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2 16: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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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重視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
1)盡量采用示范文本。
為了避免合同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減少合同爭議,所以,與工程管理相關的各類合同應盡量采用示范文本。同時,發生合同糾紛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仲裁、裁判等。筆者所參與的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的簽訂歷時半年,雙方將當時所能考慮到的問題均寫入了合同,示范文本上未包含的特殊情況,也均在“補充條款”中注明,不能明示的條款,也有框架式的約定,后續施工管理遇到問題,就有了指導性的方向。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最好從工程招投標階段就參與進來,工程中標后,對前期投標報價和后期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更全面、切實,具有預見性。
2)基本條件不具備的分析與應對。
長期跟蹤的工程項目,因施工單位投入了太多的精力,所以即使業主在基本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倉促招標,施工單位一般也不會就此放棄。這就需要在招投標、合同簽訂、后續管理等階段制訂出完備的應對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首先,工程報價的調整因素要充分考慮,對各種因素都需給出相應“宗旨”,并寫入合同,這樣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千變萬化”都“不離其宗”。其次,合同中對施工基本條件的約定,一定要明示出原則底限,在正常施工受到這些條件影響時,可以立即明確責任人,并要求其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處理。對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圖紙問題,必須在接收圖紙過程中,做好圖紙收發文簽收記錄,對因反復更改、未提前預留預埋、功能應急變化等非正常情況導致的各種返工、維修等,均做好過程資料并要求當事人簽認,或以報告的形式發文至對方。從總承包單位到各專業承包人,過程資料一定要詳細,如:接到變更或維修指令時,原設計圖紙情況如何,原設計圖紙功能布局如何,什么原因導致情況改變,原設計圖紙發放日期、已按原設計圖紙施工至什么程度而又修改了設計等等。否則最后結算時,沒有較詳細的資料,審計單位會認為有些情況是施工單位組織安排不合理,或者施工中漏掉了預埋預留等而產生的,從而引起不必要的結算糾紛,影響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
1.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是綜合性很強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員除了熟悉合同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程序,還應了解不同專業的施工、材料、設備、勞務等知識,這樣才能規范、細化合同管理的各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可操作的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最后,把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管理過程中善加利用。
1)合同交底。
合同簽訂后,總承包單位及各專業承包單位的合同管理人員應組織合同交底,把合同的主要內容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2)責任分解。
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目標,明確其工作范圍、責任和完成時間,分解落實到各職能部門。職能部門再將合同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人,整體配合、協調,共同實施合同。
3)階段工作溝通。
各職能部門工作情況、未來一周工作計劃、生產及技術協調會事宜應及時與合同管理部門溝通,以便合同管理人員篩選、分析、應對合同履約情況,做出正確決策。因為預結算人員對現場合同不熟悉,導致費用索賠項目未能納入當月付款申請的實例,建議合同與預結算劃歸同一部門,便于及時溝通。
4)工程進度款審查批準。
同時建立工程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除工程、技術、質量、安全部門對相關完成情況把關外,也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門從合同角度對進度款進行審核與計劃。
5)輔助管理辦法。
施工總承包單位還需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訂出詳細的總承包管理辦法,以載明在合同中不便明示的現場安全文明、衛生、臨時設施使用、開會制度、競賽規則以及獎罰細則等等。同時通過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三大體系認證,進一步規范總承包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制度越細,執行和管理的操作性就越強。
1.3商定重要事務工作流程并專人負責
針對業主職能安排不實際,辦事效率低的情況,如在合同中無法提前確定具體流程,可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各單位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及人員安排,在例會、報告會上及時提出具體工作流程,形成相應紀要或文件,然后及時發放至各單位,用具體的工作流程對其形成約束。如果程序復雜實在難以精減,總承包單位與各專業承包單位就進行人員優化分工,選出擅長處理各類重要事務的專人負責施工方案審批、現場簽證辦理、工程款報審與跟蹤、索賠等重要事務。采用專人積極主動加“橡皮糖”的工作方式,既能促進各類事務的辦理效率,又能通過這種主動的方式對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產生積極的影響,有利于建立長效溝通交流,便于合同目標順利實現。
1.4增強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團隊協作能力
一個施工總承包的管理模式,各參與方的利益關系既有對立,又有統一。做好總承包模式下的管理必須增強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團隊協作能力。筆者所參與的工程,工程造價以2005定額為計價依據,2005定額與以往定額的主要區別是技術措施費的計算必須依據審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除了要指導施工外,還需為技術措施費的計算提供完備的技術基礎資料。2006年施工時,因為工程部門疏忽,未及時報送安全防護方案,造成2006年的安全防護費用結算無據,出現不必要的結算爭議。2007年施工過程中,因為技術方案簡化,地溝土方在施工方案中沒有體現,最終因為沒有書面依據,只能按定額中規定的放坡與工作面結算地溝土方,因結算依據與實際有差距而造成了部分費用損失。這樣的結果,工程、技術、合同管理部門均有責任。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龍頭,貫穿項目始終,只有做好與工程、技術、質量、安全、采購、后勤保障等職能部門的分工、合作及監督,和諧地進行團隊協作,才能使項目管理機構有機地鏈接在一起,保證三大管理目標不會脫節,從而實現項目管理的最大效益化。
1.5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從工程招投標到工程全部結束,肩負的職責包括:參與市場調查、預測與決策;起草合同文本,指導和審查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和解除;直接參與各類合同的談判簽約;督促檢查合同的履行;對合同文件進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收集合同談判或履行后的信息反饋,為下輪參加競爭提供決策依據。特別是總承包管理涉及專業更多,人際關系處理更繁雜,各種知識涉及面更廣,所以,總承包單位選用的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
1)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作基礎;
2)要有市場意識和較高的業務能力;
3)要掌握較深的法律知識;
4)要有一定的經營管理工作能力;
5)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尚的職業道德。
合同管理人員只有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才能應對合同管理中的各項事務,及時處理變更、索賠、停工損失等細致繁雜的工作,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合法程序,有理、有據、有節地簽認各種經濟資料。如:筆者參與的工程中,橡膠地板供貨商在合同簽訂時,對其所供的進口商品未考慮匯率對價格的影響,從而與業主簽訂了固定單價合同。而2008年,各種建筑材料價格異常波動,其他供貨商相繼依據合同進行了價格調整,而橡膠地板供貨商在2008年供貨數量最大,但至今追加貨款無望。在此案例中,合同管理人員如果具備一定的金融、關稅知識,這筆損失可以避免。
1.6項目經理參與合同全過程的動態管理
1)參與工程變更與索賠。
工程項目實踐中工程變更比較頻繁,尤其是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而工程變更是導致索賠糾紛的主要因素,當前建設領域還未完全依靠合同來規范當事人的交易行為,行政手段還占據著一定的市場,施工過程中的許多正當索賠往往是業主領導說了算,有些業主領導在不了解詳情的情況下看到索賠文件會推諉,許多正當的索賠就會經歷很長時間,甚至不予解決。所以,這就要求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也參與到合同管理中來,以其行政級別的方便,與業主單位的領導進行及時溝通。同時,項目管理層日常工作中,對業主的要求要做出積極地反應,以加強雙方的誠信與信任。上下通力,相信許多棘手問題都會容易解決。項目經理是項目合同完全履行的第一責任人,也是施工單位的領頭人,有了項目經理的參與,項目合同管理就能按照分級管理制度,層層突破,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和經濟效益。
2)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
項目經理還要組織項目管理人員認真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總承包合同管理內容豐富,認真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能夠總結和歸納建設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以便隨時調整各種問題和風險的應對策略,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和教訓,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
2結語
【關鍵詞】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解決措施
