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7 05: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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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積極培育和引導小企業進規模
(一)加大對規模以下企業的培育力度。
進一步加大對規模以下企業的幫扶力度,對有發展潛力、成長性較好的規模以下企業,各縣、區政府要建立規模企業后備庫,制定切實可行的扶持政策,幫助解決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用電、用水、用地、融資、企業管理、產品質量、市場銷售、項目建設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促進其上規模、上水平,盡快進入規模企業行列。
(二)規范規模企業申報條件和認定程序。
申報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須具備獨立的法人地位,當年產品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且有齊全規范的會計、統計基礎資料和專(兼)職統計人員。嚴格執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認定程序。鎮(園區)對擬申報工業企業進行初審;縣、區統計局和經委進行復審,復審要深入企業調查,認真核實申報材料,復審合格并經縣、區政府確認后,向市統計局、市經委申報;市統計局、市經委審核后,向省統計局推薦上報,國家統計局審核批準后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范圍。對于達到規模企業標準而不進行申報的企業,要依法依規引導其申報進入規模企業行列,促進企業規范管理、健康發展。
二、進一步加強對規模企業的扶持和獎勵
(一)加大對規模企業的政策資金支持力度。
1。對規模企業投資建設國家、省和市產業政策鼓勵支持的項目,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優先推薦、安排各級財政資金給予補助和貼息資金支持。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當年利用銀行貸款發生的利息,由受益財政按照一定比例貼息。規模企業整體搬遷到工業園區的,優先安排項目用地。
2。對新列入的規模工業企業,環保部門收取的企業排污費地方留成部分的75%,連續三年返還給企業專項用于環保治污建設。
3。供電部門在電力供應緊張時期,優先安排規模企業用電指標,規模企業因發展需要擴容電力的,優先給予支持。
4。稅務部門要加大稅收政策宣傳與執行力度,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切實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5。工商、質監等部門要積極引導企業申報“馳名商標”、“名牌產品”,幫助企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督促采用國內外先進標準,提高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
6。國土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幫助企業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用地問題,及時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用地手續。
7。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規模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創新信貸產品和信貸模式,著力解決企業融資瓶頸問題。
(二)加大對規模企業的表彰獎勵力度。
1。對新進入規模工業企業統計范圍,能如實、按時上報統計報表,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每年給予一定獎勵。具體數額由縣、區政府自行確定。
2。凡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年納稅額占主營業務收入3%以上的企業,由受益財政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凡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以上且年納稅額占主營業務收入3%以上的企業,由受益財政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根據企業經營規模、注冊資本、社會貢獻等,推薦企業負責人參與年度全市“十大創業明星”、“明星企業家”評選活動,并以市委、市政府名義表彰;積極推薦優秀企業家作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加大對先進企業、優秀企業家的宣傳力度,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創業光榮、發展為上的濃厚氛圍。
三、進一步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規模工業企業培育工作由市工業經濟和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協調和服務工作由市經委、市統計局承擔。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精心組織,強化措施,扎實做好本地規模企業的培育發展工作。
(二)加強基層統計工作。
各縣、區政府要進一步加強企業統計工作,保障工作經費,強化企業財務人員和統計人員業務培訓,積極幫助、指導企業做好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填報工作。
(一)優秀企業家和優秀創業者的評選范圍、條件和程序
1、評選范圍:縣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規模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廠長等。
