才干。
奉化市鎮兩級志愿者已參與化解征地拆遷、環境整治、勞動社保等疑難問題150余件220余人次,已單獨解決或幫助協調事項30余項,提出合理建議36條。志愿者不僅僅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調處矛盾糾紛,更是代表人督促各職能部門盡快、盡善地辦好案件,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督促黨政機關轉變作風, 發揮了聯絡員、服務員、協調員、監督員、宣傳員的“五大員”作用。
四、警調對接,打造基層矛盾化解新平臺
奉化市全面實施“民調入所”工程,在基層派出所設立駐所人民調解工作室,建立完善“警調對接”機制,形成公安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人民調解相互銜接、良性互動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
(一)基層派出所設立駐所人民調解工作室
全市12個派出所均建立了調解中心,14個警務站設立了調解室,落實了專門辦公場地,配齊配全各類設施,使駐所調解室達到“五有標準”,即有房子、有牌子、有標識、有人員、有臺賬。同時,加強調解室規范化建設,統一調解室的外觀和標識,提高“警調對接”工作的社會公信力。充實調解工作隊伍力量,全市共招聘專職調解員36名。同時,每個派出所由1-2名民警為專(兼)調解民警,主持調解室工作,加強對外聯絡銜接。調解員上崗前均進行培訓,并進行資格考試,經考試合格持司法調解員證件后方可上崗。
(二)理順關系,規范“警調對接”機制,建立“二三四”工作模式
建立二級對接機制:采取派駐或聯動方式,實現基層公安派出所與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對接,社區(村)警務站(室)與社區(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對接。派駐式由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在當地公安派出所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派駐人民調解員常駐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聯動式由社區(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與社區警務站(室)聯合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調解地點一般選擇在社區(村)社會服務中心、警務站(室)或轄區其它合適場所。
嚴把三道工作流程:針對“警調對接”工作受理、取證、移送、交辦等各個環節可能出現的工作紕漏,制定了先期處置、分流調處、后續處置三個層面工作要求。第一層:先期處置。派出所接到群眾110報警后即開展先行調解,及時固定搜集相關證據。其中屬于民事糾紛的,及時告知當事人到公安派出所人民調解工作室調處或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糾紛。第二層:分流調處。對可以調解處理的現行治安案件、適用和解的刑事案件中民事賠償糾紛和其它當場難以調解的各類糾紛,嚴格依法調處。當事雙方愿意調解的,處警民警在依法做好調查取證后,報派出所負責人審核后,移交駐所人民調解工作室調解。第三層:后續處置。對可以調解的治安案件和適用和解的刑事案件中民事賠償糾紛,調解成功的,由責任民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調解不成的,責任民警及時報請終止調解,由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處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其他民間糾紛,調處成功的,由人民調解員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建立四項調解制度:一是建立公開調解制度。對外公開“人民調解室”工作職責、工作流程、相關法律法規和調解人員基本情況,方便群眾上門辦事,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二是建立崗位責任制度。按照“警調對接”機制有關要求,落實糾紛排查預警制、先行調解制、現場取證制、移交督辦制、辦結報告制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三是建立檔案管理制度。統一采用《案件受理登記本》進行登記,案卷制作采取全市人民調解案卷統一模板;四是建立調解統計分析和報告制度。督促人民調解室及時開展調解工作,及時掌握公安機關負責的調解案(事)件進展情況。對于重大疑難一時無法調處的糾紛,及時向領導或上級報送信息,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糾紛,避免矛盾的擴大和激化。
據統計,“警調對接”分流公安110接處警矛盾糾紛類警情數量達30%,各類糾紛案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7.7%,順利調解了一批重大勞資糾紛、醫患糾紛、經濟糾紛、意外死亡等易引起的各類糾紛。