中圖分類號:F54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最近幾年,我國鐵路建設的規模空間擴大,從此也給總承包單位帶來了新的挑戰,同時也給承包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施加了很大壓力。所有的合同管理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則,確保合同管理所采取的原則都合法化,科學化,合理化,效益最大化。所謂的施工總承包指的是建筑單位將所有施工任務發包給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總承包單位。
一、鐵路工程總承包模式的定義
我國實行工程總承包模式的時間較晚,建設部的文件指出:工程總承包就是一種組織模式,其以投標或議標為主要形式,受業主委托,以合同規定為依據,對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所有施工過程進行承包,并負全部責任。我國鐵路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鐵道部在2006年頒布了《鐵路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其對工程總承包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并規定工程總承包采用總價下的節點計價方式。因此,工程總承包模式包含了設計施工圖的設計、物資采購、整體施工過程,雖然有效的減輕了建設單位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但同時也增加了承包風險和管理工作內容。與此同時,鐵路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變化也很大,所以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必要的分析與研究,從而可以更加明確工程建設中各單位的責任,對合同風險也能起到分擔作用,確保建設項目的順利完成。
二、施工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首先、在施工總承包合同確立簽訂后,施工方所承擔的風險相對于其他參建方的風險要大。其次、合同對于各方參與者如發包人、承包人在對合同事務的處理能力上要求較高。第三、在明確了承包人承擔風險范圍時,工程變更的等級如果沒有達到I類,那么其風險報酬可以通過風險包干費體現出來,并不會另行計量。第四、業主可以對投資進行更方便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業主的工作量,但同時也有對施工方在各個層面的管理水平及技術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五、履行合同時,采取獨立計量方式,通常只與工程量清單密切相連。此外,由于合同價款的固定性,因此只要變更未達到I類,就合同價款就是結算價格。
三、施工總承包合同下施工方合同管理的特點
目前,鐵路建設項目都存在單個標段管段長、技術含量高、合同管理復雜的特點,因此鐵路工程施工方合同管理也具有鮮明的特點,其表現如下:
第一、合同管理的連續性不間斷性。由于鐵路工程的施工時間長,整體施工方合同都是連續不斷的,一直到合同終止。第二、施工方的合同管理存在動態性。鐵路工程建設的規模大,過程復雜,對工程影響的因素也極其復雜,因此就使得合同可能隨時發生變化。施工方的合同管理也就會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而做出相應的調整,不能一成不變。第三、施工方的合同管理通常都比較復雜。項目繁多,合同的文件、條款都非常多,履行過程也很復雜,管理任務繁瑣。第四、不確定性。鐵路工程建設所涉及的方面多,工期也較長,因此受其影響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風險。第五、涉及面廣闊。
四、鐵路施工總承包合同存在的潛在風險及預防措施
(一)鐵路施工總承包合同存在的潛在風險
總承包合同的作用是約束業主和總承包商之間責任、權利及義務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工程項目目標的實現受其直接影響。但是由于鐵路建設項目的規模大、工期長、受自然環境的影響較大等特點,對于施工企業而言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潛在性風險。主要表現以下幾點:1)法律法規變化風險。由于鐵路工程項目的地域跨度較大,時常會出現設計階段同履行合同階段之間出現法律條文不符的情況,特別是計價體系的變化,合同中也不會做出明確的展示,這種風險的發生幾率較大。2)設計深度變化的風險。鐵路工程項目經常會發生設計階段的設計深度與實際施工不符的現象,特別是地質變化引起的差異,一般情況下這種增加的費用得不到相應的調整。3)同時還存在價格因素變化風險,工程量變化風險,計價方式的審計風險等等諸多潛在風險,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
(二)施工方控制潛在風險的措施及加強合同管理的方法
首先、對潛在風險的防范主要從三面著手,即:加強投標前的風險預估、多與業主進行溝通,避免不必要的風險發生、加強對合同風險的控制力度。在合同簽訂前或者簽訂的初期組織一個相對專業的團隊對合同的不利因素及風險進行預估;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必須充分與業主方進行溝通,通過據理據實的溝通得到業主的充分理解,從而平衡雙方的責任與權力,合理的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規避;工作人員要樹立風險管理意識,做好風險管理的預案、理解、剖析等,利用合法合規的條款辦理索賠事宜等,將風險降到最低;必須要不斷的提高企業素質、增強管理能力;提倡全程的合同管理,強化全員配合,做好驗證資料避免經濟損失。其次、加強合同管理的有效方案。主要從兩個方面抓起,勞務分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的合同管理對企業的經營作用尤為重要:1)完善管理制度;2)加強監督;3)嚴格執行合同范本內容;4)審批要嚴格。專業分包合同的管理有:健全管理體系;嚴格按照合同執行;加強合同風險的超前管理。
【結束語】
綜合以上敘述可知,鐵路工程施工合同與其他常見的合同形式不同,存在很大的風險,因此就必須對合同的特點、風險進行深入的分析,通過加強法制觀念,減少履行合同中發生的法律糾紛,從而有利于工程的順利完成,同時有利于工程質量的提高,增強企業競爭力。
【參考文獻】
[1]李月英. 鐵路工程施工聯合體總承包項目的合同管理[J]. 鐵路工程造價管理,2007,02:54-56.
【關鍵詞】總承包;合同管理;發包商;結算;變更;解決措施
1、前言
總承包模式因能提供社會化、專業化和商品化的服務,比傳統模式具有更多優勢,既合理利用了社會資源又引入了市場競爭機制,又保證了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建設目標的實現。因此,這一模式在得到了廣泛采用。而總承包項目合同是建設工程活動中各方權利和義務的憑證,所以合同的管理一定程度上關系到總承包施工企業的利益。然而,目前我國建設市場還有待完善,建設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存在著不少問題,因此,加強和提高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
2、總承包合同與合同管理體系
2.1 總承包施工合同的主要構成
總承包合同主要由承包范圍、工期、質量、安全文明、工程經濟及爭議及訴訟等幾大要素組成,各大要素又由若干小要素構成,具體見圖1。
2.2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體系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需要整個項目團體的無縫隙協作,項目部各職能部門形成以合同履約為中心的管理體系,各部門職能人員應對涉及合同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進行學習,深入了解與熟悉合同內容。各職能部門緊密合作,相互之間及時溝通反饋,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的合同管理體系,如圖2所示。
3、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3.1 承包范圍約定的問題
通常,對總承包商承包范圍的描述為:“依據招標文件、施工圖紙與工程規范所示,總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紅線范圍內房屋、室外總體等的建筑安裝及各類附屬工程,界面劃分詳見招標文件。”
本文認為,上述描述比較空泛,因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外力作用,如業主指定專業承包商的參與,致使總承包商施工范圍與專業承包商施工范圍產生部分重疊,那么這部分工作由哪一方實施就難以界定,因為在實際施工中,業主在協調時往往較強勢的偏向于專業承包商。
3.2 工期及分包管理等問題
(1)關于工期期限約定的問題
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工期指從業主批準開工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成日期止。我國目前實行的是項目竣工備案驗收制,總承包工程完成竣工驗收至項目完成備案驗收之間的時間少則一個月,多則三個月,這個時間差在合同中并沒有明確約定是否納入總承包商工期內。
項目竣工備案驗收工作的實施主體是業主,總承包商僅僅是配合業主完成項目竣工備案驗收(如及時提供應由總承包商完成并提交的相應資料等),若這個時間差在合同中不能夠明確責任歸屬,最終被業主納入總承包商工期延期而進行處罰,或以此來平衡總承包商提出的他項索賠,那么對總承包商來講將是極為不利的。因此,總承包商需要在合同簽約過程中與業主進行溝通協商并在合同中明確工期期限。
(2)工程中使用新技術、新工藝產生的問題
在目前的項目施工中,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以及總承包商項目管理能力的不斷提升,工期往往可以提前。但現實情況卻是業主并不一定需要總承包商提前竣工(業主在后續施工過程中提出的除外),而且采用新工藝往往帶來成本增加,可能引發索賠甚至產生糾紛。
(3)專業分包商的約束問題
我國的施工總承包制度規定,除了設備供應之外的所有圖紙所示內容均應由總承包商承擔施工。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業主或多或少會參與一些專業分包商的選擇或指定某些專業分包商,造成總承包商整體施工計劃在實施過程中產生一些偏差。如業主決定對某專業工程進行指定分包,但在具體實施時,由于招標工作的延誤而使專業分包商的實際進場施工時間超出總承包商整體施工計劃擬定的進場施工時間,使計劃銜接不暢。而專業承包商與總承包商的體制不盡不同,往往也會給總承包商的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增加一些不可預見的風險。
而且,雖然專業分包工程合同的主體關系是總承包商和專業分包商,專業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流程是:業主總承包商專業分包商,但現實情況并非如此。某些專業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并不能由總承包商來實行,而是由業主直接支付,使總承包商對分包商的管理強制性不足。
3.3 工程經濟
(1)工程造價與結算
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僅作為項目成本控制及支付工程款的一個指標,最終的工程造價應由具備審價資格的專業咨詢公司,根據總承包商提交的經業主確認的竣工結算資料進行的綜合性審計結果為準。
通常,施工合同中并不會明確規定工程竣工結算工作的具體完成時間,但合同中常會體現以下條款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后付至合同總價的70%(一般項目在工程竣工后的付款比例不會高于合同總價的80%,且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及材料單價調整等產生的費用亦不會計入),工程審價后完成工程結算造價的95%。如若沒有一個完成竣工結算的時間限制,那么這25%~15%的費用就需要總承包商長期墊付,這對總承包商來講是不利的。
(2)變更與簽證
