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9 16: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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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技術創新風險是可管理的投機風險
風險理論把風險分為純粹風險和投機風險。純粹風險是指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機會的風險,如火災、地震等。其后果只有兩種可能,即有損失或無損失。投機風險是指既有損失機會又有獲利機會的風險,其后果有三種可能:盈利、損失、不盈不虧,如股票投資、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風險。投機風險因有利可圖而具有程度不同的吸引力,使人們為求得利益而甘冒風險。
1 技術創新風險屬于投機風險。創新主體希望通過成功的技術創新獲取期望的利益。但是技術創新系統在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的作用下,創新活動最終有三種可能的結果:一是創新成功,實現了預期的目標;二是創新失敗,未能實現預期目標,甚至無法回收前期投入的資金;三是技術創新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僅使投入與收益基本持平。所以在風險類型上,技術創新風險屬于投機風險。
2 技術創新風險是一種動態風險,有其復雜性。即由技術創新系統的外部因素或內部因素的變動,如經濟、社會、技術、政策、市場等因素的變動,研究開發、市場調研、市場營銷等方面的管理不到位,均可能導致風險的發生。而所謂的靜態風險是指由于自然力的非常變動或人類行為的錯誤導致損失發生的風險,如地震、火災等。
3 技術創新風險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技術創新活動是一種有目的、有組織的技術經濟活動。通過對技術創新系統的組織管理,尤其是樹立風險意識,完善風險管理,則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控制風險損失的發生和發展,使受控的技術創新活動向預期目標發展。
4 技術創新風險導致的失敗結果在某些條件下是可以改變的。例如,電視機、電子表在美國公司經歷失敗之后,卻在日本企業手中經過完善和市場開拓,最終獲得了成功。事實上,影響技術創新的風險因素有一些是可以控制的。在改變某些可控因素之后,能夠改變原來失敗的結果。
5 技術創新風險是可管理風險。雖然技術創新風險不可能完全滅除,但總的來說,技術創新管理比較完善的創新主體,能夠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某些風險因素,其技術創新成功的可能性相對就會高一些。因此,要取得技術創新的成功,必須在完善技術創新管理的同時,還要加強技術創新的風險管理。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彼德·杜拉克說過:許許多多成功的創新者和企業家,他們之中沒有一個有‘冒險癖’?!麄冎猿晒?,恰恰是因為他們能確定有什么風險并把風險限制在一定范圍內,恰恰是因為他們能系統地分析創新機會的來源,然后準確地找出機會在哪里并加以利用,他們不是專注風險,而是專注機會?!?/p>
2 技術創新風險是一個理性過程中的風險
在技術創新這一具有創造性的過程中,必然會受到許多可變因素以及事先難以估測的不確定性因素的作用和影響。這些因素的影響使技術創新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但技術創新過程是創新主體理性行為主導的過程,并不是人們所想象或認為的那樣是一個不確定性很強的隨機過程。因為,在技術創新過程中所有的工作都是有目的、有組織地進行的,其中每個階段都包含有分析、評價、決策和實施等符合邏輯的理性行為。創新設想調研開發中試生產市場銷售技術創新過程的技術創新風險分析矩陣〔3〕表明,在技術創新整個過程中的各個階段,均可能存在技術風險、資金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決策風險、政策風險,或者說不同特征的風險,如技術、市場、管理、決策等風險,在創新過程的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分布,其發生變化的規律存在顯著的差別。技術創新風險分析矩陣技術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生產風險管理風險政策風險創新設想調研評估研究開發中間試驗批量生產市場銷售創新主體需對這些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進行事前、事中分析。一方面可以采取風險管理措施,使風險處于受監測狀態,防范風險,降低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完善的技術創新管理,如進行市場調查研究,對創新設想進行評估,切實按照目標顧客的需求和企業發展戰略的要求開發新產品,制定和實施有效的市場營銷策略,使技術創新活動實現其目標。事實上,技術創新綜合能力不同的企業,他們所面臨的創新風險有著明顯的區別。創新綜合能力強的企業,相對而言創新的成功率要高得多。一些技術創新調查項目的研究結果證明了這一點〔1,2〕。有的研究認為〔4〕:新產品失敗率25年來保持穩定的原因,是對新產品管理能力的長期改進,要保持這種穩定,可能意味著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因此,隨著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對技術創新風險進行理性的分析,始終致力于完善技術創新管理和風險管理,是防范和控制創新風險的基本措施。
3 技術創新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因素逐步遞減
美國布茲·阿倫和哈米爾頓咨詢公司根據51家公司的經驗,歸納出新產品設想衰退曲線〔5〕。從新產品的設想到產業化成功,平均每40項新產品設想約有14項能通過篩選進入經營效益分析;符合有利可圖的條件,得以進入實體開發設計的只有12項;經試制試驗成功的只有2項;最后能通過試銷和上市而進入市場的只有1項。事實上,在衰減過程中許多不確定性因素被逐步排除,或者說可能導致風險發生的不確定性因素隨著過程的進展而逐步減少。衰減比率會因產品不同、技術的復雜程度不同而存在差別。而越保守的公司,其衰減率越高。但衰減曲線的形狀具有典型性。
這一衰減過程本質上是一個學習過程,獲取經驗的過程。在創新設想階段,重點是要明確技術方面的不確定因素;在調研評估階段,重點研究顧客是否存在這種需求,企業有無能力利用這一環境機會;在取得進展后,要盡量明確在可靠程度方面存在的不確定因素。但即使到研究開發的后期,甚至產品投放市場后,不確定因素還會存在,還是會遇到一些預想不到的新的風險。
一些資料表明,有些創新活動,對創新項目估計不足,有時甚至不存在技術可行性或市場接受能力;對研究開發費用、設備調整費用和批量生產費
用估計不足,特別是常常低估后者,致使投資超過預算,甚至超過企業的承受能力,而承受過大的風險。因此,在考慮創新項目的評價時,不僅要進行事前研究,而且還要進行事中研究,對各個階段都要進行評價,即由一次性評估轉變為多階段的評估,有一次性決策轉變為多階段決策。
4 技術創新的風險隨創新過程的推進而具有積累性
國外的研究表明,應用研究階段的成功率一般低于25%,開發研究階段成功的可能性為25—50%,產業化或商品化階段的成功率一般為50—70%,三個階段的投資大體為1∶10∶100。上海對7個高新技術產業的調查,其投資的比例為1∶103∶1055。1980年美國全國工業會議的調查結果,新產品開發各階段的費用和時間的占用比例如表1所示〔5〕。顯然產品樣品開發和商品化階段是資金投入最大的兩個階段。表2 新產品開發的時間和費用分布概念開發樣品開發試銷商品化合計時間(%)14402323100費用(%)10301644100(注:根據〔5〕整理。)
為準確描述風險的大小,我們設I為創新項目的投資費用,P為該創新項目失敗的概率,V為風險變量,它們之間的關系可用下式表示:V=I×P(1)技術創新項目從概念開發到市場實現要經歷的階段設為n個,則各階段的風險Vi與該階段的累積投資額I0i和失敗概率Pi之間的關系為:Vi=I0i×Pii=1,2,…,n.(2)其中I0i=∑Ii,Ii為各階段的投資額。顯然,由于投資具有積累性,在技術創新過程中,盡管概念開發、方案分析階段的淘汰率最高,但是由于該階段投資費用和投資累積量較低,由(2)表示的風險Vi還是比較小的;而在樣品開發和商品化階段的投資比較高,累積投資量逐步擴大,其失敗率雖然不像概念開發、方案分析階段那么高,但由(2)式計算的風險V是很大的。
根據以上分析,如果在創新過程的初始階段淘汰率不高,不盡早放棄那些沒有成功希望的設想方案,就會使一些不可能取得技術成功或市場成功的開發項目進入創新的后期階段,將使風險沉淀和積累下來,最終導致風險的增加或進一步擴大,甚至導致企業的經營危機。因此,必須采取相應的對策:①進行多階段評價;②謀劃多種可行備選方案;③將風險的控制點盡可能設置在創新過程的初期階段,盡早釋放可能存在的風險;④采取有效的管理,控制費用。
關鍵詞:并購貸款;特殊風險控制;并購方;高管動機;連續并購
文章編號:1003-4625(2011)01-0061-05 中圖分類號:F830.5 文獻標識碼:A
2008年年底,中國銀監會印發的《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下文簡稱《指引》)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并購貸款業務正式開閘。2009年,我國經歷了國際金融危機下的經濟低迷期,市場呈現重新整合的態勢,并購活動日趨活躍,高利潤的并購貸款及其相關的并購顧問業務引起了商業銀行極大的興趣,并購貸款業務正逐步成為商業銀行挖掘新利潤增長點的契機。根據2010年6月《證券時報》提供的相關預測,我國銀行業并購貸款業務正步入“井噴式”增長階段,今年并購貸款業務余額將遠超500億元,年增長率將超100%。
然而,當下并購貸款規模的劇增趨勢也使得其風險控制問題成為了商業銀行在發展并購貸款業務時關注的焦點。對于并購貸款的風險評估問題,《指引》已在第二章第八條明確規定,“商業銀行應在全面分析戰略風險、法律與合規風險、整合風險、經營風險以及財務風險等與并購有關的各項風險的基礎上評估并購貸款的風險”。鑒于并購貸款僅產生于公司并購的特殊活動中,有別于其他一般貸款業務,《指引》給出的上述風險中,并購貸款風險評估首先須把握的是直接源于公司并購活動本身的特殊風險,它取決于企業并購整合中價值創造的不確定性,即并購產生“協同效應”的可能性,在風險控制不足時此特殊風險可能通過并購貸款傳導至銀行體系,因此,商業銀行在并購貸款風險評估過程中如何識別并購貸款的特殊風險來源,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則成為其順利推進并購貸款業務的關鍵。
那么,如何識別并購貸款的特殊風險來源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呢?為了對這一核心問題展開深入探討,本文著眼于目前我國并購市場的基本特征――連續并購現象,試圖從并購方企業高管動機的角度挖掘公司并購活動中價值創造的不確定性來源,從而識別并購貸款直接源于公司并購活動本身的特殊風險,最后對商業銀行風險控制提出建議。
一、文獻綜述與研究思路
“并購貸款”雖是一個極具中國市場經濟特色的新詞匯,但它實質上與西方發達經濟體的杠桿收購十分類似。國外學術界對杠桿收購展開的理論研究可謂汗牛充棟,然而我國并購貸款的相關研究出現于近兩年,絕大多數是對并購貸款《指引》的解讀或對目前并購貸款實踐進行較為寬泛的討論。相形之下,我國學者對并購貸款的思考在理論深度上與國外學術界存在較大差距,尚未對其風險來源及控制問題展開理論研究。
目前,我國并購貸款業務方興未艾,其風險控制問題勢必吸引學術界和實務界更為廣泛的關注。如前所述,并購貸款僅產生于公司并購活動中,所以商業銀行在進行并購貸款的風險評估時首先需把握的是直接源于公司并購活動本身的特殊風險。由于商業銀行并購貸款是以并購方企業并購后的未來現金流作為第一還款來源的,因此,從價值創造的角度來看,并購方與目標方通過并購產生“協同效應”的可能性形成了并購貸款的特殊風險來源,并且牢牢把握目前我國并購市場的基本特征有助于揭示這一價值創造的不確定性根源,對并購貸款的風險控制問題進行前瞻性的思考。那么,在我國當下的并購市場具備何種基本特征呢?