我們××縣位于××省中部,××市東北部,幅員面積4238平方公里,總人口32萬,轄11個鄉鎮,76個村,500個自然屯。近年來,我縣切實把“調訪一體化”工作作為化解群眾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重要措施來抓,以“調訪一體,強化基層,穩定全局”為重點,原創:不斷強化組織領導力度,創新工作措施,完善推進機制,做到了預測預報、接待調處有機結合,預測走在預防前,預防走在調解前,調解走在激化前,使一大批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工作中,我們主要是狠抓了以下三個方面:
一、把“調訪一體化”建設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對待,積極構建黨政齊抓的工作格局。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切實把“調訪一體化”建設擺上縣委、縣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縣委書記×、縣長××同志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調訪一體化”工作,并提出明確意見。成立了以主管縣領導為組長,組織部、人事局、編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辦等有關部門參加的“調訪一體化”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調訪中心,在縣司法局掛牌子。各鄉鎮也都成立了相應的領導組織,并在司法所設立調訪辦公室,實行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調訪辦“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由基層司法所所長兼任調訪辦主任。并做到了“五有”:即有領導、有人員、有牌子、有制度、有屋子。各村、社區分別設立了專兼職調訪員,屯、居民組分別設立了調訪信息員。全縣初步形成了縣有調訪中心、鄉有調訪辦、村(社區)有調訪員、屯(居民組)有調訪信息員的四級調訪工作體系。二是保證資金投入。在財力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我們仍然拿出一定的資金用于支付工作人員的報酬和獎金,僅調訪員工資待遇方面,縣財政每年就拿出近16萬元。目前村級調訪員每人每月100元,鄉鎮員每人每月300元,并實現了“三個統一”,即經費由縣財政統一劃拔,由鄉鎮調訪組織統一管理、統一發放。同時,我們積極改善基層調訪機構辦公條件。經過協調,鄉鎮、村級調訪組織辦公場所及設施由各鄉鎮、村負責解決。目前,全縣11個基層司法所共有23間辦公室,有統一制作的工作流程圖17塊,摩托車8臺,電話8部,微機3臺。三是配齊配強人員。為保證在調訪一體化建設中有人管事、能管好事,我們切實在人員配備上狠下功夫,全力抓好“兼、調、聘、培”四篇文章。所說“兼”,就是縣司法調解中心由縣辦主任兼任主任,辦1名副主任、司法局1名副局長兼調訪中心副主任,各鄉鎮司法所所長兼任鄉鎮調訪辦主任。所說“調”,就是將11個鄉鎮的14名員統一調整到鄉鎮司法調解辦公室,劃歸司法所管理,使司法所人員與人員合二為一。所說“聘”,就是采取“三薦兩考”形式,為76個行政村、7個社區和1個街道擇優聘用調訪人員144名,其中老黨員、老支書、老干部有58名,占總數的40.3%。同時,根據村屯及居民組大小,按照每20戶至50戶村(居)民設1名調訪信息員要求,全縣共聘用了827名基層調訪信息員。所說“培”,就是加大隊伍的培訓力度。采取縣司法局、縣辦培訓鄉鎮人員,鄉鎮司法所培訓村屯人員的辦法,先后舉辦了30期調訪人員培訓班,培訓基層調訪員和調訪信息員4000余人次。目前,全縣業務用書《人民調解員必讀》達到每村一本,2006年還征訂了《人民調解》雜志120余份。同時,對基層新聘用的調訪人員上崗前,縣辦、縣司法局圍繞司法行政業務知識等內容,聯合組織統一的業務培訓,進行了統一的考試,經考試合格后統一發放了《調訪員工作證》,實行持證上崗。
二、把完善推進機制作為“調訪一體化”建設的重點,切實規范工作行為。“調訪一體化”建設,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涉及黨委和政府形象。為保證規范有序地運行,我們堅持從創新工作機制入手,不斷完善推進措施。一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針對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規范的實際情況,將《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制度》、《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幫教組織工作職責》等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人員情況九方面34條制度統一制作成規范化圖板下發到全縣11個鄉鎮76個行政村。并針對社區改革后人民調解工作的實際需要,統一制作了7個社區人民調解工作圖板下發到社區。