通常,施工總承包合同中,對于變更、簽證、暫定項目的費用計算均會體現以下約定: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內有相同報價的按合同工程量清單報價執行;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內有相似報價的參照合同工程量清單報價執行;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內沒有相同或相似報價的另行計價。
由于工程施工生產是一個動態的并持續較長時期的過程,在生產活動中各類要素均在不斷變化,如:人工費用的增長、材料價格的變化等。如果單一的執行合同約定,則對總承包商來講并不是完全公正公平的,此類情況若集中在生產活動末期則更為突出。
(3)工程款
工程款一般采取預付款支付、中期進度款支付和竣工結算支付的模式實施,其支付依據均為工程量清單計價約定的合同總價。
常規情況下,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及材料單價調整等產生的費用比例約為合同造價的5%~10%左右,甚至達到15%左右。
4、解決措施
4.1 對承包范圍約定的建議
為避免施工時對承包范圍界定不清,總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自我保護:
(1)在招標階段,指出招標文件中描述不清、概念模糊的部分,并要求招標單位書面回復確認;
(2)在合同簽約過程中,對可能出現爭議的部分與業主協商并予以明確,具體可體現在各分部工程中;
(3)在實施過程中,當發生實際情況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出現爭議但合同未有明確約定時,應尋求合同中對總承包商有利的論據,據理力爭,維護自己的權益。
4.2 工期、質量及安全文明問題的建議
(1)對工期延遲的處理
當發生工期滯后時,應及時分析原因并明確責任歸屬,若非總承包商原因而產生的工期延誤,總承包商應及時將該等事件書面報告遞交業主,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的工期順延手續。
(2)工程中使用新技術、新工藝的建議
在合同簽約或實施期間,總承包商提出擬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與業主商榷確認后在合同中約定發生該等事件的獎懲措施。
(3)對專業分包商的合同約束
總承包商在與業主進行合同簽約時或業主進行專業分包工程招標時,應請業主在合同中或專業分包招標文件中明確以下對專業分包商的約束條款,使總承包商的利益得到保障。
1)分包商將按總承包合同約定完成分包工程,并在各方面滿足總承包商和業主代表的合理要求,且遵守總承包商所有合理的指示和要求;
2)分包商服從、履行和遵守總承包商在總承包合同內所必須服從、履行和遵守的一切合同條款,只要此等條款是與分包工程或其他部分有關和適用的;
3)對于總承包商在總承包合同中為保障業主免于承擔而應負的責任,分包商亦同樣負責保障總承包商免于承擔該等責任;
4)分包商保障總承包商免于承擔分包商及其雇員或人的任何疏忽、遺漏或失職而引起的索賠要求,并賠償總承包商因分包商或上述人士誤用任何腳手架、設備或其他施工機械所造成的損失。分包商為上述索賠要求購買保險,并在業主代表或總承包商要求時出示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5)分包商在指定期限內或分段期限內完成合同工作;分包商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或經業主代表書面同意而由總承包商給予的延長期限內完成分包工程(如果分包合同是分段竣工時)或其中的分段工程,而業主代表書面向總承包商證明上述工程理應如期竣工,則分包商支付給總承包商一筆賠償金額。該等金額按總承包商因分包商未能如前述完成工作對總承包商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
6)在總承包合同下總承包商的雇傭終止時,分包商分包合同下的指定分包商的雇傭亦隨即終止。
7)若專業分包商的工程款由業主直接支付,則總承包商在專業分包商提起工程款支付申請時,對專業分包商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等進行綜合評價并簽署工程款支付意見,業主應根據總承包商的簽署意見來支付,以加強總承包商對專業分包商的管理控制力度。
4.3 工程經濟問題的解決措施
(1)工程造價與結算
在合同簽約過程中,總承包商應提出規避此類風險的對應措施,以避免工程造價與結算中出現問題。可在合同中約定竣工結算工作完成的一個區域時間,譬如:在總承包商提交給業主完整有效的工程結算資料起6個月內完成工程結算工作,最長不超過12個月(具體的區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此外,竣工結算資料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提交送達給業主,同時結算資料必須保證其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業主藉此拖延結算時間,總承包商對此要引起重視。
(2)工程變更
在合同簽約時,總承包商應提出合情合理的建議或措施與業主進行商榷,譬如當變更或簽證發生的時間與工程投標時間有較長時間差距,且市場變化幅度較大時,應允許發生的變更或簽證按照該等事件發生所在時間內的市場價格來計算。
(3)工程款
在合同簽約時,總承包商應提出建議或措施與業主進行商榷:
1)中期進度款支付應將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及材料單價調整產生的費用計入付款總價,即中期付款=(中期合同工程量清單完成價+設計變更+經濟簽證+材料單價調整)*支付比例;
2)在竣工結算審計未完成的情況下,其竣工付款參照中期進度款支付方式執行;
3)在竣工結算審計周期較長的情況下,應約定在一段時間內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
5、結束語
總而言之,建設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須融入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必須對整個項目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針對當前存在的一些不足,總承包施工企業應高度重視,認真分析原因所在,進而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這樣才能取得更大的效益。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在我國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不僅有越來越多的工程被建立,而在建筑面積上也在不斷地擴大。為了工程可以保質保量的被完成,會進行多個施工單位帶來的交叉作業,就出現了承包管理。所謂的總承包單位,就是在目前我國社會經濟下可以自主經營、自主發展、自負盈虧的境內及實體。對工程的技術、質量、計劃要進行多方位的管理,在這些過程中,要與合作伙伴和承包人進行多個合同的簽署。所以,將合同進行嚴格的管理是至關重要的。
一、施工總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一般的工程施工中,總承包模式中的合同管理都會有計劃控制與進度、計量支付、工程的變更以及延期索賠等幾個方面。要圍繞這幾個部分的需要,總承包與監理工程師在設計工作程序與細則時應該按照項目的特點進行制定,將合同的管理工作盡可能的程序化與規范化,讓合同管理中的爭端降到最低,處理合通問題的速度加快,也能讓工程的進度得到保證。
1.1對于計量支付的管理
1.1.1關于計量支付的方法和原則
第一,在計量和支付方面必須要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實行;第二,要對工程置清單里的各支付項目里所有的工作內容進行了解。如果工程量清單里沒有的支付項目被當成包含在與其相鄰的項目中,不需要單獨計量;第三,在計量中,必須是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和公開檢驗合格后的工程才能被記錄;第四,對變更的管理要進行加強,將工程的變更程序進行完善的制定;第五,要對計量支付建立相對健全的臺賬,來防止漏計和重計。
1.1.2在計量支付中的程序
在進行總承包的管理模式時,要對兩個階段的計量支付管理方法進行嚴格實施:第一,承包人可根據監理完成簽認的間質量檢驗單填對“工程中間計量單”進行填寫,給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提出申請計量,然后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就會對分包人申請計量的項目開始檢查,其中所包含的內容有各種記錄、圖紙查閱、實地調查以及原始憑證的調查。對于承包人,將提供相關資料來對申請計量的項目情況(質量和數量)進行情況證明;第二,承包人要按照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所簽認的工程計量單以及中間檢驗單,按規定進行月進度支付報表的編制,在經過駐地監理的簽認審查后再把項目報給總承包項目部進行審核與匯總。第三,總承包要把所有匯總的月支付報表和所有的原始資料送到業主與監理處審查,監理進行支付證書的簽發,最后業主要在合同的規定時限內給予總承包人進行付款;第四,總承包也要按照被批復的月支付證書來對承包人的支付證書進行編制,也要在合同的規定時限內給予承包人進行付款;第五,計量的支付臺賬。總承包人和承包人應該將計算機的計量支付進行數據庫建立,以便對計量進行管理,來防止漏計和重計的情況發生。
1.2對工程變更的處理原則
在工程的變更中,應該把優化設計、對原設計的使用要求不予降低、對工程成本盡量降低作為基本原則。在變更工程中主要是工程數量增減、新增工程項目以及結構尺寸改變等等。
1.3對管理程序的變更
1.3.1應由總承包或者承包人對變更提出申請,總承包人或者承包人應該在調查現場之后對變更方案進行提出,業主和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考察然后確立方案,最后監理工程師按照審查后的工程數量,再對工程變更令進行下達;
1.3.2應由監理或者業主提出變更要求,再由監理對變更通知進行下發,要附帶變更工程設計圖。然后,承包人再按照設計圖進行施工,將現場復稠計算的工程數量上交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后,按照權限對工程變更令進行下達。
1.4對計劃進度的管理
在工程中,工程進度是其三大目標之一。總承包人要對計劃進度進行兩個方面的控制:對常保人工程計劃進行審查和落實與監督進度計劃執行情況。
1.4.1對施工計劃進行審查批復
要考慮對施工進度的審查:工期時間安排是否合理、在動員階段施工準備方面是否可靠、施工能力和計劃目標能否相適應。再詳細具體的對調整過程、備種計劃上報時間以及編制辦法進行安排,給工程提供一個有計劃、有組織的保障。
1.4.2對工程進度進行有計劃的管理
第一,要對進度控制人員進行落實,任命專人負責,再對任務進行具體細化,明確責任,對工程的進度進行隨時的了解;第二,對進度協調組織進行建立,其中要包括業主、總承包人、監理、承包人以及當地政府的代表,將施工的協調工作做好;第三,設立明確的獎懲措施。
1.4.3對延期索賠的處理
在處理延期索賠的這件事情上,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在處理延期索賠的事件出現后,應該對現場進行及時的調查,將事件的發生原因做詳細的了解,對事件性質定性后,再進行風險的歸屬;第二,在事件發生時,要和關各方積極協調配合,對引起理延期索賠的原因進行解決,將損失降到最低;第三,事件發生過程中,要對承包人對細節的記錄進行監督,再由駐地工程師進行簽認;第四,要按照合同上的有關規定進行索賠,積極的和業主、監理進行溝通協商,最終達成一致的意見。
二、在總承包模式的管理下的合同風險
在程總承包管理模式中,合同風險包括:施工風險、設計風險、物價風險、意外風險以及工程變更等。
2.1施工的風險。
建筑的施工過程中,基礎工程和軟基處理都是對于投資突破來說的主要項目;如果實際的地形和設計不符,就會造成樁基的變化、軟基處理上設計的厚度與范圍不能被滿足等情況發生,這些問題即使是很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一定料到的。
2.2設計風險。
在設計風險中包括的的內容有很多,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重大變更允許與總價調整之外,在設計文件上的錯漏、設計不周與失誤都要又總承包單位進行負責,其中設計和施工的年限差距以及設計單位資質信譽都是設計風險的主要因素。
2.3物價風險。
為保證施工的質量,業主要向總承包人與承包人提供組要的材料。比如,水泥、瀝青、鋼筋等,這時物價的不確定上漲因素就會出現,不過早我國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下,此類情況越來越少。