雖然我國公司并購起步較晚,但我國多數并購方企業傾向于在一段不長的時間內進行多次并購交易,以2000-2007年我國資本市場上的并購事件為例,3至5年內進行兩次以上并購的主并公司占70%左右,可見,這種連續并購的現象已經成為我國并購市場的一個基本特征。實際上,近年來連續并購的價值創造問題已成為國外學者關注的熱點,但國內學術界對這方面的研究可謂鳳毛麟角。概括而言,連續并購績效存在一個逐次下降的趨勢,并購方高管的過度自信心理是其主要原因(Billett和Qian,2007;Doukas和Petmezas,2007)。顯然,并購方與目標方在連續并購中能否產生所謂的“協同效應”已經受到廣泛的質疑。然而,本文認為,連續并購活動中價值創造的不確定性也受到并購方企業高管動機的影響,由于問題,并購方高管存在機會主義利己動機,這同樣可能導致績效不佳的連續并購頻發的局面,并且高管的利己動機越強,其發起的并購活動產生“協同效應”的可能性就越小。
因此,探討我國商業銀行并購貸款的風險控制問題是無法回避連續并購這一基本特征的,并且這樣一系列的連續并購一旦未能產生“協同效應”,并購貸款業務就可能給商業銀行帶來潛在風險,這是并購貸款直接源于公司并購活動本身的特殊風險。顯然,這一擔憂并非杞人憂天。近幾十年來,國內外公司金融學者對并購理論的研究成果可謂浩如煙海,時至今日形成較為一致的結論是公司并購不能為并購方企業創造短期股東財富或提升長期績效,并且這種價值毀損正在惡化。毛雅娟和米運生(2010)指出,迄今為止“公司并購的價值創造理論”無法對現實中毀損股東價值的并購現象作出合理解釋,而從并購方高管的機會主義動機角度來對這一現象進行闡釋可以彌補以往大多數并購理論的缺陷?;诖私嵌龋静①徥菦_突的表現,可概括為三類主要情形,即并購方高管可能為了尋求私有收益(Harford和Li,2007;李善民等,2009)、建立企業帝國(Jensen,1988;王培林等,2007)與進行塹壕保護而發動毀損股東價值的并購行為。
可見,實踐中很大一部分的公司并購行為并不能產生“協同效應”,并且這一后果與并購方的高管動機密切相關。本文認為,由高管機會主義動機引發的并購活動并非以產生“協同效應”為導向,必將增大并購貸款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構成了商業銀行并購貸款的特殊風險來源。所以,本文基于我國連續并購的基本特征,從并購方高管動機視角分析我國并購貸款的特殊風險來源,可為并購貸款的風險控制問題提供較為深入的理論分析。
二、經驗研究的樣本與指標
(一)經驗研究的數據來源
《指引》的出臺打破了《貸款通則》對股權性質投資的限制,我國商業銀行可以開始向股權收購的并購方或其子公司發放其用于支付并購交易價款的貸款。因此,本文的經驗研究主要關注并購市場上的股權類并購交易,經驗研究樣本包含了1999-2006年在滬深兩市交易的全部A股公司,數據來源于國
泰安CSMAR數據庫和色諾芬CCER數據庫。
(二)經驗研究的樣本選取
為獲得所需總樣本,本文在初始樣本中剔除了金融類樣本、關鍵性數據缺失的樣本和處于特殊處理的樣本。另外,在上述篩選基礎上,本文對選取的并購樣本進行了如下進一步篩選:1.僅保留股權并購交易;2.剔除并購金額不足100萬元的樣本;3.合并同一主并公司在同一公告日上的多次并購交易;4.剔除并購首次公告前三年到當年中發生高管更迭的樣本。最終獲得總樣本數8429個,其中并購樣本數2014個,非并購樣本數6415個。
(三)經驗研究的指標選取
1.描述連續并購的指標
鑒于我國連續并購的基本特征,如何對它進行描述成為首要問題。本文采用離散型變量衡量連續并購現象,即并購頻率變量(MA_FREQ3)和并購次序變量(MA_ORD3),前者代表某并購事件公告當年至前三年內發生了幾起并購事件,后者代表某并購事件公告是其當年至前三年內的第幾起并購事件。除此以外,本文還將上述并購頻率和并購次序的時間跨度延長到五年,生成并購頻率變量(MA_FREQ5)和并購次序變量(MA_ORD5)。
2.描述高管動機的指標
并購方高管的機會主義動機表現為沖突,形成了企業成本。因此,為了衡量并購方高管動機,與以往文獻一致,采用成本的相關測度指標對其直接衡量,并且還采用成本的間接測度方式。包括如下兩方面測度:
(1)營業費用率(EXP)、資產周轉率(EFF)和管理者超額在職消費(AB_NPC)。關于成本的直接測度,本文不僅采用營業費用率和資產周轉率(Ang等,2000),還試圖以管理者的超額在職消費作為成本的另一直接測度。較高的營業費用率或較低的資產周轉率表明企業的成本過高,它們分別從費用支出和經營效率兩個維度對成本進行直接測度。而管理者超額在職消費所衡量的成本一定程度上是包含在費用支出維度的成本內,但又較其更加直接和準確。
(2)管理者持股比例(MGMT_SHR)與管理者持股虛擬變量(MGMrr_DUM)。由于管理者持股在理論中被視為緩和股東與管理者之間沖突的工具,當管理者持股水平較低時,“利益趨同效應”占據主導(Morck等,1988)。關于我國股權激勵的效果,研究表明管理者持股一定程度上可以充當沖突的緩解機制(韓亮亮等,2006;李維安和李漢軍。2006)。另外,李善民等(2009)指出我國股權激勵能夠適當擬制高管以謀取私有收益為目的而發動的并購行為。鑒于此,本文采用管理者持股比例和管理者持股虛擬變量間接測度成本,描述高管機會主義動機大小,并且它們與高管動機呈負向關系。
3.描述高管特征的指標
本文的經驗研究還包括了高管特征變量,即高管平均年齡(MGMT_AGE)、高管男性占比(MG-MT_GEN)和總經理任職年限(CEO_TEN)。
三、連續并購現象的特征分析
基于1999-2006年總樣本與子樣本的年度和行業分布情況,我國商業銀行的并購貸款業務隨著企業并購活動的日益頻繁,其潛在市場是巨大的,各行業對這一新的并購融資渠道都存在一定的需求,并且商業銀行在并購貸款上的業務機會可能會在房地產等幾個并購參與度較高的行業內凸顯。然而這也說明,商業銀行在眾多并購活動中如何甄別那些能夠產生“協同效應”的業務機會則蘊含了較大的風險。為了挖掘我國并購市場的基本特征,本文對2014個并購樣本做了更為細致的統計,包括對并購頻率變量和并購次序變量進行分析。
如圖1所示,3年或5年內參與過兩次或以上并購活動的連續并購樣本數分別占了1368個和1480個,在并購樣本中的占比分別高達67.9%和73.5%。并且,3年或5年內的非首次并購的樣本數分別是1241個和1371個,即占比分別高達61.6%和68.1%。這說明,連續并購現象已經成為我國公司并購行為的一個基本特征。鑒于學術界已經對連續并購能否產生“協同效應”提出了質疑,因此,探討并購貸款的風險控制問題無法回避這一基本特征。
由于實踐中很大一部分的公司并購行為并不能產生“協同效應”,下面有必要從并購方高管動機的視角對連續并購背后的并購方高管特征展開分析。因此,本文通過將2014個并購樣本分為連續并購樣本和單次并購樣本,進而對它們各項高管特征的中位數和均值差異進行Wilcoxon檢驗和t檢驗,其中,連續并購樣本指某并購事件公告的當年至前三年內發生了兩次及以上并購事件,單次并購樣本指某并購事件公告的當年至前三年內僅發生了一次并購事件。表1的結果表明,MGMT_AGE和MGMT GEN的中位數或均值在連續并購樣本和單次并購樣本間存在顯著差異,說明年紀較輕或男性占比較低的并購方高管更傾向于推動連續并購活動。由于篇幅原因文中未列示公司治理特征的結果,本文的主要發現是:并非所有公司治理機制都能抑制高管的連續并購行為,但強勢的董事會、較高的股權集中度和國有的實際控制人可能相對更為有效。
四、并購方高管動機與商業銀行并購貸款的特殊風險控制
本文認為,并購貸款的特殊風險取決于企業并購整合中價值創造的不確定性,即并購產生“協同效應”的可能性。而《指引》也的確在風險評估部分多次強調“協同效應”的核心地位,如: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戰略風險評估應包括“并購雙方的產業相關度和戰略相關性,以及可能形成的協同效應;并購雙方從戰略、管理、技術和市場整合等方面取得額外回報的機會;協同效應未能實現時,并購方可能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或退出策略”;第二章第十一條規定“商業銀行評估整合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并購雙方是否有能力通過以下方面的整合實現協同效應;發展戰略整合;組織整合;資產整合;業務整合;人力資源及文化整合”。因此,在并購貸款的風險評估中,風險控制的關鍵應在于:通過風險評估如何更準確地預測并購活動是否能產生“協同效應”。
企業并購的“協同效應”存在多種潛在形式,可分為管理協同、經營協同及財務協同等,因此,無論從理論還是實務來看,協同效應的預測和評估都是一項十分困難的工作。本文認為,預測和評估協同效應可以換種視角,即從并購方高管動機來看待這一問題,如果并購方高管是出于利已動機而推動并購的,那么產生“協同效應”的可能性將大打折扣,因此,并購貸款的風險評估應該將高管的并購動機作為重要方面考慮進來,即從并購方高管動機角度對并購產生“協同效應”的可能性進行評估,這也許屬于戰略風險和整合風險評估的一部分,但較其更為具體。并且,由于高管的機會主義動機是可以進行測度的,為商業銀行的評估提供了可操作性。對于并購方高管出于自身動機而發動的并購活動,如果對其提供并購融資,那么,在風險控制不足的情況下
由于“協同效應”難以實現而導致的特殊風險可能通過并購貸款傳導至銀行體系。