同時,我們還制定了基層調訪辦主任(司法所長)月工作例會制度、村屯調訪工作人員月工作例會制度、基層矛盾糾紛排查縣、鄉、村兩級季、月匯報制度以及基層調訪員定期學習、集中培訓、例會交流等多項管理制度,用制度加強調訪員管理,促使每名調訪員當好“六員”,即黨的政策的“宣傳員”、黨委政府的“參謀員”、矛盾糾紛排查的“信息員”、工作動態的“調研員”、矛盾糾紛調處的“調解員”、維護社會穩定的“安全員”,推動基層“調訪一體化”建設工作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另一方面,強化工作考核。對基層調訪組織實行“兩固定一流動”的動態管理辦法。即編制固定,由人事部門統一核定;工資固定,由縣財政統一劃撥;人員實行流動管理,視工作業績隨時調整或解聘。2003年7月以來,我縣通過考核,已先后對51名基層調訪員進行了調整。同時,還建立了司法所長(調訪辦主任)深入村屯抓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進行量化分解,落實到人頭,嚴格進行獎罰,有力地促進了“平安××”、“法治××”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使人民調解平息糾紛、緩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日益突顯。
三、把解決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調訪一體化”的重點,有效緩解壓力。把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作為“調訪一體化”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全力化解群眾的來信來訪問題。2005年全縣共發生案件1170件次,同比下降23%。特別是在越級訪上,年全縣只發生78件次,同比下降了30%。一是積極參與農村土地拍賣。為保證農村土地發包的公開、公正、公平,鄉鎮調訪辦公室對各村的土地發包拍賣全程參與,主動監督。2004年,××鎮平安村七組因村委會在漁池發包工作中操作程序違背政策規定引發村民集體到鎮里上訪,鎮黨委、政府指派調訪辦牽頭,帶領經管站、駐村工作隊等相關部門人員進行現場辦公,通過公開競標拍賣,使平安村魚池發包價格由原來的15萬元提高到21.4萬元,既增加了村集體收入,又達到了參與競標者和上訪人員滿意,收到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005年,××司法所又主動介入平安、××、×××、&&、&&、××等6個村近800畝機動地發包拍賣工作,現場監督,為村集體增加收入11萬余元。二是認真調處群眾糾紛。原創:對群眾的涉法上訪問題,司法調解中心都主動介入,認真調處。2004年××鄉一中學生××來被砍傷致盲,因對賠償問題不滿由其母領著到縣政府上訪,縣政府召開協調會議決定給予法律幫助,后經××法庭判決對方當事人賠償,由于無法執行又引起上訪,后經縣調訪中心和鄉村調解委員會一同到當地進行調解,使法庭判決發生了法律效力,平息了上訪,保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三是積極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緊緊抓住推行“調訪一體化”機制的有利契機,進一步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建立了司法調解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有效銜接、信息反饋通暢的工作網絡,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鄉小山村五組74歲××老太太,因贍養問題與兒子兒媳發生糾紛,村調委會多次調解未能得到解決,村支部書記撥通法律服務熱線電話尋求法律幫助,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派干警到當地調查了解,及時為老人提供法律幫助,經過走訪確認不盡贍養情況屬實,符合援助條件,決定免費為老人先期調解,調解不成提訟,經過調解,使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受到當地群眾稱贊。四是主動調處鄉村土地糾紛。對“一免兩補”政策出臺引發的大量的土地糾紛案件,各鄉鎮調訪辦司法所不回避,不推諉,主動參與,配合各鄉鎮開展了以“清查土地、清理合同、清收資金”為重點的“三清”工作,維護了群眾利益,保持了農村社會穩定。××鄉永清村二組一村民為村委會看護了15年河套林,后因五荒開發解除用工,就用工補償問題與村委會發生糾紛,常年到鄉政府上訪,司法調解辦公室受理后,由調訪辦主任、員、村調委會主任、村調訪員參加的調查組,通過認真細致調查走訪、耐心誠懇的說服教育、公平合法的處理意見,使當事人心悅誠服,問題得到順利解決。××鄉五莊、后五兩個村在“一免兩補”政策實施后,30多戶農戶因土地糾紛問題到縣、鄉政府上訪,××司法所積極配合鄉黨委、政府,針對這項涉及農戶100余戶、土地2900畝的糾紛案件,認真進行了調處解決,共化解債務90余萬元,平息了上訪。自2003年以來,我縣各級調訪組織共調處成功各類民間糾紛1732件次,其中,土地糾紛856件次,經濟糾紛373件次,婚姻及家庭贍養糾紛375件次,其他糾紛128件次,成功率達到98%以上,并先后防止群體性上訪案件26件次。