2.4工程的而變更。
在地方遠期的發展要求上看,地方政府會積極的對新增工程項目進行引進,或者對單項工程標準進行提高,這方面的增加費用就要根據合同上的約定分別給予承擔。在施工的總承包模式中,合同文件就是處理問題的基本準則,對于合同中的規范性必須要進行規范;如果發生事故,一定要注意以事實與依據為主,調查之后進行及時解決;總承包也要經常與各個方面進行溝通,保證工程順利的進行。
總結:
綜上所述,在工程的施工中對總承包管理進行利用就是為了能夠讓工程可以更快、更安全的進行,來滿足現在建筑工程的需求。所以,總承包管理制度也是未來建筑行業的一大發展趨勢。在實行總承包模式的同時,也要結合建筑工程,不斷地對合同管理進行總結和探究,提出新的創新模式適應建筑行業為的現代化發展,也為建筑行業的發展帶來一些新鮮的血液。
參考文獻:
[1]文良.施工方總承包模式合同管理方式分析[J].山東交通科技,2013(3):87-88
[2]郭新生.馮鷹.淺談施工企業對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J].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學報,2013(3):8-9.
關鍵詞:工程項目;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設水平不斷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項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斷發展與創新,有關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設中所占據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總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對于提高工程項目建設水平而言有重要意義與價值。
1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總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業以書面方式對自身為當事人所展開的一系列工程建設與施工行為進行管理的約束與控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等多個方面。工程管理人員應當以總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為依據,對工程建設中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行為進行全面監督與審查,把握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具體細節,促進工程建設整體穩定性的提升[1]。總承包合同管理應當具有全過程性、系統性以及動態性的特點,重視合同自簽訂至失效期間各個階段的管理,深入現場調查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人在合同執行期間的實際情況,把握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階段性發展動態,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調查時間,避免在履行總承包合同過程中導致工程建設出現一系列質量事故或安全隱患。
2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在當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實踐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響了總承包合同管理目標的實現。首先,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變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隨著工程招標設計以及施工圖紙設計等工作的深入開展,工程建設設計方案更為細化與具體,在此過程中可能會產生下一系列的變更事項。但變更管理若不及時跟上,可能會導致工程建設設計方案的更改缺乏監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設計的整體質量,甚至存在誘發投資風險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學性。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相關條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錯漏可能在后期誘發工程糾紛或其他風險事件,對合同約束與管理工作的開展產生不良影響。除此以外,總承包合同的職責效用也難以得到履行,合同雙方可能產生大量的糾紛與矛盾。最后,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錯漏。在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分包過程中,各方責任人多關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視對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這一背景下,施工方執行項目建設任務過程中常因業主方原因導致總承包工程工期延誤或費用增加,導致工程建設存在巨大的資金風險。
3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關鍵策略
3.1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必須通過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證體系確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開展,進而使工程項目建設中相關合同事件有所約束與控制,促進總承包合同建設目標的實現。在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過程中,應著重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項目部工作人員應當負責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的具體執行工作項目部包括項目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及班組成員等均應當對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認真學習,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內容與目標。項目經理應負責向工程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釋合同主要內容并說明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在此基礎之上,各部門負責人應面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標管理機制,確保管理人員熟悉總承包合同相關內容、管理程序,了解總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應履行的合同責任、法律責任及工程范圍。項目部上下應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展開施工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執行中存在的誤差。2)規范總承包合同管理程序總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務,必須對各方關系進行認真協調,提高合同實施的程序化及規范化水平,并引入質量保證工作體系促進合同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這樣一則可以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踐中引入協調會制度,二則可針對合同執行中的經常性事務制定規范化工作程序,為合同管理人員的各項操作提供可靠依據[2]。3)建立報告行文工作制度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施過程中,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包括總承包商、業主方、與分包商及監理方)的溝通交流均應當有書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實際需求。在報告行文中,應納入包括工程量定期報告、工程環境變化、工程地質條件及其他特殊情況等內容,并由業主方以及監理方負責人簽字復核。各方在工程合同執行中的所有協商與意見均應有書面文件作為工作依據。
3.2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在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必須通過對工程目標的嚴格管理以及合同實施期間的動態監督跟蹤,促進承包合同中相關條款的有效落實。1)加強對工程實施的跟蹤與監督在總承包合同實施期間,相關條款的執行會受到大量因素的影響,合同實施情況與預期目標間容易產生偏差。為避免該問題影響合同管理質量,應加強對總承包合同執行期間的全過程監督控制,及時發現偏差原因,并對合同實施進行適當調整,以采購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為重點。對合同相關內容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及時完善反饋信息,以保證合同實施達到理想效果[3]。2)加強對工程目標的管理總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該目標經層層分解后落實至各個分包商,并構成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總體目標經分解后的實現情況將直接關系到總承包合同執行目標的實現。因此,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關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變得尤為重要。
3.3強化合同變更管理
總承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受大量因素影響頻繁發生變更,這正是工程建設合同的最主要特點之一。合同變更是工程建設中現場索賠的重要依據之一,各方責任人必須針對合同變更進行全面及時的處理,變更內容應當立即在工程實施中體現出來。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說,一方面需要參考工程建設合同條件的變化,及時向業主方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工程建設中的損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據分包合同中的條款約定,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訴求進行分析,針對分包商自身因素導致工期延誤或質量缺陷的事件,應當積極展開反索賠。
4結語
總承包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建設期間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在工程建設施工期間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能夠確保項目建設任務的動態實施,同時使工程總承包合同雙方在合同職責履行過程中具備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設期間總承包合同雙方出現糾紛或矛盾,促進工程建設目標的圓滿實現。
參考文獻:
[1]鮑玉婷,劉賢才.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EPC總承包合同管理[J].水利水電技術,201647(8):85-88.