鑒于我國連續并購的基本特征,下面基于其背后的并購方高管動機與并購貸款的特殊風險控制問題展開經驗分析。本文繼續采用2014個并購樣本中的連續并購樣本和單次并購樣本,對其各項高管動機指標的中位數和均值差異進行Wilcoxon檢驗和t檢驗,包括高管動機的直接指標和間接指標,以求對連續并購的高管動機差異展開分析,如表2所示。在各項高管動機變量中,AB_NPC、MGMT_SHR與MGMT DUM的中位數及均值在連續并購樣本和單次并購樣本間均存在顯著差異,EFF的均值在兩個樣本間也存在顯著差異,并且其p值或t值方向說明連續并購樣本的成本較單次并購樣本更高,但EXP的中位數及均值差異并不明顯??梢?,總體上連續并購樣本的高管機會主義動機顯著高于單次并購樣本,但是,成本所描述的高管動機在不同維度上呈現了在連續并購樣本和單次并購樣本間的差異化影響。
在上述經驗結果的基礎上,本文下面將描述高管動機的各項指標進行分組,對每一對高管動機強組和弱組的均值差異進行t檢驗,其目的在于:通過此檢驗方法,探討高管動機與并購貸款的特殊風險之間的聯系,如表3所示。在高管動機的全部指標上,并購頻率變量或并購次序變量的t檢驗基本上均顯著,即高管機會主義動機較強的一組較高管動機較弱的一組呈現出更高的并購頻率或并購次序。這說明,現實中的連續并購現象可能并非以產生并購協同效應為導向的,并購方高管的機會主義動機可能是引發一系列連續并購活動的根源。并且,MG-MT_SHR與MGMT DUM的分組結果顯著為正,這提供了一個有趣的發現,即當并購方高管持股較多或持有股權時他們發起連續并購的動機可能減少,說明存在股權激勵的并購方企業所從事的并購活動受到其高管的機會主義動機影響較小,因而更有可能產生較高的“協同效應”。概括而言,高管動機與并購貸款的特殊風險之間的聯系在于:由于連續并購可能是由高管機會主義動機引發的,并購產生“協同效應”的可能性將降低,商業銀行若對這些并購活動提供貸款則可能存在較大的特殊風險。因此,商業銀行在進行并購貸款的風險控制時將并購方的高管動機納入評估的重要內容,判斷并購活動是否是以產生“協同效應”為導向的,并且高管動機的上述指標為風險評估過程提供了可定量化的指標。
五、結論與策略建議
并購貸款風險控制的關鍵應該在于:通過分析評估如何更準確地預測并購活動是否能產生“協同效應”。然而,由于“協同效應”存在多種形式,令其預測和評估存在較大困難。因此,本文試圖從并購方高管動機角度來看待這一問題。本文認為,并購貸款的風險評估應該將并購方高管的并購動機作為一個重要方面考慮進來,即從并購方高管動機角度對并購產生“協同效應”的可能性進行評估。鑒于此,本文著眼于我國并購市場的基本特征――連續并購現象,從并購方企業高管動機的角度挖掘公司并購活動中價值創造的不確定性來源,進而識別并購貸款直接源于公司并購活動本身的特殊風險。
本文基于連續并購現象獲得了如下發現:第一,我國并購貸款業務市場是巨大的,但商業銀行如何甄別能夠產生“協同效應”的業務機會則蘊含了較大風險;第二,連續并購現象是我國并購市場的基本特征,商業銀行并購貸款的風險控制問題須正視這一特征;第三,并購市場中不斷推動連續并購的高管具有一定特征,年紀較輕或男性占比較低的并購方高管更傾向于連續并購;第四,并購方高管的機會主義動機可能引發連續并購活動,即連續并購現象可能并非以并購協同效應為導向,商業銀行若對這些并購活動提供貸款則存在較大風險。
上述經驗研究識別了并購貸款的特殊風險來源,那么如何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呢?本文認為,未來并購貸款的風險控制應把握如下策略:
第一,關注并購方以往的并購活動及其績效。本文發現,同一家并購方在不長的時間內進行多次并購活動可能并非是以協同效應為導向的,當然,并不能說并購市場上發生了所有連續并購就一定不能起到改善業績的作用,因此,商業銀行在進行并購貸款的風險評估時應審慎調查企業以往的并購活動及績效,判斷其是否產生了并購的“協同效應”,倘若并購方以往的并購活動并未對整合后的企業績效產生提升的效果,商業銀行則應合理評估及防范當前并購貸款業務的潛在風險。
[摘要]風險資本產生于資本、市場、企業等各自發展且彼此聯系的歷史進程中,體現出在這樣的一系列聯系中發育成長的實質。在高技術企業發展的整個歷程中,風險資本家無論在控制權安排,還是融資結構選擇方面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風險資本作為聯系融資合約雙方的紐帶,無疑成為分析高技術企業融資機制的切入點。
[關鍵詞]風險資本高技術創業企業融資機制
一、引言
風險資本又稱“創業基金”,是指由專業投資人提供的快速成長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潛力的新興公司的一種資本。風險資本通過購買股權、提供貸款或既購買股權又提供貸款的方式進入這些企業。風險資本是準備用于進行風險投資的資金。風險資本的來源因時因國而異,如個人和家庭資金,國外資金,保險公司資金、年金和大產業公司資金等,主要是一種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以公司等組織形式設立,投資于未上市的新興中小型企業的一種承擔高風險、謀求高回報的資本形態。在我國,通常所說的“產業投資基金”即屬于創業基金。
與傳統資本市場相比,高技術領域對投資者的素質要求更高,風險投資者的出現適應了這一要求。在企業發展初期,風險資本幾乎成了除創業者自有資本之外惟一的資金來源。在這之后,雖然其他形式的資本(如債務資本)也逐漸介入高技術企業,但這些資本與傳統資本在本質上并沒有區別,決定企業融資特性的主要還在于風險資本??梢哉f,在高技術企業發展的整個歷程中,風險資本家無論在控制權安排,還是融資結構選擇方面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風險資本作為聯系融資合約雙方的紐帶,無疑成為分析高技術企業融資機制的切入點。
二、風險資本的基本內涵和特征
1.風險資本的基本內涵
風險資本產生于資本、市場、企業等各自發展且彼此聯系的歷史進程中,體現出在這樣的一系列聯系中發育成長的實質。雖然風險資本在其發展演變的過程中存在起伏波動,風險資本的邊界仍然處于變化的彈性之中,但它在發育成長和向世界的擴展中以及各國風險資本的融合和趨同化趨勢中,依然顯示出其基本內涵和相對突出的基本特征。
對于風險資本的定義,歐美經濟學家們曾給出過多種認定的邊界,從不同角度顯示了風險資本內涵的發展延伸和國家差異性。聯系風險資本發展演化的歷史進程和不同國家與地區擴展中的同質性,可以將風險資本定義為:風險資本是在資本、市場、商品經濟、企業及其成長的各自發展演化和彼此互動的歷史進程中所形成的一種資本類型及一種投融資工具。它形成于非傳統的資金來源并主要投資于處于初創或處于成長初期的高成長性、高風險性企業,它以相對較長期的股權投資為主要投資形式并以股權的高幅增值和最終出售來獲取投資回報。這里對風險資本的定義,是一種所謂的“比較傳統”的風險資本定義。
2.風險資本的基本特征
(1)風險資本的買方融資特征。風險資本作為一種投融資工具,在現實運作中總是表現為一個融資與投資相結合的過程,其中風險資本得以成立的前提就是融資。整個金融機構在市場中的融資可分為買方金融和賣方金融兩大基本類型,各類商業銀行、投資銀行等屬于賣方金融,而專門運營風險資本的風險投資公司和其他數量有限的金融機構則屬于買方金融。買方金融的利潤主要來自于資產買賣的差價,而風險資本的融資就屬于買方金融。風險資本家購買的是資本,出售的則是自己的信譽、投資計劃和對未來收益的預期。投資時,它們購買的是企業的股份,出售的是資本金;退出時,它們出售所持企業的股份,買入資金,外加豐厚的利潤和良好的業績,從而在資本撤出后進行下一輪的融資和投資。
(2)風險資本所投資企業的幼稚性和成長階段的初始性。風險資本所投向的風險企業是其自身增值運動的始點,從這里開始風險資本的運作主體(風險投資公司等)和受資企業一起進入共同成長的歷程口不過,風險資本不同于一般的資本,其差別主要表現在對象的特殊限定上:風險資本主要以創業企業為投資對象,它所投資的可能是一種新技術或新產品,也可能是一個剛創立的企業,總之,風險資本的投資對象主要是創業企業,且是那些從企業成長角度看尚處于成長初始階段的企業。在風險資本的實際運作中,雖然包含著對于其所投資企業的分期投資或者連續投資,也包含著風險資本在某些企業成長到一定時期時運用杠桿收購或管理收購的手段進行介入,但這并沒有改變它在投資對象方面的基本特征。
(3)風險資本的高風險性。風險資本的高風險性是風險資本一個十分突出的基本特征。從風險資本的實際運作經驗來看,風險資本在創造了許多成長神話的同時也導致了許多的敗績。風險資本的高風險性根源在于風險資本所涉及的風險因素復雜多變,來自于信息的不充分性、信息的不對稱性和不確定性,以及多方面的其他非可控因素等,風險集中于風險資本運作的整個過程。
三、風險資本與高技術創業企業的融合
雖然,至今風險資本還未成為企業融資領域的主流,而且它并不必然地以高技術企業作為惟一的投資范圍,甚至目前主導世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高技術企業群體中,有很多大企業也并未形成以風險資本背景的企業為主流的格局。但是,從以上對風險資本的認識可知,它從一開始就與高技術及高技術企業存在著密切聯系,對高技術的青睞和高技術的商業化預期是導致風險資本誕生的重要動因之一,談到風險資本就很自然地將它與高技術企業聯系在一起。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之間的融合,表現為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的聯姻和結合,進而表現為高技術企業通過融入風險資本實現成長和風險資本通過高技術企業的成長實現增值。