2、評選條件:①優秀企業家:擔任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廠長等三年以上(含連續在幾個企業擔任正職累計滿三年);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示范帶動作用明顯;所領導企業當年銷售收入、稅收貢獻、社會公認度測評優秀率在全縣排名前10位,且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②優秀創業者:所領導企業成立滿兩年,不滿五年;企業前兩個年度(含當年)產值均在2000萬元以上,稅收貢獻均在100萬元以上;社會公認度測評優秀率排名在全縣前10位。
3、評選程序:被推薦人所在企業向縣工業發展局申報,提供有關事跡材料;縣工業發展局組織有關部門對推薦單位的有關指標和被推薦人事跡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優秀對象,報縣委、縣政府審定。
4、相關指標說明:企業銷售收入以縣國稅、地稅部門提供的年終核算結果為準;稅收貢獻以縣財政、國稅、地稅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社會公認度以測評結果為準(采取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部門負責人和企業職工代表進行測評的辦法,進行測評)。
(二)入庫稅金納稅增幅十強企業的認定范圍、依據和程序
1、認定范圍:縣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企業。
2、認定依據:入庫稅金納稅增幅以縣財政、國稅、地稅部門年終統計的數據為準。
3、認定程序:縣工業發展局牽頭,縣財政、國稅、地稅等部門配合,提出十強對象,報縣委、縣政府審定。
(三)成長型企業和位次上升最快企業的認定條件和程序
1、認定條件:①成長型企業:縣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當年被認定為規模企業,或已納入規模統計且近三年產值逐年增長,增幅排名在前10位;所處行業為國家鼓勵或重點扶持行業(建筑業除外),產品市場前景較好;企業納稅總額在50萬元以上。②位次上升最快企業:從當年產值較上年增幅排名前10位,納稅總額增幅排名前10位的企業中選取5位。企業產值增幅以縣統計局提供的統計結果為準;納稅總額增幅以縣國稅、地稅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
2、認定程序:縣工業發展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二、推進品牌和標準化體系建設有關獎勵指標認定依據和程序
(一)認定依據
1、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省名牌產品分別以國家名推委(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省名推委認定,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級質量管理部門正式對外公布結果為準。
2、馳名(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結果為準;省著名商標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結果為準。
3、各類體系認證:標準化體系、計量體系、ISO9000體系和HACCP認證以國家和省級質監部門認定結果或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認證機構的認證結果為準;企業銷售收入以縣國稅、地稅等部門核實后的數據為準。
(二)認定程序:各企業向縣工業發展局提出申請,提供證明材料;縣工業發展局組織相關部門對各企業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提出通過審核名單,報縣委、縣政府審定。
三、鼓勵企業技術升級有關指標認定標準、獎勵依據和認定程序
(一)項目建設主體認定:國家(省)級技術創新項目的建設單位須為縣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企業,項目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且當年建成投產,新增產值在1000萬元以上。
(二)獎勵依據:國家(省)級技術創新項目驗收結果以國家或省工信、發改、財政等有關部門組成的聯合驗收組鑒定結果為準。
(三)認定程序:各企業向縣工業發展局提出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縣工業發展局會同有關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簽署認定意見。
四、加大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有關指標認定依據和認定程序
(一)認定依據:省、市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以當年省、市人民政府或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結果為準。
(二)認定程序:企業向縣工業發展局提供資質材料,經審核無誤的,報縣委、縣政府審定。
五、鼓勵企業吸納剩余勞動力有關獎勵(補貼)發放認定標準及申請程序
(一)大學生及下崗職工認定標準:企業所招大學生應為國家統招應屆或往屆未就業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下崗職工應持有《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企業與所招錄大學生、下崗職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
(二)企業申請時限及需要提供的資料:企業須在與大學生、下崗職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30日內,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縣工業發展局、縣人社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勞動合同書,大專以上畢業生的身份證、畢業證,下崗職工的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企業申請資料審核程序:采取聯合審查的辦法,縣工業發展局就企業是否符合申請條件進行審核,縣人社局就招聘雙方勞動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經縣工業、人社部門聯合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按照每招聘一名大學生(下崗職工)每月獎勵3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獎勵,并對下崗職工社會保險金進行全額補貼。