××鎮社區7名新聘調訪員上崗工作以來,先后調解糾紛289件,成功率達99%,并制止因群眾糾紛引發的上訪事件31起。在全力抓好調解的同時,我們還積極探索新時期調訪工作的新途徑和新辦法,不斷豐富調訪工作內容,延伸服務觸角。為加快全縣勞務經濟的發展,成立了縣鄉兩級農村勞務輸出法律服務組織,制定了《××縣司法局農村勞務輸出法律服務工作方案》和《全縣貧困戶法律救助工作方案》,出臺了《××縣司法局為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提供法律服務工作制度》,設立了勞務輸出法律服務熱線電話,通過開展勞務輸出前的預防性法制宣傳、輸出中的保障性公證見證、輸出后的補救性訴訟,使外出務工人員的法律素質不斷提高,特別是依法維權意識不斷增強。自2004年以來,全縣司法所共舉辦外出務工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班20余次,近萬名勞務輸出人員參加了培訓,為外出務工人員解答法律咨詢6000余人次,法律文書1000余份,辦理各類勞務合同公證、見證800余件。2004年,××鄉××、××等42名外出務工農民到大慶龍鳳區打工時因發生苯中毒與用工方發生糾紛,消息反饋到××鄉法律服務所后,該所人員立即前往大慶無償給予法律援助,以訴訟人的身份,與用工方依法進行交涉,使用工方全額承擔8名中毒農民全程醫藥治療費,并在征得務工農民同意情況下繼續履行用工合同,追回務工農民被拖欠工資4000余元,使事件得到圓滿解決。為解決農村養老難問題,我們結合新農村建設,對子女不贍養老人的問題進行了及時解決。××鎮原××村二組79歲白姓老人因土地糾紛問題引發不贍養問題到××鎮調訪辦上訪,××司法所與派出所、調訪辦等相關部門深入到白氏兄弟家中進行現場辦公,在經過耐心細致做思想工作和嚴歷批評教育當事人仍然拒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前提下,做出將白氏兄弟500多斤水稻做為贍養費用當場搬到老人家中的決定,圍觀群眾拍手稱快,既弘揚了尊老愛老的新風尚,又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縣電視臺對此還進行了全程跟蹤報道,在全縣引起了強烈反響。
雖然我縣的“調訪一體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鄉鎮調訪人員力量不足。目前,我縣基層司法所現有人員編制22名(含縣公證處收回4個行政編制),加上各鄉鎮現有的14名員,鄉鎮調訪辦目前共有38人,雖然平均每個鄉鎮調訪辦達到了3人,但就目前工作情況看,面對當前農村矛盾糾紛問題發生量大、面廣和排查化解困難的實際問題,基層調訪人員力量仍然不足。二是基層調訪辦公條件比較落后。目前,全縣11個鄉鎮司法所中,有5個司法所僅有1間辦公室。3個鄉鎮只有2間辦公室,僅有3個鄉鎮司法所是國家投資建設的辦公室達到了工作要求。
為推進我縣“調訪一體化”工作的深入開展,在下步工作中,我們要緊緊抓住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辦、省司法廳《關于在全省基層建立“調訪一體化”工作機制的意見》出臺的有利契機,進一步強化領導,加大力度,堅持標準,規范運作,力爭通過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使調訪組織真正發揮其應有作用。
1、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一是在編制中擠。按照市委關于“調訪一體化”建設人員配備小鄉鎮不少于3人,大鄉鎮不少于5人標準,從余編中對基層調訪人員進行增補。二是從社會上聘。采取“三薦兩考”形式,面向社會,優先從懂法律、有文化、有專長,為人公正,群眾基礎好,熱心調解、工作的老黨員、老支書、老干部中,擇優聘用調訪人員,對現有不適應工作的調訪人員進行進一步調整。三是在村民中選。從村屯和居民組中的新老黨員、做過村干部的農民和入黨積極分子中,精心挑選有一定責任心、懂一些政策法規、善于處理矛盾糾紛的同志作為基層調訪信息員,擴大基層調訪信息員隊伍。
20世紀90年代,智能分析技術的雛形產品已在相關行業出現,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智能分析技術已逐漸成熟,也完成了從概念到產品的轉變,并隨著市場占有率和使用率的提升,智能分析技術已在公安刑偵、金融證券、統計科學、市場營銷等越來越多的領域得到廣泛應用[1]。司法行政作為同時面向社會公眾、法律從業人員和管理對象的政府機構,集服務與監管為一體,其信息化進程對整個領域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2]。如今,在科技不斷發展的今天,利用先進技術為政務信息化提供更優質的解決方案,服務社會管理,是政務信息化發展的必然趨勢。但目前,全國司法行政信息化發展還不太平衡,信息化在司法行政系統的覆蓋面、融合深度和應用程度有待進一步拓展,信息化建設整體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司法行政事業發展的需求。特別是在數據分析層面,有些仍然停留于基礎的信息統計、關聯分析等,工作的智能化程度仍有待提高,大數據分析應用成效還不明顯。例如,對于監獄管理工作,大部分監控系統僅可以提供監控圖像,是否存在管理漏洞需要人為判斷。大多數情況下,人作為監控者,受自身的體能、思維、環境等各種因素制約,實時監控能力還存在很多局限,使視頻監控系統存在報警精確度差、誤報和漏報現象較多、報警響應時間長、錄像數據分析困難等缺陷,整個系統安全性和實用性降低。只能用于事后取證,無法起到預防、預警的作用。而利用智能分析技術中的監控技術,可以通過對整個監獄所在區域的監測,設置違域,一旦出現異常情況,即自動發出報警信息,并將異常目標的位置標注出來,以此為上述問題提供一個有效的輔助解決方案[3]。因此,智能分析技術在司法行政一體化智能平臺中的應用,對于提高工作和管理效率,推動服務型、實戰型司法行政機關建設有著重要意義。本文將智能分析技術引入司法行政業務監管中,并闡述具體用例和利用效果。