但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的融合不是簡單的結合,是具有明顯的指向性的,即風險資本并不是能夠與所有的高技術企業融合的。正像ARD公司與DEC公司的成功結合一樣,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的融合突出體現在風險資本與高技術創業企業的相互結合上,可以說,風險資本和高技術創業企業的結合乃是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融合的直接的具體體現。
從要素資源這一價值創造的基礎層次來看,在價值創造的過程中,總是存在這樣的事實:所有具體的價值創造過程,都共同地包含著不同要素資源的結合過程,也都共同地表現為價值創造需要將不同的要素資源結合在一起方可進行的條件性特征。由這一事實所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在于:為什么不同的要素資源需要結合在一起才能共同地進行價值創造?為什么不同的要素資源能夠結合在一起而共同地進行價值創造?以上問題的答案在于以下缺口理論的假說中。
【關鍵詞】β系數;宏觀經濟;影響因素
理論上,β系數的大小取決于兩類因素:一類是與市場相關聯的各類經濟變量的不確定性因素及其程度,另一類是各類股票收益對經濟變量的反應程度。比如說當企業改變其資本結構,增大財務杠桿時,該企業對各類經濟變量的反應程度就將提高,其β系數值也將增大。因此,可以預期,在同一時期的不同證券的β系數及同一證券在不同時期的β系數都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這也己為許多研究所證實。總的來看,研究普遍認同導致β系數差異的影響因素主要有三大類:宏觀經濟因素(如經濟周期、利率、通貨膨脹等)、公司的基本特征(如公司的規模、財務結構等)和公司的行業類別及所歸屬的經濟部門。
1、宏觀經濟因素對β系數的影響
影響β系數的宏觀經濟因素主要有經濟周期、利率、通貨膨脹等因素。Robichek和Cohn在1974年的研究發現通脹率和收入增長率會影響證券的系統性風險;Francis和Fabozzi(1979)用啞變量模型分析經濟擴張和縮減對證券β系數的影響,他們的結論支持了經濟周期也是影響因素之一的觀點。但Robichek和Cohn的研究與Francis和Fabozzi的研究存在一個共同的問題,即他們的模型都用離散型的虛擬變量而非連續型變量來度量經濟條件的變化,這使得他們的研究無法分析影響因素對系統性風險的作用方式和影響程度。
Carl.Chen(1982)建立了一個因素模型對公用事業企業的β系數和幾種影響因素的相關性作時間序列分析,他將β系數設為模型中的因變量,模型的獨立變量包括微觀和宏觀指標,分別為資產的變動、財務杠桿、股利變化、通脹率、實際收入增長率,結果也發現實際收入增長率對β系數有較強的影響作用。
2、公司基本特征對β系數的影響
理論上,公司規模的大小、資本結構、經營收入的周期性及公司的負債比例等基本特征的變化將改變公司的風險特性,從而影響公司所發行股票的風險。因此,學術界對公司的基本特征變量是否會影響其股票的系統性風險系數展開研究。鑒于公司的會計資料能傳遞與公司基本特征有關的風險信息,在實證研究中,通常用會計變量作為反映公司基本特征的量化指標。
Lev(1974)選取電力行業的75家公司、鋼鐵行業的21家公司及石油行業的26家公司為樣本,就公司經營杠桿與β系數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結果表明經營杠桿與β系數顯著正相關。
Bildersee在1975年研究了1956年至1966年間紐約證券市場制造業和零售業的71家公司的系統性風險與n個會計變量之間的關系,他采用逐步回歸的方法,篩選出對β系數有重要解釋能力的6個會計變量:負債比例、流動比率、優先股與普通股的比例、銷售與權益資本的比例、市盈率的標準差、會計β系數,并建立了多元線性回歸模型。
Rosenberg和Mekibben(1973)考察了基于會計變量和市場變量的風險因素與β系數之間的相關性,他們應用多元回歸分析方法,檢驗了32個變量與β系數的關系。結果發現在因變量(β系數)和獨立變量之間存在強相關關系,大多數變量與β系數的相關關系與預期方向相同,有13個變量與目系數有顯著的關系,但作用方向與事先預計的有所不同。Rosenberg和Mckibben還發現不同行業股票的β系數存在持續的差異。隨后,Rosenberg和Marathe(1975)進一步把39個行業啞變量加入模型中來解釋股票β系數的差異,并構造了著名的“羅森伯格系統”(Rosenberg System),該系統將個股的市場特征、公司基本因素和行業性質綜合于一個模型中,較好地顯示了β系數變動的各種可能原因。羅森伯格系統的一般形式是:
其中:為代表市場變動性的14個描述變量,包括歷史β系數及股票的市場特征如交易量、股價的波動范圍等;
為代表盈利變動性的7個描述變量,包括盈利變動性的度量、會計β系數以及不可預測盈利的度量如非正常盈利的數量等;
為代表公司經營成功性的8個描述變量,包括盈利的成長性、股票面值與股價之比、公司的相對優勢及其它經營成功性的度量指標等;
為代表成熟性的9個描述變量,包括總資產、市場份額以及規模和經營時間的度量指標等;
為代表成長性的9個描述變量,包括股利發放率、市盈率和其它歷史與預期成長性的度量指標等;
為代表財務風險的9個描述變量,包括財務杠桿、利息杠桿和流動性的度量指標等;
為代表公司特征的6個描述變量,包括股票的發行量和產業類別的反映指標等;
-為代表行業特征的虛擬變量。
Rosenberg和Marathe對該模型的首次檢驗表明模型對未來β系數的預測能力好于其它的預測模型。由于理論上的吸引力和檢驗結果的支持,用羅森伯格系統生成的β系數預測值得到廣泛的認可,著名的BARRA咨詢機構(由Rosenberg創建)就采用了這一系統。
Bowman(1979)分析了β系數與會計變量之間在理論上的相關性,他在一系列的假設前提下,證明了公司的財務杠桿與β系數存在著理論上的相關性,而β系數與盈利變動性、股利、公司規模和公司成長性之間不存在理論上的直接相關性。
Mandelker和Rhee(1984)選取255家生產型企業在1957年至1976年20的數據,分析經營杠桿系數和財務杠桿系數與市場β系數的關系,實證結果表明市場β系數與經營杠桿系數和財務杠桿系數顯著正相關。
Rosenberg和Rudd(1987)的研究發現對β系數最具有解釋或預測能力的4個會計變量是成長性、盈利變動性、財務杠桿和規模。他們的研究還發現不同行業類公司的β系數存在顯著且持續的差異性。
相比于國外的研究而言,國內關于β系數的影響因素研究仍處于起步階段。吳世農、冉孟順等(1999)根據財務理論,在總結和借鑒Beaver等人(1970)和Bildersee(1975)所做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國上市公司和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在提出七個假設的前提下對我國上市公司系統風險與會計變量之間關系進行實證研究,經研究發現我國上市公司的總資產增長率、財務杠桿、股利支付率這3個會計變量對個股的系統風險均有顯著影響,此外他們從組合后的回歸分析來分析,發現流通規模對股票組合的β值具有顯著影響,雖然這與個股β值的回歸分析結果不一致,但一般認為組合修勻了數據,消除了一些偶然現象,其結果更具有穩定性。
李旭升(2002)對1996年至2000年間滬深市場中292家上市公司的β系數進行預測性研究,研究發現經營杠桿、現金股利支付率、盈利變動性、主營收入增長率,凈資產收益率、年振幅和歷史β系數是影響β系數的主要指標。
鐘琳琳(2006年)對1997年至2004年間滬深市場中293家上市公司的A股股票的β系數進行研究,經研究發現個股β系數與會計變量的相關系數比較小,相關關系較弱,組合后的β系數與會計變量的相關系數普遍提高,相關關系顯著增強。
張甲宇(2008)以滬深兩市所有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運用最小二乘回歸分析方法計算樣本公司2005年的β系數,在此基礎上分析了β系數與32個相關財務變量的關系。研究結果顯示:β系數只與其中的活動性比率、主營業務成本率、盈利變動率、流動資產周轉率、流通比例、總股本赫菲德爾系數、銷售現金比率、市盈率和銷售成本率顯著相關,最后他還建議今后的研究考慮上市公司的行業特性和宏觀經濟因素對系統風險的影響。
總的來看,研究雖然發現β系數與某些因素有顯著的相關性,但實證研究的結果仍存在較大的差別,究竟是哪些因素對β系數有持續穩定的影響作用尚無法定論。
3、公司的行業類別及所歸屬的經濟部門對β系數的影響
Rosenberg和Mckibben(1973)的研究發現不同行業股票的β系數之間存在持續的差異。Farrell(1974)計算了幾個不同經濟部門的β系數,其中增長型和周期型部門的β系數分別為1.24和1.11,高于平均值水平,而穩定型和能源型部門的β系數分別為0.9和0.85,低于平均值水平。
應該指出,β系數的影響因素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它不僅揭示了除市場因素之外,宏觀經濟條件、公司的基本特征等也是潛在影響β系數的重要因素,從而使得人們對β系數之所以不穩定及其變動特征的探究有了更為明確及合理的解釋。同時,對β系數的影響因素研究還能區分不同影響因素的重要程度,確認其影響方式和影響程度,因此也為β系數的可預測性提供了科學的理論依據和分析方法。
參考文獻
[1]鐘琳琳.我國股票β系數與會計變量關系的實證研究[D].大連理工大學,2006.