(四)獎勵(補貼)資金劃撥方式及期限:企業招錄大學生或下崗職工的獎勵金給付期限為一年,一年合同期滿后,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付。企業按規定為招錄的下崗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并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后方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下崗職工社會保險補貼資金按年度核撥,且期限不超過三年。
六、企業所得稅留縣部分獎勵返還辦法
(一)新增產值、入庫稅金認定依據:新增產值以縣統計局提供的數據為準;入庫稅金以縣財政局提供的數據為準。
(二)企業所得稅獎勵返還數額及程序:符合返還條件企業申請獎勵返還比例為50%;返還方式采取即征即返的辦法;由縣工業發展局牽頭,縣統計、財政、國稅、地稅等部門配合,依照國稅、地稅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規定執行。
七、企業名稱登記申請及獎勵辦法
(一)企業名稱中使用“連鎖”字樣申請條件:企業為縣境內零售類企業,且直營門店數量在3個以上(門店數量認定以縣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二)省級企業名稱或以集團形式登記申請辦法:注冊資本等條件符合國家或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可申請省級企業名稱或集團登記;批復同意以集團形式登記的企業,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縣工業發展局、縣財政局申請獎勵資金,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聯合審查,縣財政按程序撥付獎勵資金。
八、縣境內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獎勵辦法
(一)貸款增量認定范圍及依據:認定范圍為縣境內各金融機構,貸款對象為縣境內中小企業、涉農和重點項目;貸款增量以縣人民銀行提供的統計數據為準。
(二)獎勵標準及榮譽稱號授予辦法:獎勵標準按照(涇發[]1號)文件執行;縣工業發展局依據縣人民銀行提供的統計數據,按照貸款總量、貸款增量兩項指標,對排名前兩位的金融機構提出獎勵,報縣委、縣政府審定。
九、初始型創業活動稅費限額返還辦法
(一)認定范圍:在法律、法規許可行業內創辦企業實體或領取個體工商經營執照的初始型自主創業活動人員,均為鼓勵扶持對象。
(二)認定依據:以縣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三)返還程序:符合條件的初始創業者攜帶營業執照、繳納稅費收據等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向縣財政局提出申請,縣財政局協調有關部門按程序予以返還。
十、國家發明專利認定依據、獎勵標準及確定程序
(一)認定依據:國家發明專利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頒發的專利證書為準;專利所有人創辦科技型企業達產達效或將專利轉讓縣境內企業并達產達效的,應具備新產品開發備案、專利轉讓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獎勵標準:給予專利所有人一次性1萬元獎勵,若專利系多人或法人享有,則以集體名義受獎,且獎勵總額不變;專利所有人創辦實體或將專利出讓并達產達效的,最高給予企業5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確定程序:專利所有人或受讓企業向縣工業發展局提出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由縣工業發展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后,報縣委、縣政府審定。
十一、新辦企業職工技能免費培訓申請辦法
(一)申請條件:新辦企業應制定員工年度培訓計劃,并按照崗位及國家初、中、高級職業標準確定培訓內容。
(二)申請程序:企業須在開班15日前,向縣人社局提出免費培訓申請。通過審核的,由企業自行組織員工在縣人社部門指定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培訓結束后,經考核合格的學員,由培訓機構頒發結業證等相關證書。
十二、支持工業發展先進鎮和優秀部門的認定辦法
(一)先進鎮認定辦法:由縣工業發展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隨機選取鎮轄區10戶企業和10個縣級部門進行滿意度測評,對測評滿意度在80%以上,且上年度工業與民營經濟半年、年終考核結果均在全縣排名前5位的鎮中確定先進名單,報縣委、縣政府審定。
(二)優秀部門認定辦法:由縣工業發展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部分企業對涉企部門進行滿意度測評,從測評結果排名前10位的部門中確定優秀對象,報縣委、縣政府審定。
十三、企業申請設立警務室程序
由企業直接向縣公安局提出書面申請,縣公安局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對符合設立警務室條件的,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十四、縣境內企業家和外來務工人員與當地群眾享受同等待遇認定辦法
(一)認定范圍:企業家為縣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的廠長、經理等領導;外來務工人員為與縣境內各類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人員。
(二)待遇標準:享受標準參照企業所在鎮居民享受的各類社會保障標準和水平。
十五、專業技術人才認定范圍、程序以及申請臨時住房的條件、程序
(一)認定范圍:與縣境內非公企業簽訂三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在企業研發部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第一學歷)的人員或取得國家承認的副高級以上(含副高)專業技術資格職稱人員,且從事工種與本專業技術資格相一致。
(二)認定程序:企業與專業技術人才簽訂合同后30日內,向縣人社局提出認定申請,提交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及聘用合同原件、復印件。縣人社局依據相關法規進行審查認定。