2智能分析技術在司法行政領域中的應用
計算機視覺是智能分析技術應用的一個重要領域,其主要原理是通過將攝像機場景中的背景和目標分離,利用事先建立的應用模型和多種神經網絡算法,分析并判斷場景可能發生的各種狀況,為用戶提供判斷依據。用戶可以根據實際場景,建立不同的場景模型,生成在場景中出現不同狀況后聯動相應報警事件的規則。通過這種規則來對視頻進行分析和判斷,自動發出報警,輸出聯動信號,提示用戶做出相應操作或根據報警場景采取相關措施[3]。在大規模監控系統的使用中,智能分析技術可以輔助監控人員開展工作,降低工作人員的工作強度,防止視覺疲勞帶來的監控漏洞。可以使監控系統由事后的追溯變為事前的預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當智能設備報警時,可以進行一系列的報警聯動,如聯動視頻監控平臺、電視墻以及自動轉發到上級單位。實行聯網監控,改變了傳統本地監控的方式,滿足集中管理的需求。而且,可以在原有的監控系統上進行改造,有效降低投資成本。由于基于標準的網絡技術,系統擴容非常方便,而且沒有數量限制[4]。隨著智能分析技術的不斷發展和演進,其應用領域逐步擴大,涉及模式識別、機器學習、人工智能、網絡通信以及海量數據管理等技術。通常可以分為幾部分:運動目標的識別(運動檢測技術)、目標跟蹤、行為理解(行為識別技術)等。本章節具體介紹上述幾種智能分析技術在司法行政領域中的實際應用。
2.1運動檢測技術及應用
運動檢測是把視頻中的變化的區域與背景圖像精確分離出來,即正確分割出運動目標區域或輪廓,從而自動發現并跟蹤出現在目標區域的運動目標,精準地對目標進行分析,并在原圖像中驗證,得到運動目標和其運動軌跡[5]。應用在司法行政領域中,可以結合監舍內部的監控攝像頭,利用智能視頻分析技術自動檢測。一些區域為防止外來人員進入,可以設置安全區域,來檢測是否有人、物體或車輛進入預定區域,保護某些在一定時間內不允許進入或離開的場所。在監獄中的一些區域,比如操場、勞動場所等,為防止服刑人員或其他外來人員進入,可以設置安全區域,對該區域進行檢測。當這些區域在禁止時間出現運動目標時,報警系統會發出報警通知,通知獄警。通過運動檢測技術可以及時發現服刑人員是否存在自殘、脫管、打架斗毆、倒地等一系列異常事件,避免惡性事件的發生。如圖1所示。圖1基于運動檢測技術的區域性預警示意圖監獄等可利用運動檢測技術,結合指紋考勤、面部識別、移動視頻監控等手段,實現對服刑人員的全方位精準管理,準確采集罪犯從入監到出監的各類基礎信息,以及及時匯總服刑改造期間每天產生的服刑動態數據,為每名服刑人員都建立獨立的電子檔案。通過檢測返回的數據,準確掌握與判斷服刑人員的改造情況、心理狀況和思想動態,有效提升監獄管理和罪犯教育成效。監獄綜合管理系統流程圖如圖2所示:
2.2目標跟蹤技術及應用
目標跟蹤是通過對攝像頭、手機、手環采集到的圖像、位置信息進行分析,計算出目標在每幀圖像上的二維位置坐標,并根據不同的特征值,將不同幀中同一運動目標關聯起來,得到各個運動目標完整的運動軌跡,也就是在連續的視頻序列建立運動目標的對應關系[5]。目標跟蹤技術可用于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由于目標人群的流動性強,教育和管理的難度很大,采用目標跟蹤技術,結合手環等定位手段,可以實現對社區服刑人員的行為以及活動信息的監控。同時,通過對其入住酒店、網吧、進出港等信息的綜合分析,確保可以隨時監控到問題目標對象。通過目標跟蹤技術獲取數據,數據分析平臺利用重新犯罪、脫管失控模型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分析,判斷社區服刑人員重新犯罪、脫管失控的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有效堵塞管控漏洞。如通過對目標群體的定位,可以發現個別目標的位置不在其規定的活動區域。當發現目標出現異常情況時,管理人員收到系統自動報警信息,就需要重點關注這些目標,調取目標出現特定地點的視頻監控,并及時與之聯系和溝通,掌握其行動異常原因,降低社區服刑人員重新犯罪的概率。社區矯正人員行動軌跡追蹤界面如圖3所示:
2.3I2可視化分析工具及應用