[2]張甲宇.財務變量與預期貝塔系數關系的實證分析[J].財務月刊,2008(Nov.),13-14.
[3]許年行.中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理論與實證研究[D].廈門大學,2007.
[關鍵詞] 風險資本 高技術創業企業 融資機制
一、引言
風險資本又稱“創業基金”,是指由專業投資人提供的快速成長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潛力的新興公司的一種資本。風險資本通過購買股權、提供貸款或既購買股權又提供貸款的方式進入這些企業。風險資本是準備用于進行風險投資的資金。風險資本的來源因時因國而異,如個人和家庭資金,國外資金,保險公司資金、年金和大產業公司資金等,主要是一種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以公司等組織形式設立,投資于未上市的新興中小型企業的一種承擔高風險、謀求高回報的資本形態。在我國,通常所說的“產業投資基金”即屬于創業基金。
與傳統資本市場相比,高技術領域對投資者的素質要求更高,風險投資者的出現適應了這一要求。在企業發展初期,風險資本幾乎成了除創業者自有資本之外惟一的資金來源。在這之后,雖然其他形式的資本(如債務資本)也逐漸介入高技術企業,但這些資本與傳統資本在本質上并沒有區別,決定企業融資特性的主要還在于風險資本??梢哉f,在高技術企業發展的整個歷程中,風險資本家無論在控制權安排,還是融資結構選擇方面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風險資本作為聯系融資合約雙方的紐帶,無疑成為分析高技術企業融資機制的切入點。
二、風險資本的基本內涵和特征
1.風險資本的基本內涵
風險資本產生于資本、市場、企業等各自發展且彼此聯系的歷史進程中,體現出在這樣的一系列聯系中發育成長的實質。雖然風險資本在其發展演變的過程中存在起伏波動,風險資本的邊界仍然處于變化的彈性之中,但它在發育成長和向世界的擴展中以及各國風險資本的融合和趨同化趨勢中,依然顯示出其基本內涵和相對突出的基本特征。
對于風險資本的定義,歐美經濟學家們曾給出過多種認定的邊界,從不同角度顯示了風險資本內涵的發展延伸和國家差異性。聯系風險資本發展演化的歷史進程和不同國家與地區擴展中的同質性,可以將風險資本定義為:風險資本是在資本、市場、商品經濟、企業及其成長的各自發展演化和彼此互動的歷史進程中所形成的一種資本類型及一種投融資工具。它形成于非傳統的資金來源并主要投資于處于初創或處于成長初期的高成長性、高風險性企業,它以相對較長期的股權投資為主要投資形式并以股權的高幅增值和最終出售來獲取投資回報。這里對風險資本的定義,是一種所謂的“比較傳統”的風險資本定義。
2.風險資本的基本特征
(1)風險資本的買方融資特征。風險資本作為一種投融資工具,在現實運作中總是表現為一個融資與投資相結合的過程,其中風險資本得以成立的前提就是融資。整個金融機構在市場中的融資可分為買方金融和賣方金融兩大基本類型,各類商業銀行、投資銀行等屬于賣方金融,而專門運營風險資本的風險投資公司和其他數量有限的金融機構則屬于買方金融。買方金融的利潤主要來自于資產買賣的差價,而風險資本的融資就屬于買方金融。風險資本家購買的是資本,出售的則是自己的信譽、投資計劃和對未來收益的預期。投資時,它們購買的是企業的股份,出售的是資本金;退出時,它們出售所持企業的股份,買入資金,外加豐厚的利潤和良好的業績,從而在資本撤出后進行下一輪的融資和投資。
(2)風險資本所投資企業的幼稚性和成長階段的初始性。風險資本所投向的風險企業是其自身增值運動的始點,從這里開始風險資本的運作主體(風險投資公司等)和受資企業一起進入共同成長的歷程口不過,風險資本不同于一般的資本,其差別主要表現在對象的特殊限定上:風險資本主要以創業企業為投資對象,它所投資的可能是一種新技術或新產品,也可能是一個剛創立的企業,總之,風險資本的投資對象主要是創業企業,且是那些從企業成長角度看尚處于成長初始階段的企業。在風險資本的實際運作中,雖然包含著對于其所投資企業的分期投資或者連續投資,也包含著風險資本在某些企業成長到一定時期時運用杠桿收購或管理收購的手段進行介入,但這并沒有改變它在投資對象方面的基本特征。
(3)風險資本的高風險性。風險資本的高風險性是風險資本一個十分突出的基本特征。從風險資本的實際運作經驗來看,風險資本在創造了許多成長神話的同時也導致了許多的敗績。風險資本的高風險性根源在于風險資本所涉及的風險因素復雜多變,來自于信息的不充分性、信息的不對稱性和不確定性,以及多方面的其他非可控因素等,風險集中于風險資本運作的整個過程。
三、風險資本與高技術創業企業的融合
雖然,至今風險資本還未成為企業融資領域的主流,而且它并不必然地以高技術企業作為惟一的投資范圍,甚至目前主導世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高技術企業群體中,有很多大企業也并未形成以風險資本背景的企業為主流的格局。但是,從以上對風險資本的認識可知,它從一開始就與高技術及高技術企業存在著密切聯系,對高技術的青睞和高技術的商業化預期是導致風險資本誕生的重要動因之一,談到風險資本就很自然地將它與高技術企業聯系在一起。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之間的融合,表現為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的聯姻和結合,進而表現為高技術企業通過融入風險資本實現成長和風險資本通過高技術企業的成長實現增值。
但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的融合不是簡單的結合,是具有明顯的指向性的,即風險資本并不是能夠與所有的高技術企業融合的。正像ARD公司與DEC公司的成功結合一樣,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的融合突出體現在風險資本與高技術創業企業的相互結合上,可以說,風險資本和高技術創業企業的結合乃是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融合的直接的具體體現。
從要素資源這一價值創造的基礎層次來看,在價值創造的過程中,總是存在這樣的事實:所有具體的價值創造過程,都共同地包含著不同要素資源的結合過程,也都共同地表現為價值創造需要將不同的要素資源結合在一起方可進行的條件性特征。由這一事實所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在于:為什么不同的要素資源需要結合在一起才能共同地進行價值創造?為什么不同的要素資源能夠結合在一起而共同地進行價值創造?以上問題的答案在于以下缺口理論的假說中。
[關鍵詞]風險資本高技術創業企業融資機制
一、引言
風險資本又稱“創業基金”,是指由專業投資人提供的快速成長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潛力的新興公司的一種資本。風險資本通過購買股權、提供貸款或既購買股權又提供貸款的方式進入這些企業。風險資本是準備用于進行風險投資的資金。風險資本的來源因時因國而異,如個人和家庭資金,國外資金,保險公司資金、年金和大產業公司資金等,主要是一種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以公司等組織形式設立,投資于未上市的新興中小型企業的一種承擔高風險、謀求高回報的資本形態。在我國,通常所說的“產業投資基金”即屬于創業基金。
與傳統資本市場相比,高技術領域對投資者的素質要求更高,風險投資者的出現適應了這一要求。在企業發展初期,風險資本幾乎成了除創業者自有資本之外惟一的資金來源。在這之后,雖然其他形式的資本(如債務資本)也逐漸介入高技術企業,但這些資本與傳統資本在本質上并沒有區別,決定企業融資特性的主要還在于風險資本。可以說,在高技術企業發展的整個歷程中,風險資本家無論在控制權安排,還是融資結構選擇方面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風險資本作為聯系融資合約雙方的紐帶,無疑成為分析高技術企業融資機制的切入點。
二、風險資本的基本內涵和特征
1.風險資本的基本內涵
風險資本產生于資本、市場、企業等各自發展且彼此聯系的歷史進程中,體現出在這樣的一系列聯系中發育成長的實質。雖然風險資本在其發展演變的過程中存在起伏波動,風險資本的邊界仍然處于變化的彈性之中,但它在發育成長和向世界的擴展中以及各國風險資本的融合和趨同化趨勢中,依然顯示出其基本內涵和相對突出的基本特征。
對于風險資本的定義,歐美經濟學家們曾給出過多種認定的邊界,從不同角度顯示了風險資本內涵的發展延伸和國家差異性。聯系風險資本發展演化的歷史進程和不同國家與地區擴展中的同質性,可以將風險資本定義為:風險資本是在資本、市場、商品經濟、企業及其成長的各自發展演化和彼此互動的歷史進程中所形成的一種資本類型及一種投融資工具。它形成于非傳統的資金來源并主要投資于處于初創或處于成長初期的高成長性、高風險性企業,它以相對較長期的股權投資為主要投資形式并以股權的高幅增值和最終出售來獲取投資回報。這里對風險資本的定義,是一種所謂的“比較傳統”的風險資本定義。
2.風險資本的基本特征
(1)風險資本的買方融資特征。風險資本作為一種投融資工具,在現實運作中總是表現為一個融資與投資相結合的過程,其中風險資本得以成立的前提就是融資。整個金融機構在市場中的融資可分為買方金融和賣方金融兩大基本類型,各類商業銀行、投資銀行等屬于賣方金融,而專門運營風險資本的風險投資公司和其他數量有限的金融機構則屬于買方金融。買方金融的利潤主要來自于資產買賣的差價,而風險資本的融資就屬于買方金融。風險資本家購買的是資本,出售的則是自己的信譽、投資計劃和對未來收益的預期。投資時,它們購買的是企業的股份,出售的是資本金;退出時,它們出售所持企業的股份,買入資金,外加豐厚的利潤和良好的業績,從而在資本撤出后進行下一輪的融資和投資。
(2)風險資本所投資企業的幼稚性和成長階段的初始性。風險資本所投向的風險企業是其自身增值運動的始點,從這里開始風險資本的運作主體(風險投資公司等)和受資企業一起進入共同成長的歷程口不過,風險資本不同于一般的資本,其差別主要表現在對象的特殊限定上:風險資本主要以創業企業為投資對象,它所投資的可能是一種新技術或新產品,也可能是一個剛創立的企業,總之,風險資本的投資對象主要是創業企業,且是那些從企業成長角度看尚處于成長初始階段的企業。在風險資本的實際運作中,雖然包含著對于其所投資企業的分期投資或者連續投資,也包含著風險資本在某些企業成長到一定時期時運用杠桿收購或管理收購的手段進行介入,但這并沒有改變它在投資對象方面的基本特征。