現在,社會上關于專業技術職稱的議論很多,“取消說”、“淡化說”、“強化論”等各種說法都有。如何正確認識職稱改革工作,是關系到今后深化職稱改革的一個重要問題。
不可否認,我國實施職稱制度以來,在發展和穩定我國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促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事業的繁榮和發展,尊敬知識、尊敬人才,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性,發揮專業技術人員作用,激勵各行業人才成長和促進經濟建設等方面,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職稱評審制度暴露出的弊端也是非常明顯的:如行業評審標準不統一導致評審結果不公平;有些行業論資排輩之風盛行,只要年限夠、資料齊全,一般就能評上個工程師、助教。職稱評定體現不了個人水平和業績能力,有時連庸才也能評上個高級職稱,造成職稱貶值的怪象出現。
由于職稱具有一種“品牌效應”,“含金量”褒貶不一,在某些專業成為人才追求的“終極目標”,比如教師、醫師專業技術人員獲得中、高級職稱資格后一旦被聘用,就可以相應地晉升工資,在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障、退休年齡延長等方面享受優惠政策。有些人卻嗤之以鼻,比如在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即使評上工程師、研究員的職稱也享受不了加薪、住房、醫療等優厚待遇。正因如此,一些專業技術人員為了得到相應的職稱資格,削尖腦袋花費了不少心思,使本來非常嚴肅的評審工作也變了味,走了樣。
一項科學評價人才的職稱制度,在正常的工作中卻變了“異類”,剖析原因,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是職稱評價缺乏科學性。現有職稱評審辦法不能與被評審者的崗位能力、業績、實際貢獻和敬業精神完全掛鉤。職稱評審不嚴密,缺乏科學性,論資排輩現象嚴重,這就給一些投機分子在評審材料中摻假創造了“良機”。
二是職稱評價缺乏公平性。被評審對象的職數限制,使許多參評對象蒙受了不公平待遇。在某些專業技術人員相對較少的單位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申報評定職稱,而在專業技術人員較集中的單位由于受到崗位職數額度的限制,造成一些優秀人才長期難以“露頭”的尷尬狀況。
三是職稱評定抽象單一。目前采用的資格評審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內外因素的困擾與影響,涉及能力和業績的標準條件又比較簡單和抽象,評委們面對一大堆申報材料無法量化考察,只好將評審注意力側重在學歷、資歷、論文、計算機等硬件上,這無疑淡化了人才的真實水平和貢獻。
四是職稱評判標準不一。國家雖然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有嚴格的要求和規定,但在同一地域、同一行業的職稱評審委員會里,由于評委對評審條件的理解和把握尺度不一致,結果導致了嚴重的不公平現象,使同一層次、同一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水平相差甚遠。
在今后的職稱制度改革中,職稱評價不良現象必須得到有效的遏止。
一是推行專業資格結構評價。在職稱評價體系中,按照“模塊化”運作模式,將評價條件分解為品德、學歷、資歷、學識、技術、能力、業績等若干要素,分別實行量化評價。其中為了充分突出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業績,學識、技術、能力和業績在整個評價過程中要占總分的60%-70%,并且將取代學歷、資歷、論文等成為職稱評審的首要條件。對在職稱評價中業績平平、能力低下、達不到規定條件和分數的專業技術人員,則不授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是調整與完善職稱評價制度。為確保職稱評審質量,應實行科學的社會化的評價機制。要將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職稱工作,逐步過渡到由行業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組織的評價中介機構承擔,避免或減少官方干預。政府人事職能部門要從微觀的職稱評價工作中脫離出來,著力發展和規范社會評價中介組織,指導制定或調整各類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指標體系等宏觀管理工作。同時,改革傳統、封閉的評價方式。針對不同職稱系列或專業,分門別類,采用切合實際的評價方式區別對待。如對職業性強的中小學教師,通過制定等級崗位任職條件,規定專業理論知識、教育教學工作能力和業績成果等具體標準,經相應組織形式,直接競聘上崗,把職稱評審所引發的連帶矛盾和問題適度化解。在修訂評審標準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采取資料演示、成果展示、面試答辯、現場“說課”、實地考核、調查評估等多種評價方式和手段,分類量化,綜合評定,評價結果將更加客觀公正。
三是實行特殊評審政策。將職稱評價向企業或特殊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充分調動有突出貢獻專業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對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專利,并且專利應用達到一定規模,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學歷、資歷限制,職稱評審一步到位;對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論文數量不做限制性要求,對論文達不到規定要求者,可提供能反映其能力和貢獻的科技改造、技術創造、發明專利、研發項目、工藝方案、技術鑒定報告、項目可行性方案、行業標準等替代,進一步突出對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創新能力的評價;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獲得省級以上科技進步獎、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等獎項之一的主要執行人,或獲得兩項以上發明專利的主要持有人及省級以上優秀企業家等稱號者,可組織專家評委團,以面試答辯的方式,破格評審專業技術資格。