傳統的數據分析和調查往往采用人工分析的手段,或是復雜的數據統計報表等。這種人工的分析方法在大數據時代的背景下,難以發揮理想的作用和成效。例如分析的數據和信息通常分布在許多不同的數據源,信息量大且缺少關聯性,并且人工的分析手段,通常被看作是一種特殊的專業技能,很難在一個大組織中進行經驗的共享和傳遞,因而存在一定的局限性。I2系列產品是一款專門為調查、分析、辦案人員設計的可視化數據分析軟件,可以將結構化、半結構化和非結構化數據轉化為圖形,為分析員提供一個直觀的實體關系圖。同時,該產品提供了豐富的可視化分析算法和分析工具,幫助分析人員快速找到線索和有價值的數據信息,識別、預測和阻止犯罪、危害社會安全等行為。I2軟件不同于傳統數據分析方法之處在于,首先將大量存在于組織內的各類數據以圖形的方式展現出來,通過圖形方式描述和展現數據和數據間的關聯。進一步運用眾多圖形分析方法(關聯分析、網絡分析、路徑分析、時間序列分析、空間分析等)來發現和揭示數據中隱含的公共要素和關聯。簡而言之,通過I2軟件,將大量的、未知質量的、低關聯性的、低價值的信息轉化為少量的、易于理解的、高關聯性的、高價值的情報,從而為分析調查工作提供幫助。I2的可視化分析技術和解決方案基于一個基本邏輯,即“一幅圖表勝過千言萬語”。這種可視化的展現和分析方法提高了分析調查工作的效率。在司法行政領域中有多種應用場景和維度,例如作為司法行政系統主要業務之一,人民調解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是“多元調解”體系的基礎。在調解工作中,I2可以提供強大的可視化能力和關聯分析功能,將數據信息以圖表的方式展現。同時,基于已建圖表,利用各種圖表分析技術進行進一步分析,找出數據中的公共元素和深層關聯信息,建立熱點分析模型。一方面,在糾紛調解和處理中,通過采集調解雙方身份信息,建立關聯模型,將數據以可視化的圖表展示出來,找到各個關鍵節點的關鍵人物或事件,針對這些關鍵人物和事件進行深層次的問題分析,然后與矛盾雙方就發現的問題進行溝通協商,解決問題、調解矛盾。另一方面,在宏觀層面,可利用I2智能分析工具對全省或局部地區的全部矛盾糾紛數據進行分析。通過對全部案件的發生地區、類型等共性維度的關聯,直觀展示出矛盾糾紛高發的地區和案件類型,從而準確定位矛盾糾紛多發區和熱點類型(如圖4所示),及時挖掘并化解隱患[6]。圖4矛盾糾紛高發地區、高發類型可視化分析圖此外,在具體的案件層面,I2工具通過糾紛涉及的當事人職業、當事人經濟情況、當事人性別、糾紛類型、發生地區等信息,將案件與案件進行關聯,并結合預先設定的規則(如將涉及人數10人以上、涉及金額5萬元以上的定性為重大矛盾糾紛;將某地區設定為貧困地區等),智能地將可能存在的重點案件標注出來,給數據分析人員以預警和提示。例如,在同一地區同時有十起以上經濟糾紛都關聯到了同一糾紛當事人,并且糾紛總額較大,系統提示調解員及時介入、深入了解,避免爆發或民轉刑案件發生。隱患可視化分析圖如圖5所示:除了應用于人民調解工作外,I2智能分析技術還可對司法行政業務數據進行可視化分析。司法行政機關承擔著促進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職能。通過使用I2軟件,可充分挖掘業務數據價值,為全社會的法律風險防控提供數據支撐,全力做好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保障工作。在金融風險防范方面,可通過I2工具,對公證業務中的民間借貸公證事項和辦件數據等進行分析,建立民間借貸分析研判模型,科學判斷民間借貸違約風險,及時將資金鏈斷裂、地下錢莊、非法集資等隱患向黨委政府和金融機構預警,為全省經濟發展保駕護航。例如,通過民間借貸分析模型,發現南京市某居民,在近5年內向100多人進行過融資,存在非法集資的隱患。對于這種情況,相關單位應及時通報金融部門,加強對其資金賬戶的監管,避免群眾財產損失和發生。
3結語
智能分析技術是集圖像處理、模式識別、計算機視覺技術、大數據分析等為一體的綜合數據分析技術,能夠過濾掉無用的或干擾信息,抽取與分析關鍵有用信息,快速準確地找到關聯關系,以最快和最佳的方式返回分析結果,并發出警報或觸發其他動作。通過在一體化智能平臺中增加智能分析模塊,借助計算機強大的數據處理能力,可以推動實現事前預警、事中處理和事后及時取證的工作目標,有效增強預測、預警、預防能力,為司法行政各項工作提供極大的便利[7]。司法行政的發展與智能技術的發展息息相關,而真正有用的分析技術必須是建立在超大量用戶使用數據的建模分析基礎之上。目前,智能分析技術在司法行政領域的應用還有很大發展空間。下一步,應繼續加強智能分析技術與司法行政的融合,全方位推動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提升,為打造人民滿意的服務型司法行政機關增添新的動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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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讓創業者通過網絡向眾多素未謀面的陌生人爭取資金支持,這種募集資金的方式,就是眼下被熱炒的“眾籌”概念。如今,眾籌已普及到每個創業者的心中,但依然有諸多問題需要面對和解決。
如何將股權眾籌打造成知識密集型行業?平臺如何利用自身專業優勢為投資者盡最大可能消除信息不對稱?面對大量不確定性、高風險性的初創項目,如何做到風險分散并順利退出?近日,《齊魯周刊》特邀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李永健參與本期財經茶座,講述如何通過股權眾籌讓創意項目進入資本市場。
時 間:2015年5月5日
地 點:濟南市省府前街1號
座談人:李永健(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丁愛波(齊魯周刊首席記者)
前端對應高新園區,末端接入區域資本市場
解永敏:眾籌是個舶來品,所體現的金融理念與中國傳統文化是怎樣一種關系?