(3)風險資本的高風險性。風險資本的高風險性是風險資本一個十分突出的基本特征。從風險資本的實際運作經驗來看,風險資本在創造了許多成長神話的同時也導致了許多的敗績。風險資本的高風險性根源在于風險資本所涉及的風險因素復雜多變,來自于信息的不充分性、信息的不對稱性和不確定性,以及多方面的其他非可控因素等,風險集中于風險資本運作的整個過程。
三、風險資本與高技術創業企業的融合
雖然,至今風險資本還未成為企業融資領域的主流,而且它并不必然地以高技術企業作為惟一的投資范圍,甚至目前主導世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高技術企業群體中,有很多大企業也并未形成以風險資本背景的企業為主流的格局。但是,從以上對風險資本的認識可知,它從一開始就與高技術及高技術企業存在著密切聯系,對高技術的青睞和高技術的商業化預期是導致風險資本誕生的重要動因之一,談到風險資本就很自然地將它與高技術企業聯系在一起。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之間的融合,表現為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的聯姻和結合,進而表現為高技術企業通過融入風險資本實現成長和風險資本通過高技術企業的成長實現增值。
但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的融合不是簡單的結合,是具有明顯的指向性的,即風險資本并不是能夠與所有的高技術企業融合的。正像ARD公司與DEC公司的成功結合一樣,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的融合突出體現在風險資本與高技術創業企業的相互結合上,可以說,風險資本和高技術創業企業的結合乃是風險資本與高技術企業融合的直接的具體體現。
從要素資源這一價值創造的基礎層次來看,在價值創造的過程中,總是存在這樣的事實:所有具體的價值創造過程,都共同地包含著不同要素資源的結合過程,也都共同地表現為價值創造需要將不同的要素資源結合在一起方可進行的條件性特征。由這一事實所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在于:為什么不同的要素資源需要結合在一起才能共同地進行價值創造?為什么不同的要素資源能夠結合在一起而共同地進行價值創造?以上問題的答案在于以下缺口理論的假說中。
衍生金融工具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在傳統金融工具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產品。其自從產生以來就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為投資者保值、獲利,同時也使投資者處于極大的風險之中。加強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管理離不開會計信息系統的支持。如何在財務報表中有效地進行衍生金融工具風險披露,已成為會計界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
一、衍生金融工具
(一) 衍生金融工具的定義與特性
金融衍生產品是指從傳統的基礎金融工具,如貨幣、利率、股票等交易過程中,衍生發展出來的新金融產品,其主要形式有期貨、期權和掉期等。
金融衍生產品具有以下的特點:
1.價值受制于基礎商品的價值變動
金融衍生產品既然“衍生”于基礎商品,其價值自然受基礎商品價值變動的影響。因為它的價格是基礎商品價格變動的函數,故可以用來規避、轉移風險。然而,也正因為如此,由于潛在著巨大的市場風險,即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金融衍生產品對價格變動更為敏感,波幅也比傳統市場大,所以加大了風險系數。
2.具有財務杠桿作用
衍生產品的交易多采用保證金方式,參與者只須動用少量的資金(甚至不用資金調撥)即可進行數額巨大的交易,由于絕大多數交易沒有以現貨作為基礎,所以極易產生信用風險,若某一交易方違約,可能會引發整個市場的履約風險。此外,保證金的杠桿作用把市場風險成倍地放大,從而微小的基礎價格變動也會掀起軒然大波。
3.產品特性復雜
“火箭科學家”(開發衍生產品的金融工程師的別稱)像玩魔方一樣,把基礎商品、利率、匯率、期限、合約規格等予以各種組合、分解、復合出來的金融衍生產品日趨艱澀、精致。金融衍生產品災難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特性缺乏深層了解,無法對交易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運作風險在所難免。
4.產品設計頗具靈活性
金融衍生產品種類繁多,可以根據客戶所要求的時間、金額、杠桿比率、價格、風險級別等參數進行設計,讓其達到充分保值避險等目的。但是,由此也造成這些金融衍生產品難以在市場上轉讓,流動性風險極大。另一方面,由于國內的法律及各國法律的協調趕不上金融衍生產品發展的步伐,因此,某些合約及其參與者的法律地位往往不明確,其合法性難以得到保證,而要承受很大的法律風險。
(二) 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
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主要有宏觀風險和微觀風險兩類。
1.宏觀風險
(1)金融自由化。金融衍生產品是金融自由化的產物。金融衍生產品的不斷創新,模糊了各金融機構的界限,加大了金融監管難度,使資產的流動性增強,各種金融工具類別的區分越來越困難,用來測量和監管貨幣層次的傳統手段逐漸失效。
(2)銀行業務的表外化。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屬于銀行的表外業務,不僅可以繞過巴塞爾協議對銀行最低資本的要求,不必增加資本即可提高銀行的盈利性,并且不會影響銀行的資產負債表的狀況。出于盈利目的進行的投機交易越來越多,不但使整個市場的潛在風險增大了,而且使傳統的財務報表變得不準確,許多與金融衍生產品相關的業務沒有得到真實的反映,經營透明度下降。
(3)金融技術的現代化。一方面是現代化的金融技術理論層出不窮,使風險控制得到長足發展;另一方面是電腦設備及信息處理技術的升級換代,使這些金融理論在日常的交易中大顯身手。但從整個市場來看,風險依然存在,隨著交易量的劇增,偶發的支付和信用風險,隨時都可能導致一場巨大的危機。
(4)金融市場的全球化。隨著發達國家對國際資本流動限制的取消、各國金融市場的逐步開放,投資者在全球范圍內追逐高收益、高流動性,并由此實現投資風險的分散化。但是,與此同時,也增大了金融監管難度。
2.微觀風險
(1)管理層的認識不足。金融衍生產品只有在一定條件下,才能實現復雜的風險管理和降低交易成本的目標,而這通常不為一般企業的高層領導所了解,他們對于金融衍生產品的潛在風險估計不足,難以準確地把握交易時的具體細節,不能對交易的具體事宜做出明確的規定。
(2)內部控制薄弱。內部控制不嚴密,對交易員缺乏有效的監督,是造成金融衍生產品災難的一個重要原因。
(3)激勵機制的過度使用。許多公司把交易員的業績與薪水聯系起來,有的還實行利潤分成,這對調動交易員的積極性無疑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激發了他們的冒險精神。
(4)越權交易。雖然有的決策者對進行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是在交易賺取巨額利潤時,并不一定會檢查交易過程中是否有越權行為,違規盈利的交易員反而會受到表彰,以致風險意識逐漸淡薄,逐步加大交易金額,調高風險系數,使交易與原來決定運用金融衍生產品的初衷相背離。
二、衍生金融工具風險與會計確認和計量
會計報表的基本目標是為信息使用者提供對決策有用的信息。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傳統會計要素確認的三個標準,即定義性,可計量性和可靠性,一直以來主要以表外業務形式存在。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確認
首先分析會計要素確認的定義性。國際會計準則對資產和負債的定義都強調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引起的。而衍生金融工具是衍生于金融資產、商品、指數的一種金融契約,一種承諾。在合約簽訂日,交易并未實際發生,也不能保證將來一定發生,即使發生,交易也是在未來日期結算。顯然,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會計要素的傳統定義,因而無法在財務報表上反映。
國際會計準則中與金融工具有關的準則有:IAS32和IAS39。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IASC)原本想制定一項統一的金融工具會計準則。但在IAS第 3 2號準則出臺后,迫于國際證券委員會組織(IOSCO)急于建立一套核心準則的壓力,暫出臺了IOSCO第39號準則作為lAS第32號準則的繼續。IAS第32號準則對金融工具下的定義強調了金融資源及權益工具的轉移,對金融資產和負債的定義也避開“過去的交易和事項”不談。在IAS第32號準則中給出了初始確認和終止確認的標準:當且僅當企業成為合同締約方時,企業都應確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這使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都能在會計報表中以會計要素的合法身份得到確認。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1998年6月頒布的 SFASI33中,將資產與負債定義為代表著一定的未來經濟利益或損失,從而繞開了“過去交易和事項”的規定。該準則還認為,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是不斷變化的,只要這種變動能可靠計量,企業就應于期末確認其價值變動帶來的損益,以真實反映企業當前的財務狀況。