四是相關職稱制度的配套政策。科學制定職稱制度相關配套政策,可以學習和借鑒國外的一些成功經驗,將研究型與應用型的專業技術人員分類,收入分配機制分軌,統籌兼顧相關利益主體,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方面,創造和諧共享的社會氛圍,激發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創造活力和創業熱情,更好地提高和促進我國社會的科學水平和技術進步。
五是實行執業準入制度。全面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建立起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實行執業準入控制。目前,對國家已實施的執業資格制度,要加強對實施情況的指導和監督,并逐步擴大專業技術人員從業資格制度實施范圍。建立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后,用人單位將不再承擔職稱評審職能,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將由社會進行評價;專業技術人員將不再為用人單位所擁有,可以自主擇業。用人單位也可以實行固定崗位與流動崗位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用人辦法,通過市場招聘、建立多樣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等辦法吸引優秀人才,使專業技術人才資源配置社會化、市場化,從而實現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學管理。
實施職稱制度改革不僅有利于發掘人才和促進人才的成長,也有利于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克服“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社會弊病。因此對現今職稱制度改革有必要進行研究和探討。
一、可喜成績
為了使職稱評價制度日趨完善,國家多年來在職稱申報、推薦、評價的方式、程序上進行了一些技術性的改進和完善,職稱制度改革伴隨我國科學技術和經濟的發展,取得了可喜成績。
一是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制度和各項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強了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推動了科學技術發展和社會進步,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實,使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技術水平得到公正評價,他們的社會價值得到認可,提高了社會地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得到充分的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為科技進步、經濟繁榮和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二是通過對學術、技術、專業水平及成就的認定和評價,激勵了專業技術人員的進取精神,促進了各類人才的成長和各項專業的發展。
三是通過職稱評定發現了大批優秀人才,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了人才保證。
四是專業技術人員待遇得到提高,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和專業技術職務工資,以及在住房、調動、政府特殊津貼等方面享受優厚待遇,使專業技術人員得到實惠,生活得到改善。
二、存在問題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國加入世貿以后,國際競爭日趨激勵,各國都把人才的競爭作為綜合國力較量的關鍵。我國現行的職稱制度面臨與國際接軌的挑戰,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和弊端。
一是重評審,輕聘用。從推行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制的情況看,用人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十分關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價,忽視取得任職資格后的聘任上崗工作,還有不少地方搞以評代聘、評聘不分,把評價與職位需要合而為一,把評價功能強加到職位功能上,使用人單位難以根據職位要求選擇適合本崗位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缺少用人自。
二是職稱與待遇直接掛鉤,用評價功能取代分配功能。職稱評定是對專業技術人才的能力、業績、學說技術水平的肯定,是激發專業技術人員奮發向上、不斷進取的一種手段,但是很多地方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價作為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待遇的一種重要途徑,只要取得了職稱資格立即兌現工資,而且不受任何約束,只要職稱資格相同,工資增長幅度基本相差不大,工資分配沒能按崗位職責、貢獻大小、技術高低和生產要素來合理拉開檔差。這種分配方式帶有濃重的平均主義和機遇色彩,使得成績突出,在重要技術崗位、貢獻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與在一般崗位、業績平平的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差別不大,從而日漸削弱了職稱評價激勵作用,不利于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三是評審標準不一,導致了評價不公現象。國家雖然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有嚴格的要求和規定,但在同一地域、同一行業的職稱評審委員會里,由于評委對評審條件的理解和把握不一致,有的評委嚴格按照《試行條例》中的規定嚴格把關,有的評委卻筆下留情,這樣做的結果導致嚴重的不公平現象,使同一層次、同一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水平相差甚遠。