李永健:在我們中國,眾籌概念由來已久。像過去很多錢莊等,都是由它而來。一直到今天,誰家孩子娶媳婦我們就隨份子,這也是一種眾籌。這種眾籌不是股權眾籌,是潛在的捐贈式眾籌,但真正內容又像債權式眾籌。你拿了人家的錢,明天人家兒子結婚時還得還給人家,所以說它有點像債權式眾籌。在我們中國的傳統文化中,眾籌概念要比西方早,因為我們的文化中有些很樸素的哲理,如眾人拾柴火焰高,這也是眾籌概念的一種體現。
丁愛波:目前看眾籌模式有幾類?
李永健:眾籌模式比較典型的有五類,一是股權眾籌,二是債權眾籌,三是捐贈式眾籌,四是獎勵式眾籌,最后是特殊經營品種的眾籌。股權眾籌是當下最火的眾籌模式,也是我們目前大力推進的。
解永敏:股權眾籌退出渠道有哪些?
李永健:目前看有四個,一是IPO后在二級市場退出,二是被兼并后退出,三是項目人開始就約定了回購條款,四是破產清算。借助齊魯股權交易市場這樣的區域市場,可以拓寬退出渠道,如項目眾籌后在這里進行展示,再進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造后,接下來可以掛牌。掛牌后股權就能實現協議轉讓,一旦實現轉讓退出渠道就靈活了。當然,這是末端退出,但它的前端同樣重要,眾籌需要大量有創意有科技含量的項目。“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目前就是要借助高新園區、孵化器提供大量項目。在市場前端對應高新園區,末端對應區域資本市場,這樣就形成了完整的產業生態鏈條。
眾籌平臺是第三方中介機構,但要有專家團隊對項目進行科學篩選,篩選后通過眾籌平臺在線上和線下向投資者推薦。線上是這個項目的發展前景,線下需要路演,以增強誠信度和投資者的信心、籌資人與投資人的信息匹配。
解永敏:這樣也就保證了項目的透明度,對吧?
李永健:必須要公開透明,使投資者對成功與風險有足夠的估計。為保證項目眾籌的成功,還要建立合格的投資人制度。要給投資者設門檻,沒有門檻不行。盡管眾籌愿景是人人可以成為天使投資人,這只是發展普惠金融的方向,但每個人風險承受能力不同,因此要實行合格投資人制度,把無力承擔風險的人群擋在門外,這一點很重要,而且制度設計必須是領投人和跟投人的聯動機制。領投人有豐富的經驗,可能是業內或投資界有一定聲譽的自然人或機構,跟投人不一定是專業人士,但要有風險承擔能力。領投人隊伍的培育比跟投人重要得多,比較而言跟投人只需要具備一定經濟實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就行。
多層次股權眾籌平臺:
從項目行業到區域架構
解永敏:資本市場是需要分級的,股權眾籌平臺也需要分級嗎?
李永健:我們建設的就是一個多層次股權眾籌平臺。項目上不拘泥于某一個行業,可能是信息業,也可能是通信業,還可能是文化創意業,甚至是新能源產業和先進的制造業,這是一個產業業態多層次的概念。另外,在區域架構上,省里要有股權眾籌平臺,市里、縣里都可以設。為什么搞多層次股權眾籌平臺?就是適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形勢要求。因為我們要打的是一場人民戰爭,不能靠少數人,要延伸到基層,既有各個業務層面的多層次,又有區域架構上的多層次。
解永敏:行業多層次,架構多層次,投資人呢?也需要多層次嗎?
李永健:將來很可能也要劃分,根據籌資人項目籌資額多少,劃分出不同的投資人,適宜在不同層次和相對應的層次進行投資。錢多的可以選擇大一點的項目,錢少的就可投資小項目,因為不光有一個人數限制,還有風險承擔能力的問題,所以說今后投資人也要細分。將來的市場一定是細分的市場,這樣就增加了科學性。
丁愛波:股權眾籌平臺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里,處于怎樣一個位置?
李永健:在多層次市場體系中,一個是場內市場,一個是場外市場,場內市場應該包括滬深交易所市場,是指公開上市的公司。場外市場包括三板市場、區域性市場以及處于最低端的股權眾籌。
丁愛波:股權眾籌它處于最低端?