[2]張克忠.淺談水利水電工程EPC總承包模式下的總承包合同管理[J].甘肅農業,2016,(18):50-51.
關鍵詞:總承包管理模式、港式總承包管理模式(港式合同模式)、港式合同項目監理
一、前言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建設項目的規模越來越大,內容越來越復雜,對項目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我國傳統的工程承、發包的模式,由于管理形式的局限性,具有建設周期長,管理效率低,投資效益差的特點。目前,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在國際上得到普遍采用,傳統模式難以應對全球化的挑戰,在適應國內市場方面也日益顯露出局限性。
自1984年我國在國際招標項目中采用總承包管理模式以來,國家在推行項目總承包管理方面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和嘗試。但是,我國總承包管理的市場至今還未得到很好的發育,實行總承包管理還存在的諸多矛盾和問題。
筆者近年來,先后參加了廣州XX中心、廣州XXX廣場等兩個實行港式合同項目的監理工作,深感其與傳統模式的巨大差異,需要面對矛盾和問題不少。以下筆者通過介紹港式合同項目的運作和監理中遇到的問題,對我國推行總承包管理的現狀提出一點看法和建議。
二、總承包管理模式
項目的總承包管理是指業主在選定承包商時,將項目各階段的全部或部分完整的階段的工作內容交由一個承包商負責的項目發包模式。在此過程中業主可以聘請設計顧問、工程管理(監理)顧問、造價咨詢顧問對承包商的工作進行監督。總承包管理模式有:全過程總承包管理模式----設計、策劃、建造模式(EPC)、交鑰匙模式(TurnKey)等;或部分階段總承包管理模式----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D-B)、設計-采購模式(E-P)、采購-施工模式(P-C)等。
三、港式合同模式
針對我國建筑行業的現狀,進入內地的香港開發商一般不采用EPC、TurnKey等全過程總承包模式,較多采用的是設計-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D-B)。開發商對總承包商資質要求較高,一般是國家級或地方有特級施工資質的施工企業。
四、實行港式合同模式項目的特點
港式合同模式不是完整意義上的總承包管理模式,而是帶有明顯的中國特色。開發商一般會聘用香港的建筑師事務所、顧問公司、造價咨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策劃、方案設計和投資管理,再因應國內的實際由建筑師事務所聯合國內的設計單位完成基礎設計和部分施工圖設計(一般是土建設計),深化設計工作則交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過程則建立業主工程部,聘用國內的監理公司負責質量、安全、信息、資料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聘用香港的造價咨詢單位(估算師)進行投資控制。
五、港式合同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一)在現行的施工圖審查制度下,如何確保總承包單位的深化設計圖紙的合法性。
現行的國內規范已認可深化設計的存在,然而,由于發包方提供的合約圖紙,是基礎設計圖紙,低于我國初步設計的深度,須經深化設計后才能按圖施工。深化設計引致設計變更量就非常大,很多圖紙可能需要重新出圖。這樣,深化設計的合法性就受到了質疑。
(二)深化設計需要經過的審批環節多,流程長,往往滯后于施工需要。
由于總承包單位只是負責深化設計,未能負起施工圖設計責任。深化設計須經建筑師、顧問公司、設計單位審批,重大變更(對消防圖紙而言是所有變更)須重新報送有施工圖審查部門審查后才能施工。深化設計流程非常漫長,容易出現深化圖紙的提供遠遠落后于施工進度的情況,影響了按圖施工原則的實施。
(三)施工圖紙與合同文件的要求容易出現矛盾。
港式合同的技術規范內容羅列繁雜,國際、國外規范的居多,針對性不強。所選用的標準、規范又往往與國內規范存在差異,要達到施工圖紙與合同規范的要求相一致不容易。按合同解釋順序,技術規范優先于施工圖紙,因此監理的質量控制必須作變通處理。
(四)參建各單位的職責界面不容易分清。
例如,現場簽證該由監理工程師還是由估算師負責,合同中往往沒有界定,令到工程的簽證工作容易被擱置。又如,按國外做法,業主往往認為圖紙經總承包單位深化、建筑師同意后,即可按圖施工,認為總包單位就應對圖紙的合法性負全責。從而忽略了設計單位對施工圖變更應負的責任,甚至忽略了業主應對變更圖紙向施工圖審查部門重新報審的責任。
(五)對監理的工作內容,業主往往不能完整地理解。
業主通常會沿用香港的習慣做法,而忽略了監理公司的職責范圍。比如容易出現:要求監理單位提出的有關設計變更方案的建議(按國內體制應由設計單位負責);或將建筑師、機電顧問對質量問題的意見當作最終要求,忽略了質量控制屬于監理單位的職責等。
六、港式合同下的監理工作面臨的問題
由第四、五點的介紹可以看到,港式合同下的監理工作面臨多方面的挑戰。
(一)必須想方設法,樹立監理單位的權威。
由于業主聘請了建筑師、機電顧問、估算師等與監理職責重疊的咨詢單位,又設立了業主方負責現場管理的工程部,監理的職權范圍受到削弱。施工單位就會看重業主、建筑師、機電顧問、估算師等的作用,而輕視監理單位的存在。監理單位要樹立權威,就必須拿出真本領,利用對國內法律法規熟悉的優勢,取得業主和三師的信任。
(二)須對圖紙的合法性保持足夠的警覺,堅持按圖施工的原則。
由于合同的技術規范制定在前,深化設計圖紙產生在后。所以必須讓業主明白和同意,深化設計圖紙的產生應視為合同圖紙的技術變更(不牽涉到造價變動),設計單位負有相應的設計審核責任。只有圖紙合法了,施工單位才可以按圖施工,監理單位才可以按圖驗收。
(三)質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面臨的問題。
在港式合同下,質量和安全監理工作,是業主對監理工作關注的焦點。注重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過程控制,工作要做深做細,充分體現監理工作的成效。當工程出現質量和安全問題時,應和業主其它單位及時溝通,避免出現因各單位看法不一,而造成監理指令不能有效執行情況發生。
(四)合理合法地開展監理工作。
在深化設計圖紙出圖的滯后情況下,我們必須表明深化設計圖紙必須由業主、設計單位確認后才能施工。在無正式圖紙時,工程不予驗收。這往往不能得到業主的諒解,需要向業主做耐心的解釋工作。
(五)如何按國家規范要求進行工程資料整理,順利實現竣工驗收。
當合同技術規范與現行國家規范相沖突時,必須首先滿足國家現行規范的要求,并按國內規范驗收。必須使業主明白,按國家規范驗收,對資料整理和竣工驗收備案的重要性。
(六)監理人員必須樹立強烈的服務意識。
由于港式合同的特殊性,監理人員要充分了解業主和項目的特點,想業主所想和未所想,及時提醒業主怎樣才符合國內現行的制度、法律、法規和程序的要求,令工程少走彎路。
總之,要做好港式合同下的監理工作,不能脫離現階段的實際。至于,港式合同模式下為什么會出現這么多的問題,這與現階段我國實行總承包管理的環境有關。
七、推行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的看法和建議
(一)我國推行總承包管理存在現實的需求。
與傳統模式相比,總承包管理模式具有更多的優勢。它引入了投資風險約束機制,分散了項目法人的風險。它克服了設計、采購、施工等階段相互脫節的矛盾,項目各環節可以有機地組織在一起,有利于實現全項目的統籌安排,有利于總承包企業項目管理技術的積累,有利于提高項目的投資效益。
(二)現階段推行總承包管理存在較多的不適應,有水土不服現象:
1、總承包企業的資質管理體制還有待深化完善,必須打破行業條塊分割的現狀。受長期計劃經濟的影響,企業、部門、地區形成了三重割據局面,短期內很難形成專業協作下總承包管理的市場準入機制。據統計,35種新資質類別中就有23種是按部門劃分的,這種的市場準入機制,造成了建設市場行業的分割局面,先進的項目管理模式就不容易順利引入。
2、必須加強項目總承包管理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消除業內對總承包管理認識上誤區。許多業內人士對總承包管理的概念模糊不清。有人甚至認為,總承包管理就是施工費再加額外的管理費,是加大了管理費的皮包式的承包方式。“小業主、大監理、總承包”理念,未得到透徹理解。
【關鍵詞】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abs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one of the contrac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erformance, alteration or termination of planning and control on the process.