關于這一問題,本文的解決思路是“擴充現有會計要素定義的外延”,即增加要素定義的條件,使之能容納衍生金融工具;將資產的條件擴充為“兩個固定的基本特征+一個可選擇的基本特征”的方式。就是將“由于過去交易或事項”這一基本特征擴充成平行的四個“相當的”可選擇的基本特征,使經濟業務在滿足“為企業所擁有或控制”和“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兩個基本特征下,再滿足擴充后可以選擇的四個基本特征中的任意一個即可確認,即:“資產是可能的未來利益,它是通過下列條件之一由特定主體取得或加以控制的:一是由于過去交易或事項(包括產權交易);二是由于簽訂了不可更改的合約,其風險和報酬實質上已經轉移;三是由于其市場價值(有公開標價或獨立公正的中介機構評估)長期高于賬面價值并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不會有基本上的改變,在已取得或控制的未來經濟利益上的增值部分;四是由于環境和自然原因,在可靠計量并極可能實現的前提下,未來經濟利益的增值?!?/p>
即擴充現有會計要素定義的外延后,資產不僅包括過去交易或事項引起的資產,還包括合約產生的資產。衍生金融工具因滿足基本特征的第2條,從而能夠確認衍生金融工具。
(二)會計計量
會計計量是指在會計核算中對資金運動的內在數量關系加以衡量、計算或確定,使之轉化為定量化數據或會計信息的專門方法。主要是要保證可計量性和可靠性。
計量屬性即計量基礎。對于發生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計量,由于利率或匯率的頻繁變動,其價值不斷發生變化,可能與初始確認的價值差異很大。為了真實地反映和監督各種衍生金融工具所引起的未來現金流入量的變化,就勢必要揚棄傳統的“歷史成本”計量原則。
FASB在所通過的115號準則中,突破了傳統的計量原則,允許按公允價值計量在交易中和可供銷售兩類證券價值,即采用現行會計模式中很少使用的“公允價值”。然而, 衍生金融工具又并非所有的類別都可能按統一的確認標準加以確認,如果需要確認,也不可能完全按公允價值去計量。考慮到我國已加入WTO,使用“公允價值”的計量屬性分階段地客觀地反映企業所持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是值得借鑒的。
“公允價值”。按照FASB針對金融工具給出的定義:“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是在雙方自愿、非由于強迫性的清算銷售而在當前交易中達成的該工具可予以交換的金額。如果一項金融工具具有可應用的公開標價,那么,金融工具應予以披露的公允價值就是此項工具在交換中的產品單位數乘以其市場價格?!保‵ASN0107)按照FASB的定義, 公允價值的具體代表還是市場價格、現行價值及現值。值得注意的是,計量屬性的并用仍是一個方向。例如,初始計量可采用歷史成本, 而后續計量則可采用公允價值。
在我國的會計實務操作中,采用“混合計量”,對衍生金融工具分為初始確認時的計量、終止確認時和再確認時的計量,并根據擴展后的計量原則,公允價值與歷史成本計量并用。在初始確認時,以實際交付的金額計價,采用的是歷史成本計量方式,而在再確認和終止確認時的計量則體現了公允價值的計量方式。對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取得可以直接從市場上可觀察到的價格或參考類似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場價格來獲取,由于目前我國金融市場尚缺乏活躍性、不夠健全,而且交易規模較小,在市價的公允性難以確定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加以估計確定。
具體的說,可以采取分類的方法。第一,對于衍生金融工具所占比例較大或對經營業績影響較大的銀行和其它機構可以采取公允價值作為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屬性。第二,對于一般的銀行和企業,我們應按所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圖,在結合所持有的時間來選擇計量屬性。
三、總結
如果要對衍生金融工具予以確認,并列示于報表,首先要把握以下三個基本會計原則: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審慎性原則和重要性原則。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需要我們在定義資產和負債時能擺脫時間、形式的束縛,把握其風險與報酬實質轉移的標準。審慎性原則要求企業在不確定情況下少列資產多列負債,該原則對風險極高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顯得尤為重要。重要性原則要求企業對單個高風險的、涉及金額較大的衍生金融工具務必要進行單項確認與列示,并在附注中詳細披露其相關情況。
一、明確分類目的和原則。實施非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真實、全面、動態地反映非信貸資產質量,充分揭示非信貸資產的實際價值和風險程度,發現和分析非信貸資產使用、管理、監控、催收、處置等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加強對非信貸資產的風險管理,提高非信貸資產質量,為下步建立科學合理的非信貸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制度打下基礎。工作中,應善握四個原則,即:風險原則、真實原則、審慎原則、動態原則。所謂風險原則,就是以非信貸資產的內在風險為主要依據,以預計損失程度為主要分類標準。所謂真實原則,就是廣泛搜集非信貸資產的各類信息,嚴格按照分類標準、方法和程序進行分類,充分估計現實與潛在的風險狀況,全面、真實反映非信貸資產的風險程度。所謂審慎原則,就是對非信貸資產的風險分類進行定性定量相結合地分析、評估,科學合理地劃分風險類別,對減值跡象判斷困難或計量精確性受到影響的,應運用審慎的專業判斷和穩妥的分類方法。所謂動態原則,就是當出現有可能影響非信貸資產風險的因素時,應適時、動態地對相關資產進行重新認定與分類。
二、掌握分類的核心定義。非信貸資產是指農村信用社資產負債表中除信貸資產以外的各類資產。根據風險和損失程度的不同,劃分為安全性和風險性兩類。安全性非信貸資產是指無風險或風險很低的非信貸資產,主要包括現金及周轉金、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存放聯行款項等非信貸資產項目。風險性非信貸資產是指有風險或風險程度較高的非信貸資產,主要包括專項央行票據、同業債權、待處理抵債資產、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投資類資產、委托及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固定資產清理、歷年虧損掛賬等非信貸資產項目。風險性非信貸資產按照風險和預計損失程度,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個類別,其中后三類合稱為不良非信貸資產。分類標準的核心定義是:正常類:資產未出現減值跡象,資金能夠正常回收,沒有足夠理由懷疑資產及收益會發生損失。其基本特征為“一切正常”。關注類:資產未發生減值,但存在一些可能造成資產及收益損失的不利因素。其基本特征為“潛在缺陷”。次級類:資產已出現顯著減值跡象,即使采取各種可能措施,資產仍可能形成一定損失,但損失較小。其基本特征為“缺陷明顯,損失較小”。可疑類:資產已顯著減值,即使采取措施,也肯定要形成較大損失。其基本特征為“肯定損失,損失較大”。損失類: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資產仍然全部損失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其基本特征為“基本損失”。
三、把握分類的方式方法。在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等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結合非信貸資產的形態、對象、權屬、賬齡等因素,對不同的非信貸資產相應使用風險分類法、賬面價值法、可變現凈值法、成本與市價孰低法和專家判定法等分類方法進行質量分類。所謂風險分類法,就是根據資產賬齡、交易對手履行合同和債務償還能力等進行質量分類的方法。主要適用于專項央行票據、同業債權、投資類資產、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項等。所謂賬面價值法,就是根據資產的特性、合同及賬面的價值,能直接確認有無損失或損失程度,將資產直接按照賬面價值和損失程度進行質量分類的方法。主要適用于安全性非信貸資產和風險性非信貸資產中的待處理財產損溢、歷年虧損掛賬等。所謂可變現凈值法,就是以風險性非信貸資產賬面余額,扣除其可變現凈值或可收回金額后的差額部分,作為預計損失的質量分類方法。可變現凈值是指以資產預計售價減去預計相關處置稅費后的金額。預計損失計算:預計損失額=資產賬面價值–可(已)變現凈值;預計損失率=(預計損失額/資產賬面價值)×100%。主要適用于待處理抵債資產、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等。所謂成本與市價孰低法,就是根據投資成本與市價孰低的原則,估算投資損失的質量分類方法。預計損失計算:預計損失額=資產賬面價值–公允價值;預計損失率=(預計損失額/資產賬面價值)×100%。主要適用于投資類資產等。所謂專家判定法,就是以風險性非信貸資產實際情況為基礎,經專家組綜合判研確定預計損失的質量分類方法。主要適用于資產情況復雜、資料不全、信息有限,不能使用上述分類方法確認損失的資產。專家組由各級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也可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和有關專家組成。具體工作中,應根據實際,決定采用的分類方法,省聯社制定的《山東省農村信用社非信貸資產風險分類工作方案》及《山東省農村信用社非信貸資產風險分類實施細則》已經進行了明確。
貸款風險分類的必要性
根據中國銀監會的要求,從2006年開始,農村信用社將用一年的時間,告別以期限管理為基礎的“一逾兩呆”貸款分類,全面過渡到以風險管理為基礎的貸款五級分類。推行國際通行的風險分類方法對于農村信用社而言,不僅僅是貸款分類方法的轉變,更是信貸管理方式的一場革命?!耙挥鈨纱簟卑雌谙迍澐值乃募壏诸愔贫?,造成了家底不清、撥備嚴重不足、資本充足率低。實行按貸款風險程度劃分的五級分類,可以科學揭示和計量風險,轉換農信社經營理念。