李永健:是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最底層、最根基部分就是股權眾籌,股權眾籌上一個層次是區域市場,區域市場再上一個層次是三板,場外市場就這么三個層次,再就是場內市場。
解永敏:去年11月19號,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要大力搞股權眾籌融資試點,為什么中央對眾籌如此重視?
李永健:目前看中央拉動經濟有兩大引擎,一是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客觀的說,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是政府應提供的產品,公益性強,經濟效益不高。真正引領經濟發展,有活力有動力的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它能調動起各方面的積極性,能把好點子和處于種子狀態、萌芽狀態的新創意迅速轉化為生產力。股權眾籌就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助推器。此外,股權眾籌還能實現由以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向以資本市場為主導的直接融資的轉變。把一個企業的產業鏈分階段,就看出資本市場在其中的作用。種子期是天使基金、初創期是股權眾籌、成長期是PE基金、成熟期是產業基金,最后對接資本市場上市。從這幾個階段看,從天使基金、股權眾籌、PE基金、產業基金到直接上市都是資本市場。如果企業一開始就對接資本市場,化解金融風險的壓力也就沒那么大了,銀行的風險也同樣降低了,也就由被動轉化為主動,應該說這是一個發展方向。
丁愛波:成功的眾籌項目存在哪些特質?
李永健:股權眾籌成功概率高的,大部分發揮了人際關系,是個熟人經濟。因為大家氣味相投,有共同的志向和愛好,干起來成功的概率也就比較大。我比較贊成會員式股權眾籌模式,特點是成本低,成功率高。
丁愛波:在眾籌項目上,對行業有所引導嗎?
李永健:就眾籌來講,我們的主要方向一個是文化創意產業,一個是信息通信業,再一個是先進制造業,這幾個領域是主要方向。文化創意非常適合眾籌,拿電視劇來講,高滿堂要做一個電視劇,我知道高滿堂農村題材寫得好,就信他的本子,他寫《闖關東》不錯,《老農民》也寫得很好,我就湊上點錢。需要300萬,可能三五十人就湊起來了。成功了大家跟著分,上演的多就分的紅利多。要是砸到手里,那大家幫他一起承擔。再一個,文化創意最需要前期宣傳,眾籌的過程本身也是一種宣傳和推介。
丁愛波:一個眾籌人要在這個平臺上項目,大體進行哪些程序?
李永健:股權眾籌的流程應該有幾步,一要篩選項目,一個眾籌項目提出來后,得經過平臺組織專家進行調查,調查包括評估和對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等。二是有了項目誰來投資,就是找投資人。三是有了一定的投資者意向,就得搞線上線下路演,反復闡述這個項目有什么好處和市場前景怎樣,然后公開向社會。在這樣的過程中,投資者認可了就跟籌資者見面簽訂協議。投資協議簽完后,把錢打到第三方賬戶。籌集的資金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目標,項目就募集成功。這時候再把錢由第三方托管平臺劃轉到項目籌資人賬號上,并簽訂投資人和項目籌資人的合作協議,進行股權認定。一切結束后,項目開始實施,項目實施可由第三方監管機構監督,也可由眾籌平臺監督,以保證項目不虛不假,按計劃實施。
股權眾籌的未來難題:
制度設計、知識產權保護、必要的民間調解組織
解永敏:股權眾籌還存在哪些方面的問題?
李永健:有幾個方面的問題需要注意,首先是我國《證券法》規定特定對象非公開募集資金不能超過200人,超過200人就成了非法集資。目前《證券法》是這樣規定的,但實事求是地講,只要做到風險可控,是為這個項目籌集資金,而不是籌集完資金就“跑路”了,這就應該說是個健康的眾籌項目。如果不超過200人,弄了55個人,籌完錢人就跑了,那算合法嗎?那是非法集資。所以說,要看具體動機和客觀效果。當然,這是制度設計上的問題。再就是通過眾籌運作的一些文化創意項目,有些沒有知識產權保護,在線上只能概要的東西,核心的東西不能,只能讓真正有投資意向的人知道,在小范圍里進行溝通,而不能在網絡上公開。
丁愛波:否則很容易被別人山寨,對吧?
李永健:是的,創意很容易被人竊取,這是一個問題。還有一個問題,為了解決籌集資金不超過200人的問題,有些人讓別人代持,代持人和被代持人之間就形成契約關系,這個契約關系有時缺少法律保護,將來容易產生經濟糾紛。因此,隨著股權眾籌的發展,今后必要的民間調解組織需要建立起來。這個調解的角色,應該由股權眾籌平臺來干,因為股權眾籌平臺本來就是一個中介機構,不能建立資金池,更不能挪用客戶資金,它只是提取籌資人的一塊傭金,這也是支撐它發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