【key words】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的重要內容之一。施工合同管理是對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進行籌劃和控制的過程。其主要內容有:根據項目特點和要求確定施工承發包模式和合同結構、選擇合同文本、確定合同計價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索賠與反索賠等。
1. 施工承發包模式的選擇
1.1平行承發包
1.1.1含義。平行承發包又稱分別承發包,是指發包方根據建設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項目的進展情況和控制目標和要求等因素,將建設工程項目按一定的原則分解,將其施工任務分別發包給不同的施工單位,各個施工單位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發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圖設計完成——施工招投標——施工——完工驗收。一般情況下,發包人在選擇施工承包單位時通常根據施工圖設計進行施工招標,即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每個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實行總價合同。
1.1.3平行承發包的合同管理
(1)業主要負責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標、合同談判、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
(2)業主要負責對多個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蹤管理,工作量較大。
1.2施工總承包
1.2.1含義。施工總承包是指發包人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或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或施工合作體,施工總承包單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務。當然,經發包人同意,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他符合資質要求的分包人。
1.2.2合同管理。業主只需要進行一次招標,與一個施工總承包單位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減少,對業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實踐中,業主為了早日開工,在未完成施工圖設計的情況下就進行招標選擇施工總承包單位,采用所謂的“費率招標”,實際上是開工合同,對業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資管制不利。
1.3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1.3.1含義。業主與某個具有豐富經驗的單位或者由多個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或合作體簽訂施工總承包管理協議,由其負責整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一般施工總承包管理協議,由其負責整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一般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不參與具體工程的施工,而具體工程的施工需要再進行分包單位的招標與發包。
1.3.2合同關系。施工總承包的合同關系有兩種,即業主與分包單位直接簽訂合同或者由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1.3.3合同價格。施工總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確定總承包管理費,而不需要事先確定建安工程總造價,這是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標可以不依賴于設計圖紙出齊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價,由于是在該部分施工圖出齊后再進行分包的招標,因此采用實價,即單價或總價合同。
1.3.4合同管理 一般情況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標、合同談判、簽約工作由業主負責,業主方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對分包單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為總價承包管理單位支付和業主直接支付兩種形式。前者對于加大總承包管理單位對分包單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 合同類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體包括:
2.1.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發包的責任與義務。
2.1.2進度控制的主要條款與內容。有合同工期的約定;進度計劃;工程師對進度計劃的檢查和監督;暫停施工
(1)工程師要求暫停施工。
(2)因發包人違約導致承包人主動暫停施工。
(3)意外事件導致的暫停施工;竣工驗收。
2.1.3質量控制。施工過程中,承包人要隨時接受工程師對材料、設備、中間部件、隱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質量檢查,驗收和監督。
2.1.4費用控制。包括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變更價款的確定、竣工結算,質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資采購合同。其主要內容包括:
2.2.1建材采購。
(1)標的;
(2)數量;
(3)包裝;
(4)交付及運輸方式;
(5)驗收;
(6)交貨期限;
(7)價格
(8)結算;
(9)違約責任。
2.2.2設備采購:
(1)設備價格與支付;
(2)設備數量;
(3)技術標準;
(4)現場服務;
(5)驗收和保修。
2.3施工單價合同、總價合同與成本加酬金合同。單價合同特點:單價優先,可分為固定單價和變動單價合同兩種;總價合同特點:總價優先,最終按總價結算。可分為固定總價和變動總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費用合同;
(3)成本加獎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
3. 施工合同執行過程的管理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方和承包方根據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內容和標準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義務的行為。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都有應盡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都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合同簽訂以后,當事人必須認真分析合同條款,向參與項目實施的有關責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跟蹤和控制,并加強合同的變更管理,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
4. 施工合同的索賠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業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賠,承包商也可以向業主提出索賠,即合同雙方都可以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時,被索賠方應采取適當的反駁應對和防范措施,這稱為反索賠。
索賠過程中必須要注意:
(1)索賠成立的依據;
(2)證據;
(3)條件。
反索賠包括兩個方面內容:
(1)防止對方提出索賠;
(2)反擊或反駁對方的索賠要求。
5. 加強合同管理的建議
5.1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還是薄弱環節
5.1.1不少項目簽訂的合同十分簡單,不符合標準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國際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簽訂合同,仍是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
5.1.2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執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5.1.3合同產生糾紛時,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決,而大多數采用行政手段。
5.2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點建議。上述種種情況是造成合同管理困難的原因,為了加強合同管理,我建議:
5.2.1轉變觀念,樹立市場經濟思想,認真貫徹國家制定的招投標法和合同法,把工程造價管理納入法治管理和合同化管理的軌道。
關鍵詞:國際工程;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 C93 文獻標識碼: A
一、EPC總承包合同的概念
工程總承包合同是指業主與總承包商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總承包企業按照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對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工作艱巨而重要。
二、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的特點
1、復雜性
國際工程總承包方的合同管理涉及項目的設計、施工、采購和試運行等各方面。作為項目實施的總組織者和具體管理者,總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同時扮演著雙重角色,一方面必須面對項目的業主,管理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關系,落實業主對工程整體構想;另一方面又需要管理與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各方的分包合同,從而對工程進行質量、進度和投資控制。總承包方合同管理的紐帶地位決定了其合同管理的影響因素多、合同接口多,也決定了其無可避免地成為了各方矛盾的集中點。
2、風險性
大多數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是由總承包方對設計和施工負大部分或全部責任,總承包方要對設計基礎資料的準確性負責、對工程投資的準確性負責、對建造工期負責,甚至要承擔項目所在國的政治風險,因此總承包方的合同管理承擔著巨大的風險。
3、國際性
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參與方一般來自多個國家,因此總承包合同管理避免不了要受到與合同參與方有關的各國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制約。由于整個工程建設與相關物資流動常常需要跨越國境,相應的人員、資金和信息也隨著工程的實施進行著跨境流動。因此對合同管理人員也提出了國際化的要求,需要掌握國際化的習俗文化、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語言水平知識。
4、系統性
合同管理的系統性體現在全階段合同管理和全員參與合同管理兩個方面。國內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往往只重視后期的合同履行以及變更索賠等方面,忽視了項目前期的合同管理。實際上,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的絕大部分問題是在投標階段和合同談判階段產生的,因此,作為國際工程總承包方,合同管理應當貫穿整個工程的全階段。除此之外,目前工程項目的管理者也常常有這樣一個誤區,認為合同管理僅僅是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實際上,合同是工程項目參與各方權責利和工程技術在法律上的綜合體現,合同管理的對象并非合同本身,而是合同所描述的具體事務,所以合同管理需要項目管理各部門、各機構全員參與,任何人都要責無旁貸地參與到合同管理工作中。
三、EPC總承包合同管理
1、合同前期工作
國際總承包工程復雜,情況瞬息萬變,因此在簽訂總承包合同前,需要針對合同條件進行詳盡的調查,同時還有工程投標,選擇合作伙伴等大量準備工作。下面將介紹幾個方面的合同前期工作。
2、建立完善的文件與信息管理系統
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結構復雜、關系眾多,對外信函、會議紀要等書面材料往來密切,特別是由于國際工程的復雜性和在工程中對書面文件的強調,相比國內工程,對總承包方的文件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總承包項目部應當從投標開始建立起有效的文件管理制度,注意在工程中留下對己方有利的書面證據為將來變更索賠提供依據。在信息管理系統方面,中國企業需要引人國際先進的信息管理理念,應用國際先進信息管理軟件系統,對信息的流動進行流程再造,改變目前信息流動途徑過長,信息流動不暢的現狀。
3、索賠管理
合同管理過程是動態的控制過程,一方面在合同的實施過程經常會受到外界的干擾,呈波動狀向合同目標靠攏,這就需要及時發現偏差,并加以調整;另一方面,隨著工程項目的進展,業主可能會有新的要求,合同本身在不斷變化,絕對不變的合同是不存在的;此外,三邊工程(邊設計、邊施工、邊修改)施工過程中的不可預見性、隨意性較大,引發的變更較多,也是合同管理的難點。根據法律及合同規定,對并非由于自己的過錯或疏忽,而屬于應由發包人或分包單位承擔責任的事情向監理工程師提出請求的要求即為索賠。索賠管理的重要任務是通過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計劃外事項,如工程變更、施工條件變更、施工干擾等,索取投標價格以外的、由于索賠事項引起的附加成本開支,以維護承包商的合理經濟利益。每項索賠的成功與否直接取決于索賠管理工作的優劣。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要對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了如指掌,隨時注意業主和工程師的變更指令或口頭要求,一旦發現實際工程超出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時,及時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并精心準備索賠報告。同時,要做好施工階段的成本管理,通過定期的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工作進行成本控制,隨時發現成本超支的原因。如果發現哪一項直接費支出超出計劃成本時應立即分析原因,采取相應的措施。如果發現是屬于計劃外的成本支出時,應找足證據提出索賠補償。總承包商還應盡量保證分包合同文件的嚴密性,保證設計質量,盡量減少設計變更,以減少被分包單位索賠的幾率。
4、風險管理
總承包商的風險貫穿了整個EPC合同的每個條款和每份附件,這就要求總承包商在合同談判和簽訂階段認真審核合同正文條款及有關附件,不遺漏任何一個潛在的風險,盡可能地回避或減少風險的發生,將日后可能發生的風險損失降到最小程度。如審核合同文件是否規定了明確的工程范圍,注意承包商的責任范圍與業主的責任范圍之間的明確界限劃分;審核合同價款的構成及調整辦法;審核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注意業主資金的來源是否可靠,延期付款時審核業主對延期付款提供什么樣的保證;審核法律適用條款和爭議解決條款。
在合同履行階段,總承包商可能會面臨業主資金不到位、支付能力差,分包商的工期拖延、質量不合格,規范變動、設計變更,工程范圍不明、各方責任義務不清,通貨膨脹以及不可預見等情況。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加強項目參與方的互相溝通、相互信任,提高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選擇合理回避風險還是積極采取風險預防措施。
5、分包合同管理
施工分包合同簽訂時,要按照項目的實際要求和當事人的能力制定有關的目標(如質量、費用、工期、人員要求等),過低的要求可能導致工程實施水平的下降,過高的要求可能導致達不到工程建設的要求或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糾紛,增加工程管理的難度。合同談判過程中,涉及合同范圍、權利與義務、價格、接口管理、質量與進度控制等,各種因素錯綜復雜。雙方在盡可能保護自己的利益的同時,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所謂合同不過是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相互妥協的產物,一方的利益和另一方的利益是密不可分的。只有雙方同心協力,通力合作,優質如期地搞好項目的建設,才能為雙方帶來最大的利益。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評價工程的實際情況,不折不扣地執行合同的規定和標準,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合同的執行是按照各方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簽訂時的“合意”進行,保證合同執行的公平性。
6、采購合同管理
設備和材料采購應根據總進度計劃要求編制采購計劃,建立招標采購制度,引人市場競爭機制,降低采購成本。采購的范圍、合同條件及技術標準要明確且嚴密,避免出現模糊和矛盾的條款。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及時跟蹤設備產品的生產進度情況進行設備的催交,關鍵性的大型設備采購還應有設備監造人員。設備交貨時,應組織嚴格的驗收,保證采購產品質量合格。
結束語
近年來,雖然中國企業在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攬中表現突出,但中標之后的項目實施情況卻并不樂觀,其暴露出的合同管理能力已經成為制約中國工程企業發展的瓶頸,中國企業必須正視自身的不足,提升國際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能力,進而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才能夠實現在國際工程建設領域的成長與成功。
參考文獻
[1]何伯森.國際工程合同與合同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2(02).