從分類結果看,正常類貸款的基本特征是“基本正?!保瑳]有理由懷疑其不能按時足額還款;關注類貸款的基本特征是“存在潛在缺陷”,雖然借款人有能力償還,但出現一些不利因素;次級類貸款的基本特征是“缺陷明顯,可能損失”,借款人還款能力已出現明顯問題,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第一還款來源)已無法足額償還本息,即使執行擔保(第二還款來源),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可疑類貸款的基本特征是“較大損失”,借款人無法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第一還款來源)足額償還本息,即使執行擔保(第二還款來源),也肯定會造成較大損失;損失類貸款的基本特征是“基本損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息仍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小部分。
由分類的風險判分和風險特征可見,貸款風險分類法關注的核心就是貸款的內在風險,能否及時足額還款及其可能性大小成為劃分不同貸款種類的惟一標準。與“一逾兩呆”制度相比,風險分類制度的設計理念突出了幾個特點:
從監控內涵看,風險分類制度對貸款質量進行分類的衡量標準是風險對貸款償還的影響程度,而不是僅僅把貸款是否逾期及逾期時間的長短作為依據。但由于貸款期限越長,不確定因素越多,所以貸款逾期情況仍是分類的重要參考。農信社對自然人(一般農戶)貸款就采取了逾期情況、信用等級兩級坐標進行貸款風險分類,以有效提高分類效率。
從監控外延看,風險分類制度對風險識別的范圍覆蓋了全部貸款,而不是僅僅涵蓋到期不能償還的貸款。風險分類把貸款的全過程、借款人還款來源(第一還款來源和第二還款來源)、借款人的非財務信息,都納入了風險識別與監控之中,提高了風險的敏感度。
從監控過程看,貸款風險分類體現了過程與結果并重的原則。風險分類過程就是對貸款質量診斷的過程,要收集信息、整理檔案、檢查還款記錄、確認還款能力、判斷還款可能性,涵蓋了從貸款發放到賬面消失的整個周期,可以克服“一逾兩呆”僅僅依據已經發生的事實(如是否逾期、逾期多長時間等)做確定性判斷的不足,體現了預判性和前瞻性。
從分類主體看,貸款風險分類對信貸人員在經驗、知識和判斷能力等方面要求很高,需要專業機構及其專業人員作為分類主體,系統化地履行分類操作職能,而不再僅僅由會計部門按照是否逾期及逾期時間進行簡單歸類劃賬。風險分類制度是由專業人員在收集和分析借款人的經營、財務等多方面信息的基礎上,對風險影響貸款償還的程度做出估計,判定貸款的分類級別。要勝任這種重要而復雜的判斷,需要具備豐富的經濟、金融知識,需要了解借款人所屬行業的專業運作規律及其動態行情,還需要風險管理實踐經驗。
從操作細節看,風險分類制度給分類者留有較大的自由裁量空間,不再像“一逾兩呆”制度的分類結果與分類主體無關。由于風險分類制度要求分類者根據現有信息對貸款風險做主觀判斷,不同的分類者對同一貸款風險的判斷也難免有分歧,這會導致貸款分類結果“因人而異”,由此可能導致一個比“一逾兩呆”制度更值得警覺的問題:“一逾兩呆”制度的分類標準簡單清晰,分類者基本沒有自由裁量空間;而風險分類制度中,在正常到損失五個級別的風險判別標準沒有精確化的情況下,可能會引發一系列操作爭議,直接影響風險認定的真實性。這種自由裁量性可能引發的系統性誤差,已被貸款風險分類實踐所證實。
已有的經驗與教訓
從我國風險分類制度運行的實際情況看,風險分類的推行有復雜的實踐因素。
我國于1993年起接受世界銀行的技術援助,開始引入貸款風險分類。1998年5月起,央行在廣東開始“清分”(清理銀行資產,為貸款分類)試點,要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交通銀行在廣東境內的分支機構在三個月內完成轄區內全部金融資產的清理和分類,形成上呈國務院的試點報告,并在次年春天將五級分類法擴展到全系統。結果表明,按貸款風險分類計算出的不良資產比例,比“一逾兩呆”下的不良資產比例要高出許多。當時的央行無論從認識水平或管理手段上都無法接受這一現實。于是,央行內部就風險分類是否應引進中國產生了嚴重的分歧。這種情況下,監管部門關于貸款風險分類的推行態度多有反復。
1999年7月,央行要求“從1999年7月末開始到1999年底前,完成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三家政策性銀行的貸款五級分類工作;從1999年開始到2000年底前,完成10家其他商業銀行的貸款五級分類工作;從2000年初開始到2000年底前,完成88家城市商業銀行的貸款五級分類工作”。2000年9月,央行《關于不良貸款的認定辦法》,又重申要以“一逾兩呆”作為不良貸款分類的標準。同年,按照“一逾兩呆”的標準和辦法,對銀行的財務真實性和貸款質量進行全國范圍的檢查。2001年12月,央行再次文件,要求從2002年起,在中國各類銀行全面施行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管理,實施范圍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在華的外資銀行。
對貸款風險分類執行情況的調查不能讓人樂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03年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分類制度的調研認為“貸款分類制度偏松”。央行的調查報告則指出了更多的問題:
貸款的分類標準不夠細化,難以精確量化信用風險,同類貸款不同的內在風險沒有得到有效的揭示。基層人員反映分類標準界線過于模糊,不易執行。
相關法制建設滯后,客戶信息資料收集困難,分類認定缺乏數據支持。銀行作為放貸機構還沒有對貸款企業形成有效約束,不能將要求企業提供真實的財務報表作為放貸的基本條件。
五級分類定性標準較多,難以準確把握分類核心定義,致使風險分類方法沒有真正運用,“一逾兩呆”思維定勢尚未擺脫。許多基層行存在“先四級分類(即“一逾兩呆”),再適當調整”的思想,將“逾期”對應“次級”,“呆滯”對應“可疑”,“呆賬”對應“損失”,在實踐中的標準仍然是貸款逾期情況和按時付息的情況,并沒有按照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對貸款分類。由于受上級行雙控指標的影響,未能如實反映貸款形態,可疑與損失類貸款失真。
基層行貸審會工作量偏大,難以實時、有效控制分類風險。這樣,分類管理變成了上報的統計數據,沒有和信貸管理真正結合,沒有進入通常的會計核算體系,也沒有對數據進行動態監測。調查結果顯示,相當部分的國有商業銀行支行仍然沿用1998年、1999年的分類結論,分類信息和分類理由都未及時補充或更新,甚至使用第一次“清分”時的分類底稿。
信貸人員配置不合理,難以有效發揮五級分類的風險預警功能。許多基層行客戶經理的現狀是人員少、壓力大、負擔重,不僅要開展大量繁瑣的營銷業務,搞好貸后管理,做好臨時性和常規性的報表,還要迎接上級行的檢查。許多客戶經理均有應接不暇和疲于應付的感覺,從而對監管相對滯后以及認定與處罰頗有彈性的分類工作易于忽視,甚至將之當作負擔。有監管官員就此作評:至今商業銀行僅僅是做到了推出五級分類法,但風險管理的理念和原則還沒有在經營者和管理人員的頭腦里生根,沒有發揮作用。
推行貸款風險分類已有的經驗和教訓表明,推進這項工作一方面要科學化,即設置更為精確化的、可操作的標準,并輔之以法律、技術、人才等手段,使貸款清分在客觀上具有更強的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專業化,即促使分類者成為“專業把關人和獨立判斷者”,通過專業化促進分類工作質量的有效提高。只有這樣,貸款風險分類制度才能變成金融機構自覺自愿的經營行為,貸款清分實踐才能符合清分者的主觀愿望,而后者更為關鍵。
貸款風險分類引發的風險暴露,對金融機構或下級行而言,傳遞的是壞消息,是“報憂不報喜”。在不良貸款“雙降”任務已由經濟行為轉變成政治任務, 已由自我約束變為自上而下的硬性行政指令的情況下,必然會影響貸款所在行員工的績效考核成績,觸動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由貸款經營行自己來執行分類操作,風險暴露阻力無疑是現實而且強大的。同樣,出于對提高利潤、增加員工福利的動機,商業銀行也可能不愿意暴露真實的不良貸款以免多提撥備。而商業銀行在貸款分類上的自由裁量權,又為金融機構或下級行隱瞞貸款風險真實情況提供了技術前提。
現行的《指導原則》恰恰忽視了這一重大利益沖突,雖提到“商業銀行對貸款進行分類,應遵循內部控制原則,保證貸款分類的獨立、連貫和可靠”,但在關鍵的分類操作、分類授權等方面均未要求商業銀行做出針對性的制度安排,以應對風險暴露阻力。主客觀條件的結合,使得貸款五級分類在執行上并沒有達到上級行和監管者希望看到的效果。
農信社可能受到的影響
實際上,貸款風險分類制度試行八年來,其數據基本上還沒有應用于各家商業銀行管理的重要決策。不能根據分類結果計提足額損失準備,也就不能對各級行的績效考核產生影響,導致各方面對這項制度的科學性關注也少。只有在制度設計上解決了設置精確化的分類標準、規避利益沖突、向專業化發展等基本問題,貸款分類水平才能不斷提升,從而為決策和管理提供及時、真實的數據支持,其所揭示的信貸資產質量也才能經得起股東和公眾的質詢。
由于貸款風險分類制度的科學性、專業性問題在體制上沒得到根本解決,也就不能奢望其在農信社的執行一定能獲得“風險分類結果基本真實、信貸管理水平得到較大提高、信貸人員的業務素質有所增強、健康的信貸文化初步形成”這四個銀監會要求的成效。但農信社不能坐等體制的完善,對于貸款風險分類這種以風險為核心的貸款分類制度,要通過科學的和積極的運用,力爭達到如下效果:
轉變信貸觀念,提高風險意識,提高管理水平。長期以來,農信社受行政手段、計劃分配、經驗判斷等傳統辦法的影響很深,此次通過大規模培訓,引入先進技術有效地管理信貸資產,會提高農信社的科學管理意識。同時,貸款清分的過程,也是風險的認知過程,是主動調查了解借款人信息資料,判知風險狀況的過程,這對于提高管理者的風險意識、提高信貸人員的專業素養、培養整體的風險意識,會起到積極作用。
摸清風險底數,計提損失撥備,盤活不良資產。貸款風險分類是實現銀監會提出的“準確分類-提足撥備-做實利潤-資本充足率達標”要求的前提和基礎。農信社雖然達到上述要求還存在較大障礙,但貸款風險分類卻是提高自身經營水平、增強競爭能力的基本前提。貸款風險分類的推行,有利于農信社摸清風險底數,從而對不同類型的信貸資產進行分類指導,對癥下藥,努力盤活,在科學計量風險的基礎上,通過提取專項準備去覆蓋和彌補預期損失,通過一般準備和充足的資本抵御非預期損失,從而有利于農信社提高資本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