四是重條件輕能力,用任職條件替代軟條件。在職稱評定中刻意把外語、計算機、論文、學歷作為評價的先決條件,忽視專業技術人員實際的能力和水平,這樣勢必造成生產和工作在一線、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評不上職稱,而能力和水平平平的人卻評上了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嚴重挫傷了一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導致了買文憑、假論文的現象時有發生。這樣一來使得有能力、懂技術、擅管理、業績突出的年輕的專業技術人員得不到職稱資格,從而壓制了優秀中青年人才脫穎而出,挫傷了一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三、改革方向
以上種種現象的存在,已經嚴重地影響了職稱工作的社會公信力,造成了職稱貶值現象,制約了職稱工作的杠桿調節作用和競爭激勵機制,偏離了職稱工作的正確導向,與現今市場經濟的發展相悖。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加大職稱制度改革,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現行的職稱評價體系進行調整、補充和完善。
第一,推行專業資格結構評價。在職稱評價體系中,按照“模塊化”運作模式,將評價條件分解為品德、學歷、資歷、學識、技術、能力、業績等若干要素,分別打分,實行量化評價,其中學識、技術、能力和業績在整個評價過程中要占總分的60%-70%,充分突出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業績。學歷、資歷、論文不再作為職稱評審的首選,能力、學識、業績將取代學歷、資歷、論文等成為職稱評審的首要條件。在職稱評價中對業績平平、能力低下、達不到規定條件和分數的專業技術人員不授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二,實行特殊評審政策。將職稱評價向企業或特殊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實現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標準的突破,充分調動企事業專業技術人員和有突出貢獻專業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一是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專利,專利應用達到一定規模,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學歷、資歷限制,職稱評審一步到位。二是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論文數量不作限制性要求,對論文達不到規定要求者,可提供能反映其能力和貢獻的科技改造、技術創造性、發明專利、研發項目、工藝方案、技術鑒定報告、項目可行性方案、行業標準等替代,進一步突出對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創新能力的評價。三是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獲得省級以上科技進步獎,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等獎項之一的主要完成人,或獲得兩項以上發明專利的主要持有人及省級以上優秀企業家等稱號者,可組織專家評委團,以面試答辯的方式,破格評審專業技術資格。
第三,建立科學化、專業化、社會化的人才評價體系。一要拓寬人才評價的服務領域,把職稱評價延伸到民營企業和社會團體,打破人才身份和所有限制,發展面向全社會的人才評價工作。二要建立社會化、專業化評審組織,打破現行的評審委員會按行業、部門組建的模式,由本地區的政府人事部門或其委托的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有關單位按照科學化、專業化、社會化的要求設置評審委員會。評審專家應在跨部門、跨單位的同行專家中選聘并建立評審專家庫,吸納知名學者、專家,組建一支專業性強、學術研究水平高、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群眾公認的評審專家隊伍。評審委員會和專業評議組成人員在評審專家庫中隨機產生。消除評審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
三要創新人才評價方法,提高職稱現代化管理水平。制定簡便易行、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職稱評審程序,研究設計職稱評價軟件,試行網上填寫職稱表格,報送材料,網上傳閱申報材料,網上評價,網上查詢評審結果。同時,建立以考察專業技術人員創新能力和工作業績為主的科學、客觀、公正的人才評價標準,把政治素質、學術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項作為評審要素細化、量化,以此來確定具體的評議內容。在評價中,可采用筆試、人機對話、實際操作、演講答辯等多種手段開展評審工作,使評價科學合理。
四要對高層次人才直接認定職稱資格。
為最大限度吸引人才,研究制定對急需引進的國內外優秀人才直接認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用人單位可直接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留學歸國人員可一步到位參加職稱評審的相關政策,實現高層次人才評價政策的突破。
第四,全面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實行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國加入世貿后,現行職稱制度要與國際接軌,要按國際慣例,對責任重大、社會通用性強、事關公共利益、具備一定專業技術才能勝任的崗位,建立起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實行執業準入控制。目前,對國家已實施的執業資格制度,要加強對實施情況的指導和監督,并逐步擴大專業技術人員從業資格制度實施范圍。建立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后,用人單位將不再承擔職稱評審職能,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將由社會進行評價和公認,專業技術人員也不再是單位所有,可以自主擇業,從而實現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學管理。