【關鍵詞】 總承包;施工;工程項目;總集成能力
實現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的高效和追求卓越的建設目標,呼喚著施工總承包乃至更完整的承包模式出現,盡管國內外建設任務從委托要求的不同形式上可分為施工總承包、施工總承包管理、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等具有各自特點的內涵和形態,但建筑施工行業在市場上最多接觸、最為常見、最需重視的還屬施工總承包形式。
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上不僅包括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還必須具有對所有合同范圍內容進行一個有效的籌劃過程。在發包人與承包人以及分包人的相互管理活動之間,總承包合同在合同結構中起到承上啟下和履行各方權力義務的中心作用,充分反映了一個建設項目各參與單位之間的責任連帶關系。因此,承包合同的管理亟需強化。
1 合同管理對總承包的影響因素
合同結構和合同對應關系充分反映了合同管理對總承包管理具有的影響和作用,主要因素有:
(1)合同管理是總承包管理的主體內容和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總承包管理的核心工作。合同內容的變化、變更、解除將直接影響總承包管理的成效;
(2)合同管理內容包含了總承包管理合同活動中三大控制目標,二者目標利益具有一致性,合同管理目標利益的調整、補充對總承包也將產生目標內部結構的變化;
(3)施工總承包實施的基礎建立在發包方和承包方簽訂的有效合同上,沒有合同的法律基礎也就沒有總承包管理活動的要素,兩者是一種相互依存關系,合同基礎發生變化也將對總承包的工作基礎產生實質性轉變。
對總承包來說合同管理的影響因素又具有雙重性,分包單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的質量將直接或間接產生總承包單位的責任或連帶責任。
2 承包合同管理的要求和實施重點
施工總承包是現實中最為常見有效的管理模式,與其相適應的合同關系及其要求都是合同管理過程中必須強調突出的問題。施工總承包過程實質上也就是建設項目管理過程,因此,我們必須不合同管理看成一個系統,系統的集成則是實施的重點。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是一個總系統,各分包合同管理是各個子系統,合同管理在步驟上涉及到要約、承諾、談判、簽訂、實施、控制。結算等環節,每個環節有階段要求,每個合同事件和工程活動均有具體要求,如工期、質量、費用等合同各方的責任義務。在實踐過程中合同管理最主要是使建設工程按合同要求實施,為合同執行和控制確定依據。
(1)首先,要確定合同分析重點,彌補合同漏洞,解釋合同爭議,發現和預測、預防合同風險,可能索賠的依據條款,以及合同任務的分解和落實;
(2)其次,要明確合同交底重點,傳遞合同的主要內容、規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雙方的責任和工作范圍,各種實施行為產生的法律后果,使執行合同的行為充分滿足業主要求,完成合同作出的每一項承諾;
(3)再次,要強調合同控制重點,承包方作為履行合同義務的主體,必須對合同執行者履行合同的完整性進行跟蹤和控制,跟蹤對象主要圍繞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工作數量和成本的增減、實施的偏差進行處理。
3 合同集成管理與工程項目總集成能力的提高
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等不同承包模式下的要求客觀上是一個集成管理的過程,而針對合同集成管理既是概念上的一個特指,又是實踐操作中的必然行為。
(1)在建設工程承發包過程中,無論是發包人還是承包人,依靠合同集成管理是完成工程項目過程全過程建設必須采用一個基本方式。盡管集成內容廣泛,可以為智慧、技術、人才的集成,也可以為各種資源和承包人及分包人能力的集成,但其表現形式都是依靠合同及對合同實施的有效管理。
(2)施工總承包形式下的工程項目總集成能力對承包單位尤為重要,在實踐過程中也充分證明,凡是集成內容完整、考慮周密、整體聯動的,反映在工程建設上,其綜合效果就好、社會效益就高。集成的主要內容一般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①項目建設組織體的集成。即組成一個高效精干的管理團隊,賦予重任及權力義務,以項目管理責任書形式確立承包關系。
②項目建設科技力量的集成。編制科技領先、技術先進、功能價值比合理的施工技術總體方案和各類分包方施工技術方案,理解設計意圖、接受監理監督,制定備選方案和優化
③項目建設機械選型的集成。選擇功能要求滿足、橫向及垂直運輸到點、相互之間運載配合最佳、潛力發揮最大的配置方案。
④項目建設施工隊伍的集成。把握和滿足合同工期的要求,從工程時點上規劃各工種施工各階段的勞動力峰谷需求和專業工程分包要求,以勞務作業分包合同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形式確立施工分包合同關系。
⑤項目建設主體材料的集成。混凝土、鋼筋、構件和用于各類設施措施的消耗都需要事前籌劃制定最經濟合理的采購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租賃合同。
⑥項目建設社會力量的集成。創造條件溝通社會各方力量,在工程建設的各階段抓住重點、抓住內容,來利用和開發社會整體力量,以動態集成視線工程目標。
4 合同模式的選擇和集成應用
4.1 合同模式的選擇
在工程建設的具體實施中,發包方和承包方為了自身的利益和更多地規避市場帶來的風險,雙方在選擇合同模式時都較為慎重,從施工單位角度而言,選擇原則是:
①滿足總價合同的條件。a.擬建工程前期準備充分,工作扎實;設計工作詳實,圖紙正確和完整,達到深化要求;招標文件工程內容、規模和項目劃分清晰。b.合同條件公平、合理,關鍵條款對等,對承包方不構成資金和潛在風險;c.投標時間相對充裕,使承包方有可能獲得研究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的條件,有可能到擬建工程所在地實地勘察和收集市場信息,有可能優化施工方案和相應的技術措施。
在工程實踐中,總價合同的采用在事實上的風險往往偏于承包方,而發包方相對處于有利地位。因此,作為施工總承包方選擇此種合同模式要權衡利弊,同時在分包工程時也可以應用此法來控制分包方,以獲得比較可靠的分包工程效益。
②滿足單價合同的條件(也稱工程量清單合同)。a.擬建工程設計圖紙詳細,工程范圍明確,圖紙說明、技術規程清楚,工程量計算正確,不能用工程量計算的項目可以預計包干;b.工程結構形式大同小異,標準化和定型化涉及面多,工程量清單符合實際現狀;c.雙方共同選擇采用了FIDIC合同條款,業主已準備委托工程師管理的項目。
一般而言,單價合同的采用較能為承發包雙方及接受,單價風險由承包方承擔,工程量風險由業主承擔,結算是以實際工程量及相應的不便單價(或約定的不便單價增減幅度)進行計價付款,此類合同模式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單價組成和工程項目功能描述有一定把握。
4.2 合同模式的集成應用
X工程是一個集住宅、商業于一體的綜合小區。從空間體量與活動內容上形成區域性的生活及社交活動中心。工程范圍為高層住宅、商業裙房、會所、地下超市、沿街商鋪、地下二層停車庫及相關輔助用房,總建筑面積184822。
在施工總承包活動條件下進行項目集成化管理,共設計分包控制合同上百個,為了能搞好此項目,應用集成方法強化合同管理對控制這種大型工程項目很有現實意義。對此,我們主要抓好三個階段:
(1)合同簽訂全面進入施工準備階段。根據合同、技術條款、設計圖和現場情況等集成施工方案、施工圖,細化月、季度工程進度計劃(包括人機物需求配套計劃),分包商將被要求提供最優人員配置方案,自備材料和小型工具設備清單等,以確保滿足總承包合同履行要求。
(2)合同進入施工階段。核心任務是將分包商的施工活動納入自己的運行體系,確保分包商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安全等要求進行施工并落實以下內容:
a.計劃:分包合同和技術方案中都根據總承包合同、技術條款和現場情況來定義分包項目的總體計劃,這個計劃是整個工程總體計劃的主要組成部分,根據審定的月、季度計劃,報送業主并嚴格遵照執行。為及時、準確地反映計劃執行情況,各方現場人員將被要求作出日報、周報實行動態跟蹤。
b.協調:協調工作在現場施工中被作為工程網絡、交流溝通和解決矛盾的重要管理方式。最重要的便是周例會,議題是檢查上周計劃完成情況、制定下周計劃、交流情況和解決問題。并對下階段履行、權力義務進行組織協調。
c.指令:計劃往往還需要做出必要的調整,因此,承包商確認的工程指令分包商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當然,分包商在執行指令后也可視情況向承包商提出索賠和變更,同時作為總承包商向分包商變更合同或追加合同結算的依據。
d.設備和材料供應:主要的設備和材料供應應都會在周例會上被定義,但分包商的現場人員仍需報送材料設備計劃到總承包部,待批準后具體執行或作出相應調整。涉及到的供應設備和材料的各個部門和專業分包商應有總承包方協調。設備和材料的使用有專門的報表和專職人員做出記錄。
(3)合同進入收尾階段。此階段主要任務是移交、驗收和遺留問題,尤其是移交驗收,雙方的矛盾最突出,工作也最難做,所有的爭議問題都浮出水面,所以總承包必須采取“胡蘿卜加大棒”的政策,一是要盡力讓分包商認識到最后努力的重要性和利益所在,二是在分包商不能有效執行指令時,堅決采取索賠、反扣等必要的合同手段,才能保證收尾階段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4.3 可供借鑒的經驗
(1)嚴格的合同環境、強烈的合作意識和熟練的合同技巧,是總承包方有效實行其合同管理行為的前提和根本保證。反觀上海的其他一些施工單位,有的還處于行政管理約束條件下,即便有了項目管理,也定了以菲迪克條款為藍本的合同,但囿于體制和各方利益往往流于形式,還不能得到切實有效推行。
(2)注重計劃。計劃的執行在項目管理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是項目管理的生命線,一旦制定,各方的行為的資源配置(人員、材料、設備)都依計劃執行。“牽一發而動全身”,任何計劃執行不力都有可能造成進度遲滯、資源浪費等后果,而所有這些都是損失,都是得不到合同條款補償的。
(3)有效控制。有了嚴格的合同保證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成熟的變更控制系統、質量安全體系,總承包方才能及時準確地掌握現場情況并實行有效的控制。這種有效控制保證了項目管理的令行禁止、集成有序,從而進一步保證合同管理的有效實